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和新乡人社局为何袒护胖东来?

今天,许昌市和新乡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回答一些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胖东来有关限制员工某些行为并与招聘、福利待遇挂钩的规定是企业内部规定,不违法。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内容违法的规定,明明是在搞“独立王国”,为何当地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我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存在着损害职工利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996、压低工资、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等。相关管理部门对此已经见怪不怪,麻木不仁,尽量不去招惹企业,担心背上破坏企业经营环境的恶名。而且胖东来的这个违法规定具隐蔽性和迷惑性,因为它是打着正能量的旗号干着负能量的事情,加上胖东来在当地的名气、税收和流量,管理部门自然就有袒护之心。

其实,只要稍有法律意识,就应该看到胖东来这个规定约束的不是员工在企业内部的行为,而是约束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之外的行为,这就越界了。企业可以提倡、奖励某些正能量的行为,但不能限制、惩罚、变相歧视其他并不违法的行为。真理多走一步就是谬误,封建家长制不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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