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一员工将11位储户的220万存款转走挥霍,法院一审判储户败诉

1月31日,有媒体报道,2021年7月,内蒙古的朱女士、张女士分别将75万元、76万余元陆续存入邮储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支行,帮她们办理业务的银行员工孟某芝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了储户的存款。

据统计,孟某芝在岗及离职待岗期间,以虚构理财产品、为储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为由,骗取包括上面提及的两位储户在内的11名被害人220多万,用于孟某芝私下搞民间借贷、偿还欠款、支付利息等。据储户反映,孟某芝曾任该行大堂经理,自1996年起任职,凭借职务身份取得储户信任。她以 “内部高息存款”、“储蓄行保险” 等虚构业务为诱饵,在银行VIP厅或大堂内指引储户办理存款,随后以补签单据等名义骗取签名,将存款转入其控制的同学、朋友、亲戚名下账户。部分储户因信任银行员工身份,未细看单据内容便签字,甚至不清楚转账去向,直至警方告知或存款到期无法兑现时才发现被骗。

最终孟某芝因诈骗罪获刑12年,但因为早已把赃款花光,无力退赔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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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朱女士等人起诉银行,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支付本金及利息。

经查,孟某芝将涉案资金用于与男友合开的小贷公司运转、投资及日常花销,通过 “拆东墙补西墙” 的方式在储户存款到期前短暂转回本金及利息,诱骗储户继续存款以掩盖诈骗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呼伦贝尔分局在监管中发现,该银行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孟某芝早在2021年1月就因违规兼职被要求离职待岗,却仍身着制服在银行从事业务直至2023年8月被正式开除,期间持续实施诈骗行为。

涉事银行辩称,业务员已经离岗了,孟某芝的转账操作未经授权,这是孟某芝的个人诈骗行为,属个人越权犯罪,银行已尽到监管义务,跟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储户方认为,孟某芝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引导我们在窗口办理,柜台里的人穿着工装、盖了公章,怎么钱没了就成了个人行为?以银行职员身份办理业务,储户有充分理由相信其行为代表银行,银行理应担责。

一审法院驳回诉求,认定孟某芝行为属个人犯罪而非职务行为。判决书提到,储户轻信 “高息存款” 诱惑,未核实产品真实性,也未当场核对账户流水,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储户不服该判决并提起上诉,2026年1月5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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