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沙特、印尼等国家,吸毒是犯罪行为,要被判刑

【本文由“张广才”推荐,来自《推进封存制度的北大法学专家,逻辑不通!》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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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象牙塔里潜伏着国外的文化特务。教育,司法,医疗,文化系统需要清理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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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和韩国,吸毒是犯罪行为,要被判刑。在日本吸毒违反《兴奋剂取缔法》,初犯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万日元以下罚金;再犯则加重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韩国根据《有关毒品类管理的法律》,吸毒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日韩吸毒均以刑事处罚为主,但日本对再犯处罚更重。 ‌另外,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沙特、印尼等国家,吸毒也是犯罪行为,也要判刑坐牢。

而中国对吸毒者的处罚很宽松,吸毒仅仅被列入一般违法行为,现在又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2026年开始封存吸毒违法记录、大力度放松对吸毒者的日常监管(根据某些中国法律专家的文章,他们很可能是为以后彻底删除吸毒违法记录做准备)。可以预见,从2026年开始,中国对吸毒者处罚和监管过于宽松的做法,会纵容吸毒者,会让吸毒者有恃无恐,会导致中国的禁毒事业功亏一篑,会让那些冒着生命危险奋战在禁毒一线的干警和绝多数老白姓寒心

中国应该从2026年开始的封存违法记录中删除吸毒这一项(因为吸毒者都是N次重复吸毒,极少有能彻底戒掉的),并且应该学习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沙特、印尼等国家,推动第二次吸毒被抓入刑(首次吸毒被抓人员数量太多,全部定罪判刑坐牢不现实,但应该第二次吸毒被抓入刑)。

在中国,买枪和买国家保护动物是犯罪行为,只要买一次被抓,都要被定罪判刑。而绝大多数吸毒者本质上都是N次买毒者,为什么他们在中国能N次买毒和吸毒只是被判定是轻微违法而不是像上述很多严厉禁毒的国家那样被定罪判刑?中国法律也太纵容这些N次买毒和吸毒的人了吧?这与中国是全世界禁毒最严格的国家的宣传相符吗?

中国只有改变过去对吸毒者处罚过于宽松(仅当做一般违法行为)的做法,才能从根本上彻底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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