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惠财险网上卖保险玩起障眼法 以低价诱客后高额连续包月

信网/信号新闻12月12日讯 接连收到的保险推销短信让王先生不胜其烦,他想知道到底是哪家公司如此“疯狂营销”。从收到保险推销短信,到点进链接、购买保险,再到付款后链接瞬间失效,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尝试通过王先生收到的短信在网上购买保险,整个过程“一变再变”:跳转的页面上无法修改手机号,投保后无法查看保单信息,网页上显示的保险销售公司与实际收款的不是一家,让人不知道是在哪里买的保险;更关键的是,明明手动选择了每月0.2元的普惠版保险,但到最后仍旧变成了每月保费142元的保险产品。
频繁收到保险推销短信 用户不堪其扰
王先生接连收到两条几乎一样的“城乡居民医疗报销金已到账”短信,除了链接稍有差别,其他措辞完全一致,让人以为这跟官方的社保医保有关。点开链接,跳转的页面需要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还有显著的“免费领取”,王先生一眼识破:“这是个让人购买商业保险的链接。”
“这样的短信我收到过不止一次,太有迷惑性了,而且频繁打扰,感觉太不好了。”王先生尝试联系发送短信的号码,查询后发现这一号码的使用单位是江苏隆中通信有限公司,跟保险销售没有任何关系。
王先生认为,肯定不止自己一个人被短信打扰,但大部分人都直接忽略,“因为没有损失,大家就当没看见,或者直接随手删掉了。但实际上,这些短信不仅打扰了我们的生活,而且还可能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网络诈骗。”
明明选的是0.2元普惠版保险 跳转后页面直接涨价到142元
短信究竟是谁发的?卖的又是哪家的保险?
信号新闻第一次点开王先生转来的短信链接时,同样跳转到了“免费领取”页面。从下方的《投保须知及声明》看,涉及两款保险产品,承保公司都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在第一次点开链接后,信号新闻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但并没有进行投保操作。很快,一条带有信号新闻记者姓名的短信又发到了王先生的手机上。这一次,信号新闻再点开链接,页面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已经填好且无法修改,《保险条款》里显示的依旧是众惠财产的医疗类保险,只不过页面下方的销售方变成了易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在第二个链接的页面上,保费显示为“仅需0.01元/日(即0.2元/月)”。点击“立即投保”后,就跳转到显示“一键优化 更享全面保障”字样的页面,但在彩色醒目的标题下,有一行浅灰色的小字提示优化后的保费将变成142.66元/月——与整个页面上颜色鲜艳、加粗显示的字体相比,这行小字几乎没有存在感,就连“返回普惠版”的按键也都在页面不起眼的一角,只有点击“返回普惠版”才能继续“仅需0.01元/日”保险的投保。
网上买保险重要信息呈现多处不一致 付款后链接都打不开了
当保险进入到付款页面,信号新闻被要求绑定银行卡,并新开通宝付支付。这一次,付款页面上的产品名称变成了某品牌的“百万惠享医疗险(旗舰版)”。付款成功后,页面随即跳转到了另一个“一键升级”的页面,却没有出现跟保险相关的保单等重要信息。
更让人意外的是,此时信号新闻重新点击短信里的链接,页面上显示“404您访问的页面搞丢了”。
花钱投了保,不知道钱花去了哪里,也没看到保单,不知道能获得哪些保障。之后,信号新闻辗转联系了银行、支付渠道等,终于得知在这次交易中,负责销售的是一家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就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在众惠财产保险的小程序里,信号新闻查询到了这份保单——页面上显示这一保险的每期保费为142.66元,保费总金额为1569.46元。但在电子保单里,期交保费又显示为0.2元,总保费2.4元。
信号新闻注意到,在整个保险购买的过程中出现了多处不一致:首先是页面上显示的销售方与实际收款的销售方不一致,分别是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其次是不同页面显示的保险产品名称不同,这些保险与最终购买的保险名称也不是同一个;除此还有保费价格的不同,每月0.2元和每月142.66元有着明显差距。
“免费保险”不可轻信 冒用官方名义混淆视听还涉及不正当竞争
信号新闻联系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确实与多家保险经纪公司合作,是一个互联网销售保险的渠道,但具体到销售公司是如何发布信息,公司此前并不掌握,会结合消费者反馈的情况进行核实。
随后,信号新闻也尝试与涉事的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但客服只表示易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他们的一个销售渠道,也就是说,这家保险经纪公司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有合作,承接业务之后又转手到了第二家保险经纪公司进行销售。
在社交平台上,关于类似短信的投诉也不在少数。有人按照短信上的提示回复了拒收信息,但过不了几天类似的短信换个号码又继续发来。还有人频繁接到“机器人”打来的推销电话,反复拒绝后仍旧阻止不了广告打扰。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商家故意混淆视听,将非官方的商业保险产品包装成具有较高可信度的政府服务,涉嫌滥用他人名义或信誉来吸引顾客,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交易过程中,商家未能履行充分的通知义务,即明确告知消费者他们正在购买何种类型的商品或者接受哪种服务,而是诱导消费者直接进入复杂的购买过程,这可能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受损。商家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改变产品名称和销售商信息,使消费者无法准确了解商品的真实属性,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表示:“推广者与承保者的身份和关系无法界定,这种广告可能隐藏着暗处的小字解释条款,最后消费者很难说清楚购买时的具体情况,没有证据也很难维权,只能提醒大家从正规渠道投保,避免点开此类链接,不要相信免费保险。”
同时有相关业内人士也表示,这种模式颇似很多年之前短信SP服务提供商的圈钱手段,这一类明显坑用户的行为,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并进行行业监管。(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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