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战役中的解放军如何应对动员民工遇到的种种困难

文:娄红乐

  陈毅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此语国人想必都不陌生,然而,这几十万小推车并不是刚开战就一下子动员出来的。

  刚开始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状况呢?

  一、战役初期,民众支前热情并不高,怪话也多

  其实,从谋划打淮海战役之日起,中共高层就特别重视后勤保障的问题,强调一定要充分动员百姓支援前线。比如华东军区政委饶漱石在战前就一再强调:“要有足够的民夫,足够的担架,足够的挑子,使前面的伤员能够及时的运下来,使粮食运输到前面。过去的民夫我们临时动员的时间很短,现在必须动员更长时间的民夫。过去我们估计一个纵队500副担架,应付这样大的战役是不够用的,现在初步提出要800副。常备民夫大量增加,加上部队运动非常迅速,失去联络,军需不能及时,对部队影响很大。加上战斗很残酷,猛烈的炮火,天上的飞机,没有经过训练的民夫逃亡很多,因此按我们原有民工的数日差不多加倍才够用。”他还要求各华东解放区进行最大限度的动员,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支援战争。

  然而动员一开始就遇到了非常多的问题。首先是民夫逃亡现象严重,比如据冀鲁豫区党委1948年7月的报告称:“仅7月10日前后一批担架中,二分区原调2000副,到总指时仅1550副,接受任务者约450副(这还不就是完成任务数)。三分区1000副,到医院仅百余副,余均在同庄为飞机炸散。七分区2000副到总指1700副,接受任务者约700副。五分区有1500副,约过路500副(此数更欠准确)。总计担架逃亡约为4850副,占动员数75%。”1948年10月10日,冀鲁豫区党委战勤报告又提到:“上期常备担架,濮阳原1300人,完工回去仅40人;南乐原800人,完工回来仅320人;昆吾原250人,完工回来10人。这期常备担架稍好些,茌平县400人,两天跑了175人。”可见当时战场上民工逃亡的现象有多严重。

  其次是解放区的民众不愿支前。农民不愿出工是因为耽误农忙,比如莒县有常年出民工者,结果造成自己家里土地荒芜,春天挨饿。一个叫杨家圈的穷村子,出了36头驴,支前时死7头,病6头。而这些损失并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偿,因而当上级再动员支前时就出现了叫谁去谁不去的现象。甚至有不少农民为了逃避支差,不惜破坏大车,杀掉牲口。一般的小商小贩更不愿意出差,因为一旦出了差,家庭生活即无法维持,当时有人就因为出差负了债,还有人因为出差吃光了积蓄,因此这些人认为出差是个“要命事”。城镇上的商人更是一提到出差就非常害怕,因为这不单会影响生意,而且身体上也支持不了,甚至有人出现了因为出差压病,压的吐血的情况,因此有的商人提出宁干五天写算的活,也不愿意出一天差。

  即便不得不出差者,也是满腹牢骚怪话连篇,比如河南杞县总结战勤总结中有如下内容:“一般人说:‘该咱去即去,不能孬了’,一勃子扭筋的农民汉说:‘反正死到八路军手里,把老百姓弄死算妥,该去就去,看成色吧!’‘活都误了,负担又重,分地还不如不分好呢!’还有的说:‘啥时逼得都当兵好啦!’”可见民众心里的确有抵触情绪。

  造成民夫不愿支前及逃亡的原因很多,中共负责战勤工作的干部对此有不少比较中肯的分析,总结起来主要是以下几点:

  原因一:强制摊派百姓出工很容易激发抵触情绪。比如据陈毅介绍:“军差命令急如星火,地方政府为了应付突如其来的军差,行署、专署、县政府等,常常控制几千几万民工集中待命;区、村政府则采取控制民力办法,禁止农民、大车、牲口远离家乡,以便随时征用;有些地区,更提出‘村不离村、区不离区’的口号。如此劳动力便冻结起来,农村间商运停滞,生产减低,很多群众逃避支差,甚至把大车破坏,牲口杀掉,民众对我们极感不满。”再如徐州刚刚解放时,徐州军管会征集城里的公私车辆,为前方紧急运送粮食弹药,“在开始组织时,抛弃了原有公会、不分车主和工人,统统采用集中管制,结果形成了他们的对抗与恐慌。有的竟开了小差,或将车故意弄坏,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原因二:百姓出工干部不出工,引发普遍不满。以冀鲁豫边区为例,边区政府规定:“村干、模范、英雄到区、县开会,及民兵集训等均抵出差。”这样基本上大部分基层干部都可以避免出差。据冀鲁豫边区的战勤报告显示:“村往往是带‘长’字的(农会长、组长、自卫班班长、排长、隅长)、带‘员’字的(各委员、通信员)、帮办等均不出差,这一现象非常普遍。”同时,由于这些基层干部掌握着百姓出差的支配权,因此他们的亲戚朋友就有了可以逃避出工的机会:“与村干有关系有地位的人,该着出差,提着壶拿着烟找村干部想办法,村干部把烟酒摆上请自卫队,要自卫队代出,群众称为包庇私自。”老百姓对这种徇私的做法自然深恶痛绝,因此对出差更加抵制。

