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击日本本岛需要联合国授权吗?

先划重点

​根据《联合国宪章》,中国可以不用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对日本军事打击。

据媒体消息,有日本议员提醒日本政府,中国可以不用通过联合国授权,就可以对日本发动军事打击,并表示,这是联合国成立时赋予中国的权利。

国际上虽然大家很少提起这件事,但从未废除,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根据公开资料,中国在特定情况下对日本本土的军事行动可能无需联合国授权,但具体实施需综合考虑国际法框架和现实因素。

《联合国宪章》第107条明确规定,若二战战败国(如日本)再次推行侵略政策,反法西斯同盟国(包括中国)有权不经安理会授权直接采取军事行动或实施领土管制。这一条款源于对轴心国的特别处置,旨在防止法西斯主义复燃,至今未被废除。 ‌

《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确立了日本战后领土范围(仅限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中国确认的小岛),并要求日本放弃所有海外领土。日本在1945年投降书及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均承认其法律效力,间接确认了中国对日本的驻军权。 ‌

若日本出兵支持台独,中国可依据上述条款直接采取军事行动。但实际操作中,国际社会普遍主张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且联合国安理会的集体安全机制仍是主要争议解决途径。 ‌

该条款的适用需满足“日本再次推行侵略政策”的前提。例如,若日本出兵支持台独,中国可依据上述条款直接采取军事行动。但实际操作中,国际社会普遍主张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且联合国安理会的集体安全机制仍是主要争议解决途径。 ‌我国目前依然是先有礼有节的在提醒日本政府和右翼政客,至于以后就难说了。

国际法框架下的权利与现实中的和平共处需要平衡,愿我们共同维护地区的稳定与和平。

这份穿越77年的文件提醒我们:今天的和平秩序,都是先烈用鲜血写就的契约,岂容某些人随意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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