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视审查的真心话:我们有严密防线,但这次确实漏了,更要赶紧补上

我的上一篇贴文《从〈监狱来的妈妈〉看美国认知战的标准手法:官方白皮书教你如何识别虚假叙事》,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传送门: 从〈监狱来的妈妈〉看美国认知战的标准手法:官方白皮书教你如何识别虚假叙事 评论 24 影视 

其中刷到最多的评论,我认为有必要专门再写一篇贴文进行说明。

这些评论说到底都是同一个问题:“我们明明有那么多法律和行业规定,为什么《监狱来的妈妈》这样明显篡改司法事实、违法启用罪犯当主演的电影,还能拿到龙标?难道真的要靠我们老百姓一部一部去扒、去声讨,才能守住底线吗?”

我特别理解大家的愤怒和焦虑。因为开始我也是一样的愤怒。

这种 “明明错得离谱,却能一路绿灯” 的无力感,比电影本身更让人难受。

今天我不想喊口号,也不想回避问题,就客观地跟大家聊聊:我们的影视审查制度到底有多严?这次漏洞到底出在了哪里?以及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才能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一、先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我们的审查制度不是形同虚设

很多人因为这一个案,就全盘否定整个审查体系,觉得 “所有审查都是摆设”。这其实是极大的误解。恰恰相反,经过多年的完善,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覆盖艺人准入、内容制作、播出发行全链条的严格审查体系,在主流影视领域执行力度是全世界最严格的之一,切实守住了绝大多数意识形态和公序良俗底线。

下面我就用大家最熟悉的真实案例,详细拆解这三道不可逾越的核心防线:

第一道防线:违法失德艺人永久封杀制度 —— 红线碰不得,碰了就是彻底消失

这是我国影视行业最刚性的一条铁律,没有任何例外,也没有任何 “缓刑期”。它不是什么 “潜规则”,而是有明确的法律和行业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九条强制要求 “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国家广电总局 2021 年发布的 “三个坚决不用” 标准,以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建立的全行业联合抵制制度

一旦艺人触碰红线,会立刻触发 “一人违法,全平台清零” 机制:所有已播出作品全部下架删改,所有未播出作品无限期搁置,所有平台不得发布其任何信息,全行业永久禁入。

这些年被封杀的顶流艺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 偷税漏税的范冰冰、郑爽、邓伦,哪怕曾经拥有上亿粉丝,也一夜之间彻底退出演艺圈,补缴数亿元罚款,所有作品全网下架;

· 吸毒的柯震东、房祖名、陈羽凡,嫖娼的李易峰、李云迪,强奸的吴亦凡,没有任何一个能够复出,哪怕是客串一个小角色都不可能;

· 分裂国家的戴立忍、徐若瑄,参演的作品被迫换角重拍,损失数亿元,本人彻底被内地市场封杀。

这些曾经拥有巨大商业价值和话语权的顶流,只要触碰红线,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例外。这充分证明,艺人道德审查绝不是一句空话,在主流演艺圈执行得极其严格。

第二道防线:主流影视内容 3-5 轮全流程审查 —— 从剧本到播出,每一关都有硬标准

很多人以为影视审查就是 “拍完了看一遍”,其实完全不是。一部主流商业电影或电视剧,从立项到最终播出,至少要经过5 轮严格审查,任何一关过不了,要么修改重拍,要么直接夭折。

1.剧本立项备案审查(开拍前):核心审查整体导向和人物设定。比如某古装剧原本设计了 “穿越者推翻封建王朝” 的情节,被要求修改为 “用现代知识帮助百姓改善生活”;某医疗剧原本将所有医生塑造成冷漠逐利的形象,被要求增加坚守医德的正面角色,避免以偏概全。

2.拍摄过程动态审查(拍摄中):核实拍摄内容是否与备案一致,检查服装道具场景是否合规。比如某历史剧因为出现不符合唐代规制的服饰建筑,被要求重拍相关戏份;某现代剧因为计划在军事管理区附近拍摄,被立即叫停调整地点。

3.成片初审(拍摄完成后):全面审查内容、台词、画面。比如《唐人街探案 3》因为部分镜头过于惊悚暴力,被要求删减 5 分钟;《你好,李焕英》因为有吸烟镜头,被要求叠加 “吸烟有害健康” 的公益提示。

4.终审拿龙标(公映前):国家电影局或有终审权的省级广电部门最终审核所有修改内容,确认无误后颁发公映许可证。比如《八佰》因为涉及复杂历史背景,经过多次修改推迟一年才上映;《无问西东》因为涉及敏感历史事件,打磨了 6 年才最终过审。