  原因三:支前民工待遇差,常常吃不饱穿不暖。刘瑞龙在淮海战役时的日记中说:“民工的供给是最大问题。粮食部署只是提一下,没有固定来源及一定供给计划。”正因为没重视民工的吃饭问题,因此造成了“民夫吃不饱饭,且不及时。甚至喝不到开水,睡不妥”的现象,甚至有的地方连民工的粮秣站都未建好,致民工食宿发生困难,有的只能睡草堆。除了食宿,穿衣也出现严重问题,据刘瑞龙日记介绍说:“民工衣服是最严重问题,来时天气不太冷,带的棉衣不多,至今没有很好解决,几次都是在缴获中解决。已发棉衣五万五千套,野供在窑湾收一万二千套,大部是单衣,夹片子,半成品,很短,三分之一穿不得。”食宿有问题,人就容易生病,“病员多,肠胃炎,寒热是冻的。五分区的已病三百多,医药没有解决。”

  原因四:基层干部配备不到位或工作不到位。一是干部少,无法深入开展工作。比如某县指挥部只有一个人作战勤工作,且此人系半工作半休养状态,直到病重走了才添一个动员股长。缺少干部的后果便是领导工作不到位,担架处于无人领导的状态,据该县1948年10月份报告:“上期常备担架逃亡四分之一(200),这次常备挑夫逃亡160,占40%,临时担架跑了50副。”二是有些干部是靠欺骗等手段动员百姓出工,比如豫皖苏分局总结淮海战役时提到:“战役初期,干部思想落后于群众,用欺骗办法,自设难关,越解释群众越怀疑,逃亡很多,如五分区担架,先说到扶沟三五天的任务,又说到亭州,又说到永城,每逢一关,逃亡一批,到前方者不及百分之三十。”

  为保证淮海战役中的粮食、弹药供应,战勤部门和地方政府须想尽办法改变这些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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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勤部门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包括用酬劳吸引民工

  措施一:以“保饭碗、保卫翻身果实”的口号做宣传

  动员的第一手段是宣传。如豫皖苏分局在总结报告中提出:“一般群众,最迫切的要求是太平,一般的认识是消灭敌人才能享太平,凡是敢于公开宣传支援淮海大战,消灭敌人享太平,说明任务的都易巩固。”杞县组织党员干部“在贫农团会上进行保饭碗、保卫翻身果实的教育,及检讨每人是否有忘本思想。打仗为谁,如何保证任务的完成与带头作用。”

  此外,战勤部门也同样注重对前线民工的宣传工作。如以具体事例展开”诉苦复仇立功运动“,随时总结宿营、行军、抬伤员、搞粮草与居民关系,提出优缺点;培养积极分子等。

  措施二:制定新规则,以缓解公平问题及惩戒逃亡者

  针对农村出差“抓阄”,“论趟”不论工,村干包庇“黑人”等现象,在基层开展“民主运动”,即“谁出差、谁免差,前方差、后方差都由群众评定清楚”。比如杞县在动员时就召开民工座谈会,“争论出工是否公允,及本人意见和所有困难,全部提出来解决。召开民工家属座谈会,打通家属思想与实际解决困难,避免拉腿。和进行此次不该出工、民工的舆论动员(如说硬话,表示他的态度,今后该他出如何如何……)”。经过这样的“民主运动”,过去是“庄里稍有一技之长、替村干部做些事的人便不出工,民兵也不出工”,现在是“根据各家实际情况,合理摊派任务。支前人人要去,不能找工,不能赶工,防止有人找借口不出工。干部带头轮流去。公平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为遏制逃亡现象,冀鲁豫区党委也制定了处罚措施:“对于一般逃亡民工可使其补还粮柴另行补差,个别特别穷困义为人所惑逃亡者,要保证下次不逃亡,可准免其补偿柴粮。但应由群众评定之。至于其中蓄意破坏煽动逃亡之个别不良份子,则应视其犯罪情况由政府法办之。”

