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减轻员工入职体检负担,基层医院入职体检也应获认可
摘要:有强制医院等级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虽非《劳动法》的必要规定,却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筛选人才、规避用工风险的重要手段。然而,要求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甚至“三级甲等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对求职者尤其是中年人而言,不仅增加了经济和时间负担,还可能构成就业歧视。建议引导企事业单位淡化医院等级规定,基层医院也可实施入职体检,将入职体检视为参考而非强制门槛,以促进就业公平。
相关背景:作为《劳动法》未强制的“入职体检”,为何成了当下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入职前必须要做的项目?笔者想以较为直白的描述来解释。入职体检作为检验劳动者身体是否健康,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岗位工作,是否拥有过硬身体素质和活力。在集体工作中会不会造成传染病流行;会不会因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会不会因潜在隐性疾病对企业未来利益造成损失或不利,已渐渐成为一些企事业单位选拔聘用人才,规避非能力性缺陷风险的一种门槛和手段。
通常,严格的入职体检报告能够筛查劳动者的基本健康状况,如果一个劳动者身体健康都存在问题,这在很大的程度上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劳动者入职后被发现存在健康问题的,会降低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的贡献率。特别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隐疾爆发等情况,是用人的企事业单位最不想见到的。必须招录身体健康的劳动者,是企业减少风险,确保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不合理愿望。
相关问题:1、入职体检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很不合理。我国很多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时不仅要求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才认可,甚至有的企事业单位明确要求求职人员必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才认可。
必须由“二甲医院出具入职体检报告”正逐渐成为劳动者获得工作岗位的一项基本强制条件。企事业单位招聘除了学历、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外,还要求劳动者拥有健康的身体,如何证明身体健康,则必须权威医院(二甲以上)体检报告才获认可。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某企事业单位招聘广告中写着一些条条框框的内容,“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X光胸透等”。一旦用人的企事业单位发现劳动者体检报告中出现异样指标或检查的医院等级不够,除了要求其进一步检查证明排除外,否则就会毫不犹豫将劳动者拒之门外。
在笔者看来,这也是一种就业歧视,是不合理现象。特别是针对一些中年求职人员,这样的歧视显得尤为明显。中年人体检的各类血糖、血脂、肝脏指标和年龄是呈反比例状态的,一些体检指标偏高都会成为企事业单位拒绝入职的合理理由。人非机器,随着我国劳动人口老龄化,身体衰老使各类指标慢慢偏离正常标准是正常现象,机器如此、人亦如此,高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不应成为劳动者求取工作的严苛竞争条件。
2、基层医院完全有能力承担入职体检工作且减轻求职者负担。笔者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体检是在一些基层医院(社区一级甲等、乙等医院)完成,比如:厨师,点心师的《健康证》体检报告和证件发放都由基层医院在实施;而《入职体检报告》却由这些(二级甲等、三级甲等医院)在实施。难道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权威不如《入职体检报告》吗?既然能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工作的基层医院,为何不能承担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报告》的体检工作。企事业单位为何非要规定必须由二级甲等,甚至是三级甲等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来提供入职体检报告呢?
此外,《健康证》体检报告制度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是强制性规定;而《入职体检报告》劳动法并无硬性规定,可做可不做,对大多数企业、大多数员工来说,不是特殊行业,也不是特殊岗位,只需做普通体检即可,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员工入职体检作出强制性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甚至艾滋病毒携带者同样不能作为用人单位拒绝招用人员的借口。
相关建议:1、引导企事业单位淡化员工入职体检的医院等级规定,把入职体检交给普通基层医院完全可行。如此,可减少大型医院人流众多的就医压力,还可减轻普通求职人群来往大医院排队体检及拿取报告的麻烦,也为普通求职群体减轻金钱负担,减少了求职压力。
2、引导企事业单位将入职体检视为参考,而不是将入职体检报告作为一项获取工作岗位的强制性门槛。引导企事业单位珍惜有限的人力资源,不随意浪费人口红利,员工需要更多关怀,而不是机器售卖前的检测报告,这也是为促进就业提供良好氛围。
3、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就业引导政策,逐步淡化出具入职体检报告医院的等级问题。促进就业不应在入职体检的医院等级上规定太多条条框框,应以人为本,以人的生命周期为参照,鼓励就业、促进就业、繁荣就业市场。
4、建议政府积极推动基层医院开展入职体检业务。正因为很多企事业单位的入职体检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导致大部分基层医院不开展入职体检的相关业务,甚至已不再提供入职体检服务。对此,建议政府要积极破冰:“入职体检不限医院等级,入职体检就近医院均可实施,入职体检不得作为工作求职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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