可以说,一部主流影视作品能够顺利和观众见面,背后已经经过了几十上百人的层层把关。

第三道防线:敏感题材专项审查制度 —— 专业部门把关,确保事实准确

对于涉及历史、军事、司法、民族等特殊领域的敏感题材,仅仅靠广电部门的审查是不够的,必须提交给对应的国家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审查,由专业人士把关。

· 历史题材:送党史研究室审查。《觉醒年代》《长津湖》等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都经过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的全程指导,确保历史细节准确无误;而那些 “手撕鬼子”“手榴弹炸飞机” 的抗日神剧,早已被国家广电总局点名批评并全面禁播。

· 军事题材: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查。《红海行动》《战狼 2》等军事大片,所有战术动作、武器装备都经过专业军事顾问核实,既展现了我军战斗力,又没有泄露任何军事机密。

· 司法题材:送最高法、最高检审查。《人民的名义》《巡回检察组》等作品,剧中所有司法程序、法律条文都准确无误,既客观展现了反腐败的决心,又没有以偏概全抹黑整个司法队伍。

过去十年,正是依靠这套严密的审查体系,我们挡住了无数有问题的作品和艺人,维护了影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主流价值观的清晰。这一点,不容否定。

二、必须直面问题:这次过审,是 “蓄意钻空子” 叠加 “制度漏洞” 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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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我们有严密的影视防线,但这次确实漏了

既然制度这么严,为什么《监狱来的妈妈》还能过审?这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四个环节同时出了问题,环环相扣才酿成了这次风波。其中最容易被大家忽视,也是最核心的一个漏洞,就是全国影视审查资源分配极度不均,形成了明显的 “监管洼地”

先给大家看一组真实的数据对比

我国实行 “属地审查” 制度,目前只有北京、广东、浙江、陕西、湖北、吉林6 个省份拥有电影终审权,可以直接发放龙标,其他所有省份只有初审权,最终还要报国家电影局终审国家电影局。

而各省的电影产量和审批能力,差距大到超乎想象:

· 头部省份:以广东为例,2025 年全年电影剧本备案 313 部,获得公映许可证 55 部,位居全国第二。广东省广电局有专门的电影审查处,配备了 10 名以上专职审查人员,还有一个由 50 多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库,每部电影至少有 7 人参与审查,其中专家不少于 3 人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 中部省份:像湖北、湖南这样的中部省份,一年备案量大约在 100-150 部,获得龙标 20-30 部,专职审查人员大约 3-5 人。

· 西部和东北省份:很多省份一年备案量只有 30-50 部,获得龙标不足 10 部,有些甚至只有 2-3 部。这些省份的广电部门往往没有专门的电影审查科室,电影审查工作由综合科室兼职负责,专职审查人员可能只有 1-2 人,还要同时兼顾电视剧、网络视听、广播电视等多项工作。

审查资源的 “马太效应”:越火的电影审得越严,越偏的电影审得越松

我们的审查资源,90% 以上都集中在了投资过亿、流量明星主演、预期票房过亿的主流商业片上。这些电影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一旦出问题后果严重,所以审查部门会投入最多的精力,逐字逐句地审核剧本,逐帧逐秒地检查成片,甚至会邀请多个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而像《监狱来的妈妈》这种投资不足千万、没有明星、用素人当主演、预期票房几百万甚至几十万的低成本独立纪实片,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1. 它们大多选择在 “监管洼地” 备案:这类电影几乎不会去北京、广东这些审查严格的省份备案,而是会选择那些审批量小、审查人员不足、为了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相对宽松的中西部省份。这些省份一年也没几部电影,好不容易来一个,只要剧本看起来是正能量的,一般都会快速通过。

2. 审查深度严重不足:对于这些小成本电影,审查部门往往只能做到 “看一遍剧本、看一遍成片”,根本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去深挖背后的东西。他们不会去查原型人物的司法档案,不会去核实法院的判决书,更不会去预判片方拿到龙标后会怎么宣发。

3. 信息壁垒无法突破:正如我之前所说,审查部门没有权限直接对接公安、法院的司法数据库,无法自动核验出镜人员的犯罪记录和刑罚情况。对于主流商业片,片方会主动提供艺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对于小成本独立片,片方不说,审查部门根本不会主动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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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审查资源的马太效应:越火的电影审得越严,越偏的电影越容易漏网

《监狱来的妈妈》正是精准地抓住了这个漏洞。它选择在一个审批量很小的省份备案,报审了一个 “女犯人积极改造回归家庭” 的正能量剧本,审查人员一看没有明显问题,就草草签字放行。他们根本想不到,这竟然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认知战工具。

