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东大学学伴问题的四个小看法

1.招收的留学生不能进行基本交流,那是不是招生标准有问题,有问题应该谁负责?
2.假如留学生可以进行基本交流,那么作为有基本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否有学校出面,多重照顾(配置多个学伴,学伴星级考评,学伴学分奖励……)的必要?
3.无论是配置相应的生活指导老师还是进行团体联谊、组织文化交流月等活动,均可达到中外交流促进友谊的目的。同样的效果为何选择采用学伴的方式,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的引导性暗示?
4.大学学校社团在获得竞赛奖项过后有奖励(学分、补贴、评奖评优……)没问题,但是同样是社团性质的buddy拿什么来考评学分奖励机制?学分是考核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标准,学伴制度和个人学习情况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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