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的“共识”为何和人民不同?

  最近,某些学者、教授还觉得委屈。

  他们自以为是在为人民做好事,在“启蒙”、“觉醒”大众,把大众带进“文明世界”。

  但他们搞的有些事情,人民群众不理解。

  比如说,原本我们这儿很多事情做得很好,基础教育、打击犯罪、防治传染病、严控毒品、秩序井然、基本上是全世界最安全最繁荣的地方……

  我们这儿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家庭是家庭,孩子好好好读书,大人要努力工作,父母要做好表率,政府要承担责任……丑就是丑,美就是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犯错就要纠正,犯罪就要得到惩罚,为社会做贡献会得到表彰,作奸犯科破坏公序良俗就要收到谴责。

  罪犯的子女不应该考公,烈士的孩子应该被加分,兢兢业业的劳动者应该被整个社会推崇,自私自利放纵堕落的人应该被所有人鄙夷。

  在我们的价值观里,好人就该被颂扬,坏人就该寸步难行。

  这难道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吗?民众虽然朴素,但民众同样拥有朴素的智慧,因为人人遵纪守法、勇敢善良、力争上游的社会,就是一个好社会,是对大多数普通人最有利的社会。

  然而专家们觉得不对,认为这样没有“和国际接轨”、没有“融入文明世界”。

  因为美国包容罪恶、纵容零元购、毒品合法化、任由自私自利作奸犯科的人逍遥自在、越是道德沦丧无底线,越是能够活得如鱼得水……他们美其名曰“自由”和“包容”。

  在专家们看来,因为美国和我们不一样,所以我们做的就不对!不够“国际”、不够“文明”,非要我们“把门打开”、“加入西方”……把自私自利、腐朽肮脏、放纵堕落、混乱无序的病毒引进来,似乎就“文明”了一样。

  似乎只有西方的文明才是文明,只有美国的标准才是标准……很多方面,我们明明是世界上做得最好的,某些专家学者却非要用西方的标准来衡量自身?这种刻舟求剑、削足适履的行为,真的科学吗?

  2025年了,还要跟在西方后面照本宣科、鹦鹉学舌、人云亦云……不觉得羞耻吗?有没有给世界立规矩的勇气?

  再比如说,这个世界上明明是好人多,坏人少;老实人多,下三滥少;正经人多,街溜子少;遵纪守法踏踏实实的人多,作奸犯科违法犯罪的人少……专家们偏偏要保护、宽容那些坏人、烂人、作奸犯科之徒,这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人民群众不太明白他们追求的“自由”、“包容”、“人权”、”“文明世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听起来怎么和群魔乱舞的哥谭市、阿卡姆疯人院差不多?

  他们之前说,真正的文明社会,不靠集体主义,不靠公序良俗,不靠道德规范,而是靠“法治”……然而这个法治到底是谁的法治?

  他们口口声声说这是“法治的进步”,法治的进步,难道就是包庇坏人、坑害好人吗?难道就是摧毁一个安全稳定的新世界,招来一个混乱腐朽的旧社会吗?

  他们口口声声说什么已经是“欧美国家、国际社会、文明世界”的共识,实际上他们根本不关心绝大多数人人民群众的共识。

  他们追求的“法治”,其实就是他们所谓的“律师治国”、“教授治国”,所谓的法治,就是他们说了算,以他们浅薄、愚蠢、虚妄、根本不存在的“自由理念”,去建设他们妄想中的“理想国”。

  他们长期脱离社会,脱离工农业一线生产 脱离人民群众的生活,眼里根本就没有大多数,只有欧美的那些“普世价值”和“政治正确”,只有极少数人的利益和诉求……所以,他们根本上追求的是当欧美价值观的代言人和拥有特权的人上人。

  他们总是装出一副圣人的模样,摆出悲天悯人、关怀众生的样子。

  你知道为什么庄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因为所谓的圣人都是“伪人”,他们慷他人之慨,总想着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去讨好极少数人,他们还美其名曰“包容”、“人道主义”、“多元化”和“保护少数群体利益”。

  你问问他们,愿不愿意把自己的一切捐出来 奉献给自己嘴里的“伟大事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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