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体型超常乘客客观上占用了更多空间,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
【本文来自《高铁邻座遇超胖男子致拥挤,是否该给大体型乘客设置单独的座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一直觉得,个人看法,她们其实该买两张票,并且写进购票规则里。买票毕竟站个座位大小,该限制死的,超出部分要付费。要不的话,如果说认为售票合理,她们也同样享有买一张票的权利,那么那个被额外占的座位是不能卖票的。所以,也许体型超出标准的,会站俩座位的,也许该提前主动申报。那个座位是不能出售的,出售的话就是客运公司的锅了。
也就是说,既然体型超常乘客客观上占用了更多空间,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会导致客运公司超额售票或相邻乘客权益受损。客运公司未提供完整座位空间却收取全款,显然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保护法吧。我是这么认为。我记得我乘坐飞机的时候,好像航空公司有规定,不一定是普遍的,有一些有这种规定就是,超重的乘客可以半价好像购买邻座机票。
反正我碰到过这种事,肯定要求乘务员来给我解决问题,根本就不找另个一个乘客麻烦,客观因素,他解决不了,所以我当时是换到别的座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