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子出走30年父母离世后现身继承遗产,若孩子基本不管父母,他们应该获得遗产吗?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公开了一起案例,小张是家中独子,在他20岁时,他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此后,父亲张永和母亲林敏也曾报警积极寻找,始终未果。

在小张出走的这段时间里,张永的弟弟张远对兄嫂多有照顾。在小张母亲林敏去世后,张永晚年更加孤独。因儿子长时间下落不明,张永在2021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该案及后续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小张出现了。张永多次恳求父子见面,但小张始终坚决不见面。

2023年,张永去世,张远处理了他的身后事,并主动联系小张,希望由其出面一起处理张永的骨灰落葬事宜,小张亦未予理睬。而此后,小张竟以张永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张永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这让叔叔张远感到十分不满。

张远随后将小张起诉至人民法院,对张永名下遗产申请财产保全,并要求剥夺小张的继承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院最终判决,小张的行为构成遗弃,依法应丧失继承权。张永的遗产全部归弟弟张远继承。近期,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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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都支持法院这样的判决,他们觉得小张出走30年了,甚至连父母后事都是交由叔叔来处理的,这样的孩子哪来的脸面去领取父母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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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各位觉得,如果孩子在父母晚年时基本不怎么管父母生活的话,那他应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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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梓悦
    按照中国法律,无法断绝亲生父母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的,如日剧里那样“我和你断绝父子关系”在中国法律体系下是做不到的。因为中国制定法律时候的逻辑是“资本主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金钱与利益,所以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但是社会主义法治有人性,不可以制定那样灭绝人性的断绝亲缘关系的法律”。



    但是。。。。但是。。。。我们目前实际上要操作“市场经济”拥抱“利益”,所以实际我们的操作。和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原则,本质上已经出现了矛盾。。。。这是现实中确实有的存在的矛盾
    有这样理解的吗?
  • 很好的判罚,同时也解答了那些指责继承手续繁琐的月经贴。
  • 法院总算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还能干点正事
  • 梓悦
    按照中国法律,无法断绝亲生父母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的,如日剧里那样“我和你断绝父子关系”在中国法律体系下是做不到的。因为中国制定法律时候的逻辑是“资本主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金钱与利益,所以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但是社会主义法治有人性,不可以制定那样灭绝人性的断绝亲缘关系的法律”。



    但是。。。。但是。。。。我们目前实际上要操作“市场经济”拥抱“利益”,所以实际我们的操作。和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原则,本质上已经出现了矛盾。。。。这是现实中确实有的存在的矛盾
    什么乱七八糟的。
    隔以前,他能进村,算他厉害。
  • 这样的判决就对了。只有血统关系,没有实际抚养和照顾,那等于他自己放弃了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力。将遗产判决给抚养人,这是对社会良俗公德的葆扬和提倡。
  • 按照中国法律,无法断绝亲生父母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的,如日剧里那样“我和你断绝父子关系”在中国法律体系下是做不到的。因为中国制定法律时候的逻辑是“资本主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金钱与利益,所以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但是社会主义法治有人性,不可以制定那样灭绝人性的断绝亲缘关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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