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坐“萝卜快跑”自动驾驶车,即使不在驾驶位,也可能被认定为酒驾。
有人说酒后乘坐萝卜快跑不算醉驾,我特意问了一下AI,还真不一定……
酒后坐“萝卜快跑”自动驾驶车,即使不在驾驶位,也可能被认定为酒驾。
根据2026年2月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车载辅助驾驶或自动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只要行为人是车辆的实际控制者,激活自动驾驶功能后,仍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法律责任 。若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饮酒或醉驾标准,即便未手握方向盘,仍可能被认定为“驾驶”行为,构成酒驾或醉驾。
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认定核心:实际控制与主观意图酒驾的认定不仅看是否手握方向盘,更关键的是是否对车辆运行具有实际控制权和主导意图。如果酒后乘客是车辆的登记驾驶人、叫车人或目的地设定者,且在车内主导行程,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视为“实际驾驶人” 。
“萝卜快跑”属于自动驾驶测试车辆,责任主体明确这类车辆虽具备L4级自动驾驶能力,但根据现行法规,驾驶人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交管部门明确指出,利用自动驾驶逃避酒驾监管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或被查获,将依法追责 。
酒精含量是硬标准,与驾驶方式无关根据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2024),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即构成饮酒驾驶,≥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动车驾驶行为,不因是否“手动驾驶”而豁免。
已有地方实践警示北京、上海等地已在试点中明确:酒后乘坐自动驾驶测试车辆,若驾驶位有人且酒精超标,仍按酒驾处理。即使人坐在后排,若能远程操控或系统记录其为责任驾驶人,依然存在法律风险 。
🚨 特别提醒:目前已有城市将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纳入酒驾筛查范围,北京对非机动车醉驾(≥80mg/100ml)处以罚款 ,反映出“严控酒后移动工具使用”的执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