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缅甸远征军的军纪有多糟糕

文:娄红乐

  近年来,中国远征军赴缅甸抗日这段历史,资料披露得越来越多。但有一个问题却似乎很少被谈及,即远征军出国作战的纪律问题。

  国民政府组建远征军赴缅作战之初,出于国家形象和争取英美援助等因素的考虑,还是非常注重军纪与安抚当地民众这两件事的。比如,入缅前对远征军士兵再三强调军纪:不准抢老百姓东西,不准调戏、奸淫妇女,违反者轻则打屁股、关禁闭,重则枪毙;要尊重当地民风、民俗,要保护佛教,尊重佛规,士兵进寺庙时脱帽脱鞋,在路上遇到僧侣,“或回避,或鹊立路旁”,对和尚的请求均注意采纳等等。在士兵方面,出发之前,远征军政治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加上老百姓们杀猪宰羊犒劳他们,使他们感到出国远征乃无上荣光,自感“不能丢中国人的脸”,加上此时军需物资供应尚比较及时,士兵无需为生计发愁,因此遵守军纪较为自觉。在缅甸方面,远征军“所到之处华侨到处写彩色标语表示尉间和欢迎,如‘出国远征,宣扬国威’,‘入缅远征,无尚光荣’等等,有的华侨团体还委托专人招待过境部队免费提供茶水、香烟和糕点,等等”,热情如此,使得士兵倍感自豪和光彩,自然不愿做有损远征军名声的事情了。

  正是这三方面的原因,使得远征军入缅之初军纪不错,没有骚扰百姓的事情发生。即便士兵有些七荤八素的想法,慑于军纪,也都压制下来了,比如孙立人麾下士兵李正刚回忆说:“仁安羌战后就轮流让部队到无敌区稍作休整,在休整中,昨日还只想着去死,去拼搏求生,才从死亡线上挣脱出来的弟兄们,而今一个个只想老婆,只想女人。营房里七嘴八舌大开五荤,寻求刺激。谈日军的‘慰安妇’,盟军的军妓,还有的摆荤龙门阵逗乐子。战地笑谈有荤的,也有素的,荤的居多,是大家喜闻乐道的内容,大家想归想,说归说罢了,在驻地妇女面前从没违犯军风军纪的。因部队在出国门之际,上级就宣布了好多条纪律,其中就有‘调戏、奸淫妇女者,轻则打屁股、关禁闭;重则枪毙’等禁令。”连英军统帅亚历山大也承认:“华军在缅纪律甚佳。”

  尽管国民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注意改善远征军与缅甸当地民众的关系,远征军士兵做的也不错,但由于缅甸人“仇恨英国人,认为中国军队是帮助英国人的,也就不是好人”,因而除了华侨、英国人、印度人对远征军充满热情外,其他缅甸人则对远征军充满了敌视和畏惧。据时任第5军第200师第598团团长的郑庭笈回忆说:“因语言不通,我们根本不能和缅甸人民接近和交谈,缅甸人民看到军队一到就逃走一空。第200师到达同古时,已经看不见当地的居民了,后来军队所经过的地方都是如此。”由此可见,远征军与缅甸当地人的隔膜不可谓不深。

  此外,远征军的一些安民措施也无意之中加深了缅甸人对远征军的反感,比如孙立人担任曼德勒卫戍司令时,在曼德勒全城都贴起了用中英缅三种文字印制的布告:“……本司令奉命卫戍是问,保此土,安斯民,职责所在,兹特与全城民众共约四事:一、放火者杀无赦,二、杀人越货者杀无赦,三、充当敌人间谍侦探者杀无赦,四、造谣惑众扰乱治安者杀无赦。此外一切善良民众僧侣人等之生命财产均在本司令保护之列……”(孙克刚《中国远征军在缅北》)刚进城便来了四个“杀无赦”,尽管为了维护治安是必要的,但却激起了缅甸人更大的敌意,放火、杀人、盗窃、传播流言等罪可致死的事情样样都没少。

