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子公司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11月27日,美好置业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美好置业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公馆”)为武汉市江岸区新湖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湖村项目”)的改造主体之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具备偿债能力,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9日以“(2023)鄂0102破申27号”决定书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名流公馆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近日,名流公馆拟与重整投资主体武汉市精优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专班领导小组代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道办事处、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共同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美好置业称,上述协议有利于推进名流公馆重整进程,解决项目被拆迁户还建、安置的迫切需求,改善名流公馆的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将根据本意向协议及最终重整计划的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将积极配合各方推进名流公馆预重整进程,但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意向协议无法全部履行、调整或者终止的风险。且若重整失败,名流公馆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9日,美好置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
经查明,美好置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云南证监局作出以下决定:一、对美好置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刘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李俊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四、对冯娴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3日收盘时持有美好置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美好置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87条,著作权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