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游轮会停止停靠温哥华、维多利亚吗
美国有一些州在谈论取消经停温哥华、维多利亚再前往阿拉斯加的游轮,这需要修改《琼斯法案》。
《琼斯法案》是一战后的1920年订立的,立意是保护美国造船、航运和海员行业,规定美国港口之间运行的船只必须是美国建造、美国所有、美国船员。100年来,这已经成为保护主义害国的典范了,如今沿海、内河航运欠发达有《琼斯法案》的影响。当然,铁路、公路的冲击也有影响。
游轮在温哥华、维多利亚经停则容许外国游轮公司、外国建造船只、外国船员经营。如果说Holland America、Princess、Royal Carribean等还是美国公司的话,他们的船都是意大利、德国、芬兰等建造的,美国就没有造过游轮,早就退出历史舞台的邮轮与游轮有本质区别。他们的船更是基本上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的船员。
美国建造的游轮是没有可能的。美国从来就没有造过游轮,这东西也不是那么好造,否则日本不至于亏大本,中国不至于这么吃力,韩国不至于到现在也不敢入门。美国造过邮轮,但邮轮和游轮容易混淆,其实是完全不同的要求。
邮轮要快,有大量舱位用于搭载低收入群体。当年大西洋航线上的旅客主流是到美国去讨生活的穷人,而不是一等舱、二等舱的“高等公民”。邮轮也只有最低限度的娱乐设施,主要用于就是大容量交通工具,是海上的火车。
游轮用不了多快,但大部分舱房都相当于邮轮上至少二等舱,有大量娱乐和餐饮设施,是海上的度假村。
在结构上,邮轮线性流线、低矮,结构上“实心度”高,抗风力、耐波性好,需要在固定航线和时间上风雨兼程。游轮则是“空心”的,高大,抗风力、耐波性差,天气不好就绕着走,甚至停开。
美国要建造游轮,路径可比中国长多了,在可预见的将来根本不可能。
美国船员也不可能,工资太高了,福利要求也太高了,游轮公司勉强供养的话,票价就得翻倍了。
海上还有可能经停外国港口(如温哥华、维多利亚),或者直接就是往外国跑的国际航线(如加勒比海),内河就不可能了。所以密西西比河上的美国内河游比性质相仿的莱茵河、多瑙河要贵至少30-50%,弄得乏人问津。
修改《琼斯法案》可以有很多修改法,但是按照美国的一般法治精神,不能针对温哥华、维多利亚修改。但修改后普遍适用美国沿海、内河的话,意味着外国公司、外国船只、外国船员可以经营美国沿海和内河航线。
在游轮方面,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往返是现成的航线,缅因经波士顿、纽约到迈阿密甚至Corpus Christi更有大量航线资源可以开发,这还没有提及密西西比河和五大湖。
这些航线还可以恢复货运,毕竟水运比铁路、公路的成本更低。
必须说,废除《琼斯法案》对美国消费者是福音,但获利的主要是外国人,包括外国造船公司和外国船员。
你认为特朗普会干吗?他不介意美国消费者获利,但最痛恨的就是“美国的钱被外国人赚走了”。
游轮不停温哥华、维多利亚对美国西北各州没有什么损失,但能弄通温哥华、维多利亚,在美加为了关税战而睚眦必报的现在,这似乎“得人心”。但扩大到全美股哦,这“损失”太大了。不大可能通过。
《琼斯法案》还规定了美国政府船只(包括军舰)必须由美国造船厂建造。真要是废除了,让日韩船厂为美国造舰的法律障碍倒是消除了。但这同样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