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资源本就紧张,更不该因操作失规埋下公共卫生风险
【本文来自《救护车被曝捎带化肥,重庆通报:影响恶劣,严肃处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巡夜人
回去的路上,如果遇到有患者要急救,救护车是不能直接救人的,否则就违规了,处罚更重。
全国急救统一硬性规定,必须一趟一消毒,未完成终末消毒,严禁再接病人。
救护车转运完一名患者,必须先回急救站或者洗消点,全车做完全套消毒,清理医疗垃圾,消毒,合格登记完,才算复位待命,才能再接新病人。
所以在这个案件上,其实就是一个公车私用的问题,不要扯什么其他的消毒和感染。
重庆巫溪在山区,穷,估计当地还有不少的公车私用的习惯。运化肥嘛,估计司机或者其亲属还是需要务农的。
《中国院前急救》2024 年第 6 期,院感质控栏目,《一起救护车未终末消毒导致诺如病毒交叉感染的警示》。2024 年 3 月某日夜间,华东某地级市 120 急救中心当班救护车执行第一单任务:患者,男性,42 岁,主诉 “腹痛、剧烈呕吐 2 小时”,初步诊断 “急性胃肠炎”。医护人员将患者转运至就近医院急诊,送达后仅更换手套,未按规范进行救护车终末消毒,随即空车返回急救站。返程途中,120 调度中心临时调派新任务:急性心梗患者,女性,68 岁,突发胸痛、大汗,就近路边等待急救。当班医护直接停车接患者上车,仅更换新手套,未更换隔离衣,车内未通风、未做任何环境消毒,担架直接复用原有污染床单元,紧急送往胸痛中心。
第二单患者:经急诊介入治疗,心梗抢救成功,生命体征平稳;但入院后 24 小时出现发热(38.7℃)、剧烈水样腹泻、恶心呕吐,粪便标本检测提示诺如病毒 GⅡ 型阳性,诊断 “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转入隔离病区治疗,5 天后痊愈出院。第一单患者(急性胃肠炎):后续粪便检测亦为诺如病毒 GⅡ 型阳性,明确为诺如病毒感染者。
市疾控中心联合院感科开展流调与环境采样:涉事救护车担架缝隙、扶手、车内地面、氧气面罩外壁均检出诺如病毒 GⅡ 型核酸阳性;第二单患者发病时间、病毒型别与第一单完全吻合;排除患者社区感染、医院内其他病区暴露;结论:第一单患者呕吐物残留→救护车环境被诺如病毒污染→未消毒直接转运第二单→密闭车内接触传播→心梗患者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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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虽为反面警示案例,但说明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有特殊情况发生,更何况你觉得当地能有几辆救护车,国家卫健委都只能要求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有一辆。那当发生时因为自身主动造成的污染而给病患带来死伤算怎么一回事呢?
还有你也提到原则上是一车次一消毒,这体现的不正是急救车的特殊性、严格性?但是紧接着你又说这只是公车私用的问题,不让扯消毒和感染,那么请问,你怎么保证能用救护车拉化肥的人,对卫生安全意识淡漠的人,他就能完成好消毒任务呢?
你最后两段话在我看来只是把消毒原则作为反驳我的工具,实际还是不认为这是问题,将急救车跟一般的公车等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