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人吃自助餐打包五袋肉被罚款1000元,法律上这样罚款合理吗?

据大庆晚报消息,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约团队在汉巴9号自助餐厅吃饭。由于用餐的人当中孩子较多,她看到餐盘里没吃完的食物,便进行了打包,结果这一幕被餐厅工作人员看到,双方发生矛盾。

“我打包确实不对,违反了商家规定,但工作人员说我盗窃,还翻我的包,实在是说不通。”刘女士说。

那么,真相是否如刘女士所说?10月8日下午,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食客:工作人员翻了我的包

刘女士说,10月7日晚上,为了请团队吃饭,她选择了位于东风新村广源市场附近的汉巴9号自助餐厅,订位时,她交付了1000元押金。

当晚用餐大人、孩子共计79人,消费4864元。

“孩子们的餐盘里剩下一些烤肉,这些肉商家也无法再出售,看着实在浪费,我便有了打包的想法,想带回家喂狗。”刘女士说。

采访中刘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用5个小塑料袋,将盘子里剩下的食物打包,结果她和众人刚往外走,就被工作人员叫住,要她将食物拿出。

刘女士说,当时她只拿出了一部分,没想到一名女工作人员翻了她的包。

质疑:吃自助餐打包被扣款

刘女士认为,其打包没吃完的食物,是为了不浪费。

“我也承认自己有问题,但工作人员翻我的包,还说我盗窃就不应该了。”刘女士说,自己打包不对,她自始至终认罚,但翻包这事让她无法接受,她认为工作人员对她不尊重,侵犯了其隐私权。

“工作人员说根据店里的规定,由于我浪费食物,1000元押金不退,这也太不合理了。商家可以根据打包食物的价值,进行扣款。”刘女士说。

采访中刘女士告诉记者,事后她注意到店里有提醒,凡在店里打包,扣款200元至500元,如今店里却扣了1000元押金,到底该按照哪个规定执行?

“我打包了自己吃剩的食物,只是违反了餐厅规定。”刘女士说,她现在要求对方恢复其名誉权,并进行道歉。

负责人:吃自助餐没有打包说法

为了核实情况,当日下午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汉巴9号自助餐厅,对于当天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解答。

由于负责人梁先生不在,记者只能通过电话与其沟通。

梁先生说,事发时他不在店,对情况不是很了解,后来听说了打包一事,他也无法理解。

“室内有不可打包提醒,吃自助餐没有打包说法,如果刘女士担心浪费,可以咨询店里是否允许打包,而不应该直接将食物装起来。”梁先生说。

采访结束后刘女士表示,下一步她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