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日课009:把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这样真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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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好。

疫苗管理法不是面向专业人员的技术方案,而是一个面向公众的法规性文件,应该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写就。一个普通文化水平的中国公民阅读该法后,应该不至于无法理解或者发生误解。

无论是【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还是【一类疫苗/二类疫苗】,如果不解释,公众根本无法理解其意思,然而名词解释后能让公众理解的,实质就是【免费疫苗/自费疫苗】。所以,直接使用【免费疫苗/自费疫苗】就不必多此一举地解释。

如果用【免费疫苗/自费疫苗】这个说法,再进行名词解释,也完全不违和,是不是?如下:

免费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最后,疫苗管理法第6条提到:……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但通观全文没有提到居民是否依法有权利接种自费疫苗。那意味着,接种门诊不提供自费疫苗也不违法,这个非常糟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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