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遭到殴打”,伤情仅为软组织挫伤?来听听法医怎么说

今天下午,大连警方通报“女子半夜遭到殴打”情况,其中,女子伤情为“脸部软组织挫伤”,引来不少网友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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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视频中,男子的每一下踢打,动作幅度极大,都可以清晰地听到声音。29次击打中有26下击打正中头部,女子晕厥过去后,男子还出现撕扯女子短裙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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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不少网友质疑:没有强奸吗?都晕厥了还只是软组织挫伤吗?

今天下午,法医@法医秦明在微博发布了自己的分析。

微博@法医秦明:

对于受伤过程和损伤结果之间的关系,这个真没什么好质疑的。我每年受理一两百起伤情鉴定,还有几十起死亡鉴定,看过的现场监控还真不少。诸如“这一拳就颅内出血了?”或者“打成这样都找不到轻伤鉴定依据?”之类的感叹以前也经常会有。但随着见得多了,唯一得出的结论就是受伤过程和损伤结果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法医可以了解受伤过程,但鉴定一定只能依据损伤结果。损伤结果和伤者个体差异、受伤部位、伤者体位、损伤力度、方向、现场环境等等诸多复杂因素都关系。

我见过有人酒后猛一回头就导致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就死亡的,也见过被人过肩摔头颈屈曲着地而找不到任何器质性损伤的。我见过蹲在小板凳上摔倒后直接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死亡的,也见过从五楼坠落毫发无损的。我见过平均两毫米厚的颅骨,也见过平均一厘米厚的颅骨……此类的“奇异景象”我们细想想,在微博上也不少见吧。

对于本案,看起来十分残暴,当时大家也都希望伤者没有大事。现在看起来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这不应该是最大的一件好事嘛?此事网络上热成了这样,警方有隐瞒伤情的必要吗?那要承担多大的风险?

还是那句话,不以己度人,不先入为主,不主观臆测。这才是追寻真相必备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科学才是正义的前提。

本案涉及的其他问题,请不要来“为什么”我,我也在和大家一起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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