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月薪从8000被砍到3000还被辞退,“绩效不达标”的说辞合法吗?

贵阳一位孕妈的遭遇近日引发全网热议:刚向公司报备怀孕,工资就从8000多元被调到2500到3000元,拒绝调岗后竟直接被辞退,而公司的解释,是“绩效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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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罗女士2025年12月经三轮面试入职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清镇分公司,担任客服副经理,负责清镇中环国际小区的物业管理,月薪8000多元=。今年6月,她查出怀孕后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孕期内依然正常在岗、完成本职工作。可不久后,公司以工作业绩不达标为由,向她发出调岗降薪通知:从项目经理降到客户主管,如果调岗,工资要从8000多元降至2500到3000元左右。

面对公司的安排,罗女士以书面形式拒绝,并告知公司自己目前身体状况完全可以胜任原岗位,如果后期身体无法胜任,会主动申请调岗。让她没想到的是,说明情况之后,她没能保住薪资和岗位,反而被公司直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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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负责人何先生回应称,无论是调岗降薪还是直接辞退,都与罗女士怀孕无关,而是绩效考核不达标:“不仅是对她,我们对所有人都一样,没有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都降薪降职。她怀孕没有跟公司请产假,也没有书面汇报,后来她才说自己怀孕了,不能以怀孕来捆绑公司的业绩考核。”

对这样的说法,罗女士完全无法接受。她表示会通过向劳动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权。

贵州格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礼艳受访时指出,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劳动法规对孕期女职工保障很全面,公司在调岗和降薪问题上违反劳动法规,怀孕期间辞退员工实属违法,孕妇可提起相应仲裁维权。

“绩效不达标”的说法在法律上能否站得住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予以辞退或单方解除合同。

2025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明确: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变相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孕期女职工工资。案例提到,某科技公司将孕期工程师赵某的月薪从1.7万元降至3000元,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公司按17000元/月补齐差额。

事实上,类似的遭遇并非孤例。2024年10月,贵阳一位卢女士入职餐饮公司3个月后怀孕,月薪从6000元被调到3000元,拒绝后遭公司口头终止合同。今年8月,珠海一起怀孕被辞退纠纷中,女员工维权三年后终审胜诉,获得道歉与赔偿。

事件发酵后,不少网友为罗女士鸣不平。有网友指出,员工全程依规工作,并未出现失职、绩效不达标等问题,公司仅凭怀孕状况擅自调整岗位、大幅降薪,本质是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漠视。很多企业默认怀孕会影响工作价值,用变相降薪、调岗施压的方式逼迫员工主动离职,以规避用工成本。也有网友认为,公司以业绩问题为理由却拿不出对应的考核证据,突如其来的大幅降薪更像是变相施压,以模糊的绩效为由削减大半收入,是打着制度的幌子规避责任。倘若这样的操作肆意通行,女性一旦怀孕就要承受薪资暴跌的风险,职场生育焦虑只会不断加重。

月薪从8000砍到3000还被辞退,你觉得公司“绩效不达标”的说法,站得住脚吗?你身边,有经历过类似困境的职场女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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