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绑架诈骗集团犯罪应被定性为“经济恐怖主义”
经济恐怖主义,是某些势力,以武力为掩护,通过经济犯罪手段,对特定国家或地区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经济压力措施,客观上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制造恐慌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一种非传统的恐怖主义形式。它是通过经济手段,对目标国家或地区客观上施加巨大的压力,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伤,制造经济恐慌,并阻止其他国家在该地区的正常经济活动和正常人口流动。
根据以上定义,缅甸诈骗集团恶行,完全应该被定性为“经济恐怖主义”。缅甸诈骗集团恶行造成的种种极度严重后果如下:
1,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国内的正常金融经济秩序。
企业层面:做出口贸易生意的,特别是出口生意的企业,受到太大影响甚至是伤害。很多外贸订单,尤其小微企业,特别是中国大量的外向型企业,其实就是个体户,是存在支付私款账户(非公)的,特别是在义乌和广东,存在大量市场采购贸易(采购不开票,出口不退税)和买单报关。不少中东和非洲老外用人民币转账支付,也有不少通过出口代理支付人民币,有一些国外采购商持有中国银行卡,直接在国外手机银行支付。近几年,经常发生汇款异常的情况,动不动的,银行卡被冻结数年,资金无法提出,甚至货已经发出承受巨大损失。很多时候自己不知道什么情况,账户突然无法使用,找银行客服才被告知资金来源不合规,受害者往往需要向警方或者法院提交各种证明,更多的还是异地封户,需要长时间来回奔波。有的人担心报税的问题,“哑巴吃黄连”,忍着吃下了哑巴亏,账户多年未解封,大量资金被冻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出行受到巨大影响。
不要以为这是“资本家经营的事情”,觉得事不关己,甚至轻视社会企业的经营困难,大量企业的倒闭,尤其是外向型企业的倒闭,还牵涉社会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如果任由其发生,就会连带产生很多社会问题。
2,严重拖延了中国一带一路进程和“走出去”战略计划。
在美西方对华贸易战越发严峻的当下,东南亚的投资经贸是我国实施一带一路进程和“走出去”战略计划的重要一步!中国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由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不敢走出去”的问题,不但影响货物“走出去”,还影响我国一带一路的战略实施。
试想一下:如果中国工人受到不安全舆论影响,或者甚至真的直接有随时被绑票的风险,中国企业和工人如何放心出海?我们的一带一路战略又将如何“走出去”?
不夸张地说:缅甸绑票诈骗集团的经济恐怖主义不彻底解决,将在未来影响中国的国运。
3,对我国造成了事实上的“周边区域封锁”。
如果经济恐怖主义的黑色不砍断,随着这种恶性行为和恐怖对中国周边区域扩散,中国的人口和企业不敢走出去,就在客观上,形成某种意义上的禁足,甚至“自我禁锢”,这就是恐怖的威力。恐怖是无形的,但是它造成的封锁是有形的。
建议:
这种大量圈进中国人进行诈骗和虐杀的恐怖组织,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必须一律定性为恐怖组织,因为,现实中,他们比所谓的宗z教极端分子的恐怖组织还要可怕。
这种恐怖组织依仗大量武装组织聚集,圈禁数万甚至几十万人的恐怖主义行为,已经对我国整体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对付恐怖分子,就有恐怖分子的办法。
我们只有先走出第一步,先明确定义,缅甸绑架诈骗集团犯罪应被定性为“经济恐怖主义”,随后的跨境军事行动,随后的铁腕打击,才能师出有名,才能名正言顺,才能取得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同情、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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