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的老标准电瓶车在路面上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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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开朗基罗是堂吉柯德的姐夫
“自行车Pro”的电动是辅助,是无可争议的非机动车。而“电摩SE”就其性质上来说,已经是机动车了。如今路上的电瓶车,大部分都是此类“电摩SE”成为了一种限速25公里每小时的电轻摩。而一些电瓶车自行改装解除限速后,其性质已经是无可争议的机动车了。换而言之,当前大部分电瓶车用户是在以非机动车的责任,享受着机动车的权利(或者说性能)。
不遵守交规的是它们,不买保险也是它们,出了事故要对方主责全责还是它们,这是什么样的交通霸王怪
说得很对啊,但是这样解不了题。
我这边的老标准电瓶车在路面上比比皆是,如果按照限行交通法,这些车都算是机动车,算是摩托的一种了,无论是因为都没有上牌还是因为本地禁摩,交警都理应执法。但我所看到的是交警基本没有抓,最多管一下你有没有戴头盔。当然我也能理解,当大多数群众都在开这种车的时候,你抓得过来吗?你抓一部分,其他人就会说你选择性执法,你要是全抓,你就站在大多数群众的对立面了。更遑论这个局面就是政府有关政策和执法尺度在漫长的时间里不断变更造成的。所以,没法抓。
当大家已经习惯了这种无监管、弱监管环境,习惯了“以非机动车的责任,享受着机动车的权利”,突然说你以后要换成一辆性能更差的电瓶车,突然说你要考牌(这里先不讨论限摩的地区),大家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我开得好好的你们政府瞎折腾什么”,毕竟大多数人都没切身体会过电瓶车引起的火灾,也没体会过因为没有经过系统学习获得驾驶资格,驾驶实际上已经是机动车的电瓶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家的直接感受就是“我开得好好的,那些事情与我都没有关系”。由奢入俭难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