同时,其他三个因素叠加,才产生如此严重事件

1. 片方蓄意骗审,主观恶意极强:这不是什么 “创作失误”,而是彻头彻尾的欺诈。片方从一开始就准备了两套完全不同的剧本:给审查部门看的是正能量改造故事,拿到龙标后立刻变脸,主打 “家暴反抗”“司法不公”。

2. 现行审查模式 “重内容、轻宣发”:审查部门只会审核报送的剧本和成片内容,不会也不可能去监管片方拿到龙标后的宣发行为。这就给了片方 “报审一套、宣传一套” 的可乘之机。

3. 部分审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再好的制度,最终也要靠人来执行。在这次事件中,确实有少数审查人员抱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只走流程、不较真核实,没有尽到把关的责任。

三、最该警惕的:他们已经学会了 “降维攻击”,靠群众救火根本不够

这次事件最可怕的地方,不是这一部电影过审了,而是它给所有潜在的渗透者做了一个 “完美示范”:原来不需要搞什么明目张胆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只要找对监管洼地,用小成本、小切口的方式,就能轻松突破我们的防线

如果这次我们只是撤掉这一部电影,不补上制度漏洞,下次他们一定会变得更狡猾:

· 不用原型本人当主演,随便找个素人演员来演,大家就不会去深挖原型的犯罪记录;

· 找一个确实有零星家暴证据、但最终仍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的案件,把 “部分冲突” 放大成 “全部事实”,群众自然会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 不再直接说 “法院判错了”,而是打着 “反思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足” 的旗号,潜移默化地消解司法权威;

· 甚至可以拍系列片,一部比一部隐蔽,一部比一部更贴近普通人的情绪痛点,慢慢蚕食我们的是非观和价值观。

到那个时候,没有明显的破绽,没有统一的靶子,群众只会在内讧中消耗殆尽,而他们的认知渗透却会润物细无声地完成。靠我们老百姓一部一部去扒、去声讨,能拦住几部?我们不可能 24 小时盯着所有新上映的电影,更不可能每一部都去查原型的司法档案。

群众的声音是重要的监督力量,但绝不能成为意识形态的最后一道防线。制度的漏洞,必须由制度自己来补上。

四、我们该怎么办?这四个漏洞必须立刻补上

这次事件虽然让人愤怒,但也给了我们一个绝佳的修补漏洞的机会。全网的呼声不是为了毁掉某一部电影,而是为了让我们的制度变得更完善,让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落实这四件事:

第一,立刻建立司法与影视审核的信息联动机制

所有真实改编电影的原型人物、所有出镜的演员和主创,必须在立项阶段强制核验司法档案,包括主刑、附加刑、违法犯罪记录,或者要求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只要还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一律不得参与任何影视制作;只要是篡改司法定论的剧本,一律不予立项。

第二,出台真实改编题材专项审查细则

明确 “三个绝对禁止” 的红线:绝对禁止篡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绝对禁止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暴力犯罪洗白;绝对禁止利用个案攻击国家司法制度和社会制度。同时,要求真实改编电影必须在片头注明 “本片基于真实事件改编,核心事实以司法文书为准”。

第三,建立全链条终身追责制度

从剧本立项、内容审核到公映许可,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签字留痕。一旦出现骗审、漏审等问题,无论过了多久,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只有让把关人真正感受到压力,他们才会真正负起责任。

第四,组建专门的认知战审查专家组

吸纳法学、传播学、国际关系、国家安全等领域的专家,专门识别那些隐蔽的意识形态渗透手法。不能再用审查普通商业片的标准,去审查有组织的认知战作品,要变 “被动防御” 为 “主动预警”。

五、最后想说的话

我知道很多人现在很失望,觉得 “我们的防线怎么这么脆弱”。但请大家相信,发现漏洞不是坏事,只有发现了漏洞,才能补上漏洞

这次全网的声讨,不是没有意义的。正是因为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站出来发声,才让这个原本可能悄无声息上映、悄悄完成渗透的电影,暴露在了阳光之下;正是因为大家的坚持,才推动了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也让更多人意识到了认知战的危害。

我们的制度不是完美的,它会有漏洞,会有执行不到位的地方。但它最可贵的地方,在于它能够倾听群众的声音,能够自我修正、自我完善。

这次事件之后,我相信真实改编题材的审查一定会收紧,司法信息联动机制一定会建立,全链条追责制度一定会落实。我们的防线,只会因为这次教训变得更加坚固。

守住意识形态阵地,从来都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我们继续保持理性,继续发出声音,继续监督制度的完善,就一定能挡住所有的渗透和攻击,守住我们共同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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