碰臀事件女子称,男童脖子勒痕是他心虚挣脱造成的,非其主观故意,如何看待?

近日,长沙一家餐厅内发生的肢体接触纠纷冲上热搜:19岁的福建女子小熊(化名)在收银台结账时被一名4岁男童触碰臀部,她追出店外揪住男童衣领,双方报警后经派出所三次调解未果,小熊宣布将走诉讼途径。一次意外触碰,最终演变成一场“碰还是摸”“谁先道歉”的拉锯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8月26日事发时,男童手持玩具枪在狭窄过道奔跑,因身体失衡,左手碰触到正在结账的小熊。监控画面显示,过道两边都有人、路窄,孩子跑动中手部才碰到了女子。小熊称确认无他人可从别的角度碰到自己后当即喝止,男孩仍在跑动,她便上前抓住男孩衣领,男童挣扎哭泣、脖颈留下勒痕,男童父母随即赶到,认为“4岁小孩不可能干这样的事情”,双方争执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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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和调解部门先后组织三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

小熊称,第一次调解时,她情绪崩溃,出现呼吸性碱中毒,被120送往医院抢救。出院后,她返回派出所,要求男童一家三口到现场继续调解。8月26日晚8点,双方再次调解。

小熊要求两名家长书面道歉,并承诺管教好孩子,报销77.8元治疗费用。家长将医药费转账交付,民警展示了男童脖颈被衣领勒出的伤痕。小熊认为伤痕是小孩自己挣扎造成,双方再次发生分歧。

小熊称,女童母亲现场跟她说“对不住”,解释是情急之下说了一些话。小熊称,自己看到男童脖颈的伤痕而心软,未再继续追究,双方离开现场。

当晚,小熊睡觉出现焦虑、失眠。8月27日,她前往医院心理科挂号,但因病人太多没能加号,在医院痛哭。

小熊认为,自己因此事受到精神伤害,当天再次前往派出所,要求重新调解。现场有3名援助律师及妇联工作人员,协助双方进行了第三次调解。

小熊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承诺管好男童、承担精神损失费,认为男童脖颈的伤痕不是自己故意造成。两名家长同意道歉,但男童受伤、睡觉做噩梦,也需要小熊的道歉。

小熊称,是男童因为心虚要逃走,才挣扎、哭泣,造成脖颈伤害。她说,自己拒绝了家长的方案,第二次出现呼吸性碱中毒,被120送往急诊科,做了全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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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封面新闻,小熊通过社交账号宣布“已经在走诉讼流程”。记者查看涉事女子小熊的视频账号时注意到,现存8条视频中,两条是回应本次事件,另外一条是讲述与宿管阿姨吵架过程,还有一条是因顺风车拼客与司机争吵过程。

对于“蹭流量”的质疑,小熊说:“我是干自媒体的,当然需要流量,但我不会被流量裹挟做颠倒黑白的事情。能准确说出我视频点赞量的那个人,是不是在眼红我的流量。”小熊表示,她会起诉男童的父母,也会继续更新(视频)发布,会一直发布到事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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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一段小熊聊天记录截图

截至9月8日下午,小熊抖音账号已被禁止关注、暂停营利权限,微博账号被站方开启一键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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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餐厅工作人员表示,双方事发后已到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不清楚后续调解进展,不便回应。事发地派出所接警民警也称不便透露处理情况。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4岁男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奔跑中无意触碰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性骚扰。律师赵良善指出,无意触碰与刻意触碰本质不同,小熊若主张高额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层面难获完全支持;成年人维权必须遵循适度、克制、必要原则,男童家长也有权就孩子受伤主张赔偿。

律师高芳芳则提醒,小熊自称的呼吸性碱中毒目前仅为单方自述、尚无医院诊断证明,而她拉扯男童致脖颈出现淤青勒痕,过激行为或已超出合理制止限度、构成侵权,夸大表述还可能影响其诉讼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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