今天的曼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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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缅甸人的敌视不久就转化成了暴力攻击,这种攻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帮日军刺探军情,给日军带路以及破坏交通等,比如时任第5军第96师师长的余韶后来回忆说:“1942年4月10日,第96师政治部上校副主任曹世清,在契卡纳西边乡村破获一个德钦党组织,为首的是平满纳某喇嘛庙的长老。他的手下人已供称:‘我们就从事刺探中英军队情形,报告日军。在中英军的侧后方扰乱或破坏交通,放火并替日军带路。我们还有日军给的步枪和炸药。’我军听了供词后,乃命其缴出枪弹,竟答称:‘已到你们军队侧后游击,扰乱去了,但只是放放冷枪,或捉你们单独行动的人。’缅奸在我军侧后放枪、放火、破坏交通等扰乱活动,曾发生多起,足见他们的口供属实。”该师第288团第1营营长陈启銮也回忆说:“我们在平满纳构筑工事时,常常发现一些人窥探阵地。在发现这种情况的当天或第二天,我们就会受到敌机的轰炸。这就使我们警惕起来。以后凡发现窥探或形迹可疑的人,就进行跟踪,他们总是进入寺院。我们对那些有确实证据的便予以扣留。经过审问,证实了寺院是他们的据点。我在战场上,还曾捉到一个带有手枪的和尚,他绘了我阵地的地形图。这个人当日军向我阵地猛攻时,他却大声吼叫,我就把他枪杀了。以后我们向北部总撒退时,还遇到缅奸破坏铁轨,使我们的列车出轨,造成六十多人的伤亡事故。”

  另一种是直接攻击远征军,比如仍据余韶回忆说:“一日入夜后,德钦党十余人偷至第二八六团阵地,破坏铁丝网,被我预设警铃察觉,立被击退。旋又化装成难民,乘牛车四辆,企图混入我阵地,亦被悉数擒获。又有一部爬至第二八七团第二营阵地边缘,装鬼叫,声如哑獐。适该营营长林狮巡查至此,大声喊道:‘那是日本鬼子,快打、快打!’守兵一开枪,即闻一阵沙沙之声,滚向乱草坡下去了。遗尸三具,均为缅人。”不独96师如此,孙立人的新38师也不能幸免,据孙克刚回忆说:“新38师西撤印度时,到达清德温江(今称钦敦江)东岸渡口的旁滨时,旁边已经布满了缅民的探子和日军便衣队。……在孙将军渡河后还不到一刻钟,刚才的老百姓都一律换上白衣跟敌人的便衣队混合起来,向我掩护渡河的部队袭击,幸而我军事先已有周密的戒备,部队渡河迅速,不然全师便将混乱不堪。”此外,向印度方向逃难的难民们还发现,缅甸人在所有的井中都投了毒,烧毁了所有的渡船。

  缅甸人的这些敌对行为,对远征军十分不利。对此,远征军后来为了自卫起见,也顾不得之前的军纪了,比如缅甸人化装成难民接近远征军时,远征军便会派部队驱散这些人,余韶说:“某日,刘宪文打电话说:‘有几百老百姓扶老携幼,要进入我阵前的大村庄来,政工人员劝阻不住,已进入村庄了,怎么办呢?’我问他们后面有无敌人,刘说:‘后面森林荫蔽,看不清楚。这明明是同古、刘威的故事重演,再劝不听,我就开枪硬打。’我说,只好如此。一个小时后,刘宪文派部队驱逐伪装的难民时,其中竟有数人向我投手榴弹,森林里亦有敌向我射击,他们纷纷向敌方奔去,然已毙伤数十人矣。”

  入缅作战初期,尽管时常受到缅甸人的攻击,但远征军的军纪总体说来还算可以。然而第一次入缅作战失败之后的大溃退中,因为缺吃少穿,军纪就一落千丈了。溃兵祸害老百姓成为家常便饭,比如据时任中国远征军第11集团军总司令的宋希濂讲:“散兵都是从缅甸溃退回来的,三五人一群,也有几十人一群,大多纪律废弛,跑到乡村里乱抢食物,也不给钱,甚至随便拿老百姓的东西,还有任意放枪的,弄得乡村惊慌不安。这项收容工作十分重要。我又迅即从昆明调来了几十名干部,分别在保山、永平、下关一带进行收容,严禁他们再向东去,先后收容了几千人和许多武器。”第11集团军作战参谋杨肇骧在回忆中也曾讲到:“从缅甸退回来的溃军,因无人指挥,失去掌握,他们三五成群,数十成伙,到处乱窜。军纪废弛,无以复加。他们逢村吃村,逢寨吃寨,到处向居民勒索饮食。有的到处放枪,恐吓老百姓,弄得鸡犬不宁。有的把枪枝子弹也卖掉。一些很坏的士兵,还沿途奸淫妇女。不少归国华侨,也被乱军抢劫侮辱。从中甸、维西退回的部队,也是十分狼狈,大部分士兵把枪枝子弹卖掉,沿途拉夫封马,要粮要草,纪律废弛。”就这样,从缅甸一路向国内逃难的华侨,本就饥寒交迫,再被溃军抢劫,身上仅有的一点金银首饰也被抢光,悲惨之极。