  措施三:搞互助生产,赔偿民工支前损耗

  民众担心出差耽误生产,一般的解决办法,是发动群众订立五保公约,搞互助生产,“把所该出工、民工、军工烈属的户数地亩,都具体的分到以居民组为单位的生产组里”。

  此外,后勤部门还要求对群众出的车和牲口,要折工计算,损坏要折价赔偿或给予维修,总之不让出工具牲口的群众吃亏。

  措施四:寻找积极分子,建立支前组织

  对于尚未建立基层政权的新收复区而言,要想动员民众支前,难度相对而言更大。在这些地区,首要之务是寻找积极分子,这些人主要是“参加过支前受过考验的,参加武工队打过游击战的,抗烈属,政治面目清楚、没有投降敌人的或与故妥协未作坏事的老村干,以及一般群众中的苦主”等。然后在积极分子的配合下“发动群众诉苦”,号召支前。

  措施五:改义务运输为“给价包运”,以吸引民众为军队“打工”

  针对各地区强制摊派民夫出工,民工在支前过程中待遇较差的情况,战勤部门下发通知要求改善民夫待遇。首先是提高民工出差的生活待遇。1948年10月25日,华东支前委员会决定在民工来往的道路旁设立民站,每30里设一小站,60里设一大站,给运输粮食物资的民工提供“茶水与饭食,要支起10-15口大锅、囤积一部分烧柴与面粉,专做民夫吃饭与喝水之用。宿营站初民夫的吃喝问题外,尚需招待住宿,要支20-30口。”“每一站至少要聘请中医一、二人与民夫治病。”

  此外,针对之前对民工只供伙食义务运输的情况,从1948年9月开始,中原解放区发布了《禁止无偿派差,实行给价包运制度》的公告,给予出差民工一定补偿。公告规定:“凡前后方部队、政府机构、学校、工厂、医院、兵站及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个人所有搬运武器、弹药、机器及一切粮草物资等,概应依照规定运费按工给价,或按件给资。一律禁止无价派赴,禁止只分伙食不结工资之义务运输制度。”那么到底给多少呢?公告中规定:“转送伤员无论采用何种运送方法,每转送一人行50里,发给运价粮食30斤(秋前以小麦计,秋后以杂粮计)。但如用担架时,按每个伤员加发10斤。……运送军械、弹药等每百斤百里之运费,人力挑运为32斤,驮运23斤,各种车辆为20斤。”这就使得“支前不仅不是负担,反增加活路,因此到处修理大车,增加牲口。……过去供给制支差,每辆大车只运600斤者,现能运1400斤至1700斤。过去一天只走四五十里者,今能走八九十里至百里。过去出公粮、公草、田赋之外还要支差,并要出村经费、做鞋慰劳等,真是苛杂不堪重负。现在群众只出公粮、公草、田赋,其余村经费慰劳、派军鞋一概停止。过去群众对我不满心理,已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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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淮海战役期间共动员民工500余万人

  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措施,民众支前的积极性大幅度提升,比如莒县一个区原来计划出900辆小车,估计已经到顶。县里让再出200辆,区里召开动员会后,群众又出了500辆车、700条麻袋,超额完成任务。

  最能体现动员效果的无疑是以下一系列令人乍舌的数字:淮海战役期间,共动员“支前民工(包括随军民工、二线转运民工和后方临时民工)543万人,担架20.6万副,大小车辆88.1万辆,挑子30.5万副,牲畜76.7万头,船8539只,汽车257辆,向前线运送弹药1460万斤、筹运粮食9.6亿斤,前方实际用粮43400万斤,向后方转运伤员11万余名。在战役的第三阶段,参战兵力与后方支前民工的比例为1比9,大大超过战役初期1比3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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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黄道炫:《三年内战中的民夫——以冀鲁豫区为例》,《新史学》第七卷《20世纪中国革命的再阐释》,中华书局2013年6月版;

刘统《华东解放战争纪实》,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王树成《战勤工作资料选》,1988年12月版;

刘瑞龙《我的日记——淮海、渡江战役支前部分》,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版;

《淮海战役·第三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10月版;

《淮海战役资料选》,山东人民出版社,1978年12月版;

《陈毅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3月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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