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直播间带货卖螃蟹?法院回应称是帮助债务人解决困难,这事你怎么看?

据央广网相关消息,10月31日晚,有网友发帖称,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直播间,看到高淳区法院法官“带货卖螃蟹”,画面颇为新奇,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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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参与该直播销售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10月31日晚的订单已经全部开始打包发货了,卖得挺好的。现在我们都在忙着发货。”她补充称,此次带货流程涉及较多环节,工作量较大。至于销售总额,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我们此前主要负责司法拍卖,这次是第一次尝试处置生鲜产品。”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还介绍,这次直播并未占用正常上班时间,而是由执行团队加班筹备,“这几天一直在加班。对于是否要继续开展类似尝试,目前尚无明确消息。”

据了解,高淳法院此次带货的螃蟹来自债务人秋兰家的蟹塘。秋兰父母年过六旬,曾以船舶运输为生。十多年前的一场碰撞事故,欠下大额债务。事故发生后,秋兰父母回到家乡尝试螃蟹养殖,却因缺乏技术导致连年亏损,债务未减反增,家庭总债务最高时达80多万元。2025年9月初,秋兰父母向高淳法院提交了“类个人破产”申请。高淳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和管理人对他们的财产状况、债务成因展开了全面核查。通过走访蟹塘、翻查账本,最终确认这个家庭的债务主要系因意外与经营失利,秋兰一家从未有过逃债念头。

“直播间大多数网友都认可我们这次带货,认为我们的直播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其实,我们一方面为了帮助债务人还清债务,另一方面,就是通过直播的形式向网友普及法律知识。”南京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的网友看到后,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正常,被法院执行的抵债资产需要拍卖。既然房屋、汽车可以拍,螃蟹当然也可以,甚至以后拍猪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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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法官来直播带货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以后啥都可以卖了,就会有利益关系,保不齐以后法院可能就变得不再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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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这件事情本来就没什么争议,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直播带货,而是司法专卖,这本来就是执行局的本职工作,有什么好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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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简单科普一下,执行局​一般指法院执行局,其机构职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

强制措施;

(5)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局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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