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行业普及: 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互联网(2018)

  2018年夏天,被约稿要给各省经信委的工作人员出本书,但出书好友们时间和工作付出都不够,便独自编稿,怎奈节奏太慢没跟上出版社流程,导致出书失利。后来畏惧正规出版社的流程和麻烦出版意愿剧减。鉴于工业互联网事业如火如荼,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想稿件烂在电脑里面,决定在网上贴出来和大家分享。最近刚买到观察员的身份,没想好要写啥,先拿到观察者网上晒晒,以飨读者。2019年中美贸易战大热,但科技发展目测还没超出2018年的内容范围,还是可以给大家普及下此行业的基本知识。生活在这个时代,见证着这时代发生的巨大变化。希望此系列能给观察者网的好友们一定帮助和启发,有利于你们现在从事的事业和项目,更好的建设我国的制造业能力和国家能力。某在企业管理咨询和企业信息化圈里面浸淫多年,很乐意帮助有需要的读者,若有问询指教可以直接回复和私信。本稿本着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有提高的精神非百分百原创原撰。所以有见到相看似相识的段落,请勿为怪!还有本人很多图就是借来的。

进入信息网络领域,信息空间的立法执法和治理成为重要议题。简单地说,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短期就能产生治理架构的最佳实践。需要整个社会参与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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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图显示了网民对各种网络治理的认同度。

第三讲 工业互联网的网络基础    之

第三节 信息网络治理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2月16日在浙江乌镇召开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提到“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并指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该坚持的四大原则。还提出了五点主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在出席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也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行业、企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国互联网事业发展,必须要处理好两个重大关系: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发展和治理的关系。

一、数字经济要安全发展

互联网信息网络的出现是个重大的人类社会发展创新。。数字空间里存在着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和企业以及社会舆论和网上行为。相对于实体空间,数字空间或者说网上空间有着人间各种形态。具体体现有黑客和暗网的技术霸权、垄断资本的信息处置主导权、巨型社交网络的算法垄断、网络暴民的群体霸凌行为、网络暗隐势力的网络煽动造谣力、网络大V携粉丝带来的巨大言语杀伤力、企业凭借财力的网络公关力等不一而足。很多现象的存在不是单纯的技术性网络安全事件而是网络行为的法制边界,归属于人文现象。这些现象在立法和执法没有充分界定明确前,会存在一定的网络混乱空间。

安全有力的用户信息防护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上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把大数据技术与安全技术有机融合, 尽可能地提前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 不断更新病毒和钓鱼软件特征、努力更新完善匿名技术,使用户在使用信息网络应用时有一个良好的用户信息防护环境。大数据分析技术和预测技术为各种信息网络运营商开展精准营销服务带来了效益, 从业者要承担专业责任用更好技术来完善用户匿名, 解决数据分析应用与用户隐私之间的矛盾。国家和产业层面,建立可信和可控的信息产业基础,制定信息网络安全相关的战略对策,对国家信息网络安全非常重要。整个产业要增强网络信息技术和相关服务的可控水平,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加快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时修复网络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工业企业要提高信息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木马病毒的追踪能力,对恶意木马程序及时治理,正确判断出网络遭受攻击时目标来源,提取关键追踪痕迹,让隐藏在数据背后的黑客“显形”并予以法律惩处。

数字经济时代,激发用户和信息网络运营企业参与治理的能动性,形成遍布全网自发治理行为才能应对数字经济中分散化海量化的用户信息泄露问题。要从国家、行业和用户等各个层面来应对大数据环境中网络出现的问题。必须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工作。《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作为用户信息保护方面的最高国家标准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它对大数据时代如何合理利用用户信息给予界定, 以指导和规范利用信息系统处理用户信息的活动。

逐步完善信息网络服务行业自律与监管,强制网络行为审计的技术机制。网络企业要想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走得更长远, 就要努力构建本行业的通用规章, 维护用户信息安全, 建立客户信任感做到可持续发展。不得秘密收集用户信息,需尊重用户知情权和被遗忘权, 显著告知收集用户信息的情况, 鲜明给予用户是否授权运营商收集和利用信息数据的权利, 并在服务条款里阐明信息数据的使用方式和使用期限。法律上要寻求网络信息拥有者、数据服务提供商以及数据消费者之间共同认可的法律发条的建立和信息行业自律公约, 保证数据共享的合法性, 营造安全的数据使用环境。以上说的用户既包含个人也包含企业用户。

二、数字经济需要新规则体系

 数字经济需要新规则体系。数字经济带来了创新与效率的提高、选择的多样化、人的充分发展等“阳光”的一面,但如同人类在历史上经历的所有经济制度一样,数字经济也有另外一面:财富有可能进一步集中、全球性和国内不平等可能会加剧、数字鸿沟加深、隐私更容易被侵犯、信息技术风险与安全问题成为全球性问题、赢者通吃加大垄断组织的暴利、国际贸易规则可能被改写。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在创新、税收、反垄断、国际规则、信息技术风险与安全等方面全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新规则体系。数字经济的创新性可能会带来冲击、摩擦甚至旧的经济的解构,在各个方面对传统的利益格局可能带来冲击。数字经济对于经济监管和立法执法的理论和理念都带来新课题。

数字经济是一个复杂生态系统,海量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线上线下融合成为发展常态,跨行业跨地域竞争日趋激烈,导致新问题层出不穷,老问题在线上被放大,新老问题交织汇聚。将平台、企业、用户和消费者等数字经济生态的重要参与主体纳入治理体系,发挥各方在治理方面的比较优势,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方式会是合理选择。信息网络平台作为数字经济时代协调和配置资源的主体单元,首先负有治理责任和义务,也有治理优势,必须对平台之上的各类问题首当其冲率先行动。按照现代治理理论,大可依赖市场自身,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必要依靠各私营组织、行业组织充当治理的主体,以行业自律公约为治理手段最终实现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将逐步加大治理创新力度和加快治理规则的迭代速度。数字经济阶段的数据治理将是一个社会问题,政府也将从全局式的“监护人”走向法制化的治理者角色,从监管走向治 理与服务。深化国企改革,尤其是行政垄断的经济部门的改革,一方面用政府的指导力量推动改革,一方面促发市场导向,引入互联网这一动力引擎进行双重变奏,进行产业改造和权力置换。激励创新氛围和研发转化,进入工业领域深耕细作,为技术创新提供经济和法律的制度支持。处理好政府监管与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破除行政力量的诸多人为设限,抱着全面开放的治理心态,从制度上为社会创新创造土壤和便利条件。在互联网影响和创造的全新社会场域中,政府须应对新的执政环境,实现从效率优先到公平公正、从被动应付到积极应对、从善政到善治的治理转型。

2019笔者点评:数字空间的治理一直是监管部门最头疼的事情。一个是立法不够,监管部门对信息系统和数据的监管触达不够。二个是数字空间犯罪违规方式隐蔽和法外空间够大,全球监管未能成形。三是创新和犯罪以及违规之间的界限很微妙,法条无法事前覆盖,都是事后修补,很难跟得上。最后就是传统文化和习惯对网络和数字空间灰黑色犯罪和违规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监管和执法部门也只好民不举官不究!

下一篇进入第四讲“工业互联网的数字基础”,这部分是我国建成工业互联网系统平台体系最需要攻坚和补课的地方。需要全社会的巨量投入,才能迈入数字空间和数字经济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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