  不但直接回国的远征军纪律败坏,退往印度的96师溃兵祸害也不小,据史迪威的外孙约翰•伊斯特布鲁克介绍:“本来在缅北通向印度的道路上有3万多缅甸人和中国侨民在逃亡,对道路和沿途的食物供应压力很大。第五军撤退很快就赶上了难民的队伍,这样道路和食物的情况就更加恶化。沿途发生了96师士兵抢劫食物、打死难民和缅北克钦村民的情况,这和纪律严明的新38师进入印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溃兵不仅向老百姓和华侨下手,为了吃的,甚至自己人也产生了内讧。比如杜聿明率部进入野人山后,因为缺粮,许多人为了争夺一口食物而大打出手。由于军官监督并禁止士兵私分食物,因而互相火并和军官失踪的事件层出不穷。

  除了溃兵作乱外,有些上层军官和靠近中缅边境的阻击部队趁着远征军溃败,士兵、华侨、难民向国内撤退之际,竟然发起了国难财。据杨肇骧回忆说:“在破坏惠通桥的前后,有的部队于阻击日军的同时,热衷于个人发财,掳掠车上的公私财物。一般士兵多半掳些香烟、食品、内衣、毛巾、袜子、电筒、电池之类的日用品。排连长则掳掠布匹、毛呢、化妆品和日用百货,营团长师长还大量掳掠五金、电料,汽车零件等贵重物资。这些物资被运到保山、下关乃至昆明去出售。当时军中普遍流行着‘张百万’、‘李千万’等浑号,互相以发财来夸耀。”如此种种,怎不让人痛心!

国民党军队的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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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所有的远征军都已经成了散兵游勇与民争食,仍有些部队军纪森严,秩序竟然依旧的,比如上文提到的新38师,在东撤印度途中建制仍在,并没有溃散,加上孙立人此时又下达了一道命令:“每到达休息及宿营之地点,师特务连各团特务排须严密巡逻,遇有攘取民众财物之官兵,应即就地枪决,以正军纪。”(薛庆煜《孙立人将军传》)因此新38师所过之处,并没有抢劫百姓的情况出现,反而救起了不少难民。另外据杨肇骧介绍说:“从沪水撤退回国的第200师,尚保持建制,算得是败而不溃。”尽管此时戴安澜已经牺牲,但200师也并未出现大规模抢掠的事情。

  与驻缅远征军不同,从退到印度开始整训直到反攻缅甸取得胜利这段时间里,驻印远征军的军纪一直是不错的,这主要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是驻印远征军士兵与印度人的接触不多。远征军一到印度,国民政府就“严禁驻印中国官兵干预或参与印度内部一切政治活动,严禁中国官兵与印度人民接近和往来”。同时,印度人本身也不愿与中国士兵来往,甚至看不起远征军士兵,据当时在远征军服役的黄仁宇回忆说:“我们在蓝伽营地时,英军谨慎观察我们,担心民族主义旺盛的中国人会有新的举动,重新点燃当地人的民族主义情操。其实,这个顾虑是多余的。我们唯一接触的印度人,就是在营区流浪、白天睡在树下的贱民阶层。我们才到达,军中的厨师就立刻雇佣他们。懒散的厨子让他们整理厨房,洗碗盘,用剩菜当工资。从此以后,依照印度教的正统习俗,我们已经里里外外被贱民污染,毫无翻身的可能。在军营的裁缝店中,偶尔可以看见服饰奇丽的印度妇女,但她们看都不看我们一眼。”

  二是驻印军待遇很好,衣食无忧。黄仁宇在其回忆录《黄河青山》中写道:“多年后,我读到西方作家写的文章,指出在训练营中,我们多么感激享有物质上的福利。这话既对也错。最满意的当属战地军官。排长和连长不用再担心士兵会脱逃,他们都吃饱穿暖,身体健康。军官不可能像我在云南时一样烦恼:当时一名士兵眼睛发炎,第二天整排士兵的眼睛也跟着红肿,泪眼婆娑;脚上的坏疽永远好不了,因为雨天时必须不断踩在泥泞路上。衣着方面,我们配发到印度式的陆军制服。后勤部队的军官会定期收走穿旧的制服,送到营本部,换取新衣。”驻印军的伙食也很不错,主食一般是面包、大米和罐头,还有各种各样的肉类特别是牛肉,这种条件在国内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身在异域的远征军士兵当然不会做什么违反军纪的事情了。

