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反制,是对美外交成熟的标志之一
昨天,2025年
1月14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示,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将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的海岸间电子公司等7家美国企业采取不可靠实体清单经济制裁措施。这是我国对美强权敢于反制的又一重大举措。
外交制裁作为一种外交实践早已有之,国外学术界已存在零星的研究,但国内学界尚未把外交制裁的学理内涵单独作为研究对象。也少有研究对美国外交制裁历史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外交制裁作为独立政策工具的可行性分析还比较缺乏。理论上而言,外交制裁与经济制裁和军事制裁并列,都属于国际制裁的一种具体方式。从美国外交实践来看,外交制裁可以被视为一种与经济制裁并列的独立政策性工具,作为美国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的常用政策性工具。
任何国家之间都会有大大小小的矛盾与摩擦。矛盾激化时,各国会采取多种形式的外交抗议以表明立场和观点,一般分为外交交涉和外交制裁。但是,长期以来,世人看到美国的霸权霸凌形象,往往与其肆意制造制裁事端分不开,美国不仅搞外交制裁,还经常挥舞经济制裁与军事制裁大棒,不仅严重恶化中美关系乃至国际关系的氛围,而且影响乃至阻碍国际合作的正常开展。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回击美国无端指责时曾指出的:“今天的美国外交已经沦落为恐吓外交、谎言外交、制裁外交”
。
但是,今天的中国已彻底改变任人宰割的时代,沉寂低调了多年的中国,终于要对美国动手反制了!
2019年7月12日,在回答有关美国对台军售的问题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证实:中国将对参与此次售台武器的美国企业实施制裁;
2020年7月1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宣布,中方决定自即日起对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以及美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无任所大使等实施相应制裁;
2020年12月10日中方决定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的美国行政部门官员、国会人员、非政府组织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实施对等制裁。
2021年1月21日,中方决定对在涉华问题上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负有主要责任的28名人员实施制裁,包括特朗普第一任期班子中的蓬佩奥等。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这是我国为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而制定的一部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反外国制裁法》虽然条文不长,但为我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该法明确规定:“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2021年以来,中国政府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实体和个人实施相应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2021年12月,对4名多次散布“反华言论”和虚假信息的美国官员实施制裁。
进入2024年,在美方加大干涉、危害中国主权独立核心利益的背景下,我方对美的制裁频率明显加快。
2024年5月22日、7月21日、9月18日、12月5日、12月27日,外交部分别发布公告宣布,美国近日再次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相关条文规定,中方对涉及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的多家美国军工企业及多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新形势下我们对美国反华分子开展的外交制裁,是新时代具有特色对美外交的组成部分,完全有别于美式霸凌做派,以后发制人的姿态推进,公开表达我们对美方倒行逆施的愤怒与不满,是对美方倒行逆施的反制,是不畏强权、维护本国民族尊严与核心利益的正义之举,体现了中国对美国霸权与强权政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外交风格,是中国对美外交日益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