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立下一个达赖喇嘛,更需要大智慧

90岁高龄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在可预见的未来,围绕其继任者的转世册立,不仅仅将关乎中国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也对西藏藏族同胞以及被分裂集团裹挟的藏民产生深远影响。毫无疑问的一点是,达赖喇嘛的转世问题绝对不是单纯的宗教问题,而是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历史定制、宗教仪轨和国家法律办理,这是不容置疑和动摇的。

主动权操之在我:更需要明确的称呼其为十四世达赖喇嘛

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的精神领袖之一,我们首先应该在对其称呼上明确界定十四世达赖喇嘛与其他达赖喇嘛,十四世也许仍是个无可救药的分裂分子,但其前世没有这样做,其转世灵童也不会。其次,达赖喇嘛的转世需遵循严格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其具体流程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十四世达赖喇嘛不具有操控下一任转世灵童的条件和正当性。正因如此,十四世达赖喇嘛多次绝望地提出没有下一任达赖喇嘛,然而这并不是一个能有他决定的事情,除非他永远不会圆寂。更何况,关于西藏宗教领袖(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的转世制度,制度安排的核心就在于要强调中央对转世事务的最终决定权,维护国家主权和西藏地方的稳定。

清朝中央政府制定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确立的金瓶掣签制度,明确了 “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时,必须通过金瓶掣签认定灵童”,更强调灵童认定后必须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坐床典礼需由中央派大员主持,正式确立了 “金瓶掣签 + 中央批准” 的核心原则,成为后世转世制度的根本依据。到了民国时期,《喇嘛转世办法》也继续延续了清朝的制度安排。进入新世纪,我们相继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这一系列法律文件的核心只有一点,那就是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拥有最终决定权。这一原则既是历史定制,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制度,是维护国家主权、保障西藏宗教事务正常秩序的根本保证。

十四世达赖的最终归宿,可适当考虑回到“和平解放西藏协议”

关于十四世达赖的最终归宿问题,即取决于他自身能否幡然醒悟,也取决于中央政府能否就其一生的错误给予分别处理。当年的“和平解放西藏协议”里写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人民政府应予尊重。关于这一点的侧面解释,就是中央始终对现任达赖喇嘛采取尊重的立场,其宗教地位和职权中央并没有兴趣予以替换。如果十四世达赖基于流印藏民生活困境的考量,能够幡然醒悟,彻底脱离那个分裂集团,愿意回到祖国怀抱,那么我们说,其落叶归根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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