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司为什么要超售,遇到了的话普通人只能吃哑巴亏吗?

读特新闻、大众新闻​

近日,广东。一名博主发视频称,自己在搭乘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上海就医时,因航班超售被拒载,引发关注。根据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显示,抵达登机口后,被现场工作人员告知,因航班出现超售,无法乘坐原定的航班出行。这位博主称,自己需前往上海就医,医生号源十分紧张,希望能够按时出行。工作人员现场提出改签至当天12:10的航班并升级至公务舱,同时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截至现场沟通结束,双方未达成一致。

针对该事件,3月12日,东方航空公司95530官方客服向读特新闻表示,无法查询航班过往的乘坐情况。“如果通知您了,航班超售了,没有办法乘坐的情况下,如果乘客在机场,会有机场的工作人员帮忙办理改签手续。旅客没有在现场的话,无法办理相关的操作情况下,需要旅客将超售的证明发到我们的邮箱,我们做一些相应的处理。”当记者追问遇到超售的情况,航空公司如何选择谁登机,谁不登机时,客服回应称:“这个我们没办法给您判断,要机场现场的人员做出相应判断。”

随后,读特新闻又联系到了东方航空重庆机场办公室,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航班超售后,(现场)有个申请志愿者流程,有的旅客自愿改后续航班,会给予相应补偿。”那航空公司有没有选人的标准?该工作人员则表示:“你故意来问我,其他问题我怎么回答你?你去问95530。”

航司超售后拒绝旅客登机的程序是否合规?如果因此造成间接损失,乘客是否有权主张赔偿?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82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班次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航司超售拒载属于根本违约。旅客因专家号作废等损失属于合理可预见损失,有权主张全额赔偿。但根据民法典及航空运输合同相关规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部分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赔偿需在航司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范围内。若旅客因未及时就医导致病情加重等额外损失,航空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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