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么多年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话题,身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我有几点想法
【本文来自《小学生被“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籍,是惩戒过重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看了这么多年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话题,身为教育一线的工作者的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1.教育一线工作者对于“受教育者(学生)”是否有惩戒权?
2.假如没有,那就算了。假如有,对于受教育者(学生)的惩戒程度该如何划分?
3.如何保障一名教师应有的教育惩戒权(比如学校规定,全班学生都必须做眼保健操,然而某些学生不做,老师踢了一下该学生的的桌子,结果学校认定的标准是老师老师体罚学生。那么老师对于该学生如何管教?)?
4.由于那么多的原因,所以,老师放烂(躺平?)也是可以的吗?
5.我个人因素,我是不允许学生“那么躺平、那么放烂”的!你要扣“字眼”,我会说“你是杠精、你是键盘侠”,因为你提到的与本课我需要教学的知识无关。
6.哪怕我教的是一个小小的学科“科学”。既然是国家承认的“基础学科教育”,我也要想办法让尽可能多的学生理解并学成这一门知识。而不是因为某些由某些XX支持而在课堂有恃无恐的家伙把持我的课堂吧。你不学,毕竟还有其他人需要学呢!凭什么,你要把你孩子的需求高于别的孩子别的家长的身上?
7.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家长不教、社会会教!
8.别以为你现在占了便宜,好像你掌控了一切!我最多只教你孩子六年,初中老师教你孩子三年,你要面对你孩子一辈子!你下半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9.为何现在的老师不想“管”、不想“教”?“管了”说你老师扼杀了孩子的“天性”,“教育了”说你老师抹杀了孩子的“成长”!这动不动就投诉,连警察在旁边站着还敢“呼老师”一耳光!老师如何敢管,如何能管?
10.身为教育一线的我们,最多只能“口头教育 一下、言语批评一下(还不能过重)(否则就是过重就要轻则被批评,重则被处分)”!
11.我们无恙,但是对于国家来说呢?对于社会来说呢?对于你们家长的自身或者是家庭而言呢?
12.生娃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