驻印度比哈尔邦兰姆伽的国民党新38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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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反攻作战打响后,为防止士兵违反纪律,远征军所到之处都与缅甸村落保持一定的距离,据新1军参谋长史说回忆:“军队行军作战,都不进入居民地宿营(在野人山没有村落,在密支那以南,有村落,也很少进入)。我们用空投补给品的降落伞搭成帐幕住宿,所以军队所到之处,山岭上都是红红绿绿的帐幕。”此外,如果真有违反军纪的行为,驻印军也严惩不贷,比如新1军老兵葛其回忆说:“一个姓曾的连长就因为抢了当地居民的珠宝,被孙立人枪毙了,这是孙立人唯一的一次枪毙人。”正因为如此,驻印军的军纪一直都不错。

  在国内接受训练和发起反攻的远征军部队,对军纪的要求也非常严格,比如当时规定军队不许拉老百姓的耕牛,违反了是要枪毙的;老百姓的东西要买了才有得吃,而且要按人家定的价,不能强买强卖;住在村子周围,不能偷拿老乡的东西等等。为了严查军纪,远征军还设有纠察队,专门检查部队的风纪。

  应该说,当时的中国军队整体上还是比较守规矩的,比如据中国远征军预备二师四团二营的士兵陆朝茂回忆说:“训练完毕,部队向怒江东岸集结,过沧江(澜沧江)的时候,一个苦人(拉祜族人)在江边卖梨,五分钱一个。我买一个梨,他给了我两个,我不要!反攻将要开始,部队要从驻地开拔的时候,连长把村民们请到一起问道:驻了几个月,村子里鸡、鸭、猪、牛、羊可有丢过?百姓们说:没有丢过。连长还不放心,又去询问了乡长、保长、甲长。”有些士兵自己也很注意言行,比如远征军老兵李明顺回忆说:“反攻时物资供应不上,饱一顿饿一顿,一顿只能吃一小碗洋芋,有时吃生包谷,有时这些也捞不到吃。……尽管这样,我们也不敢乱拿老百姓的东西。正因为良心好,我才能活到现在,不然也早死了。”

  有些军官对军纪的要求甚至苛刻到了变态的程度,比如据远征军老兵吴昌铣回忆说:“军长王凌云痛恨军人偷老百姓东西到了绝不容忍的地步。有一次他坐汽车下部队视察,看见路边田间士兵远远地蹲在田梗上偷红薯,军长一声:停车!甩手一枪就打死了。他叫卫兵过去摘军徽通报全军,卫兵回来报告:军长,他没偷红薯,是在拉屎。”

国民党第2军中将军长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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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违反纪律的事情出现。比如据高黎贡山脚下一位当年的甲长田乐回忆说:“远征军反攻时,一位负责供给的司务长下山采购,看到老百姓家的一头大黄母牛,没付钱就把牛拉走了。那位司务长牵着牛路过师部的时候,被师里的纠察队拦住了。盘问之下,司务长拿不出牛主人签字画押的采买单,被带到了叶佩高师长面前。当时的规定是军队不许拉老百姓的耕牛,违反了是要枪毙的,这个规定都向老百姓宣传过。叶师长说要枪毙。后经田乐等人求情,师长让司务长上前线打日本人去了。师长把钱给了牛主人。”另据杨会昌回忆:“远征军一名叫普应昌的散兵,抗日他不出力,在回欢、高桥等地无恶不作,抢夺民财,强奸民女,烧毁民房9幢,为了向上级报功,将蛮告村陈恩荣和邦迈线打坝寨番某双耳割下,冒领军功,杨显贵将此事报告给司令部后,司令部立即答复:‘此人以民为敌,地方可就地处决。’杨显贵领40余人,将普应昌枪毙在蛮告青岩地。”尽管这样的违纪行为层出不穷,但与别处国军相比,远征军的对军纪的处理相对比较公正,因而并没引起太大的民愤。

  还有一些违纪行为如今听来让人颇有些心酸,比如据远征军老兵吴昌铣回忆说:“当时远征军士兵最爱偷驻地傣族穿的简裙,偷回去撕成布条打草鞋,软软的穿着上战场。”身为连长的吴昌铣也偷过东西,他“专门派班长带着兵去山上打狗,回来烧给新兵吃。在那地方没有野狗,老乡的狗跑上山就被当兵的打死,乡长告状告到师长那里。师长把他拎去骂。他说:别人接新兵都挑,就我不挑,挑剩的全在我们连,打狗给兵吃都是为国家好。”这些并非伤天害理的小偷小摸虽然的确是违反了军纪,但细细想来,还是可以理解的。

参考资料:

田玄:《铁血远征:中国远征军印缅抗战》;

杜聿明,宋希濂等著:《远征缅甸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

《兴文县文史资料》第11辑;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二编,《作战经过》(三);

葛其:《一个中国远征军战士的战地回忆》;

保山市政协编:《溅血岁月》;

章东磐:《父亲的战场》;

《龙陵县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龙陵抗战续辑松山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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