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衍生还是主观驱动——中国城市有劳动能力低保家庭的福利依赖类型

韩克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赵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基地研究员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24年第8期

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福利依赖之辩

作为一项托底性的社会政策,社会救助如何在对贫困人员进行现金给付等救助的同时,防止贫困人员产生福利依赖,长期以来都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政策议题。

在我国推进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一方面,要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另一方面,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我国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在政策实践领域,针对社会救助对象,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健全定期核查机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等举措,均被列为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在此背景下,准确把握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中是否存在福利依赖显得更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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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低保制度将有劳动能力的对象纳入生活救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就业与保障的“二律背反”现象。尤其随着低保的提标扩面以及附带福利的叠加,“低保养懒汉”等词语在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中不断出现。这些声音不仅引起政策界的警觉,也亟需学术界作出准确研判:福利依赖问题是否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中已经或即将产生?

对此问题,学界长期存在肯定、否定、折中三种论断。已有研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福利依赖是否存在”的判断,相对忽视了“福利依赖”这一概念本身具有不同的价值基础和评判标准,其表现也具有多面性。基于不同的概念前提进行判断,自然很难达成共识。因此,本文在重新审视福利依赖时,首先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基于中国的制度语境,定义、测量和研判福利依赖现象?除了传统的二元判断外,福利依赖对象在综合维度上有何集群特征?接下来,本文将在分析“福利依赖在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中是否存在”的基础上,重点对可能存在的福利依赖类型进行划分,以更有针对性地思考如何防范和化解福利依赖风险,助推中国社会救助制度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福利依赖概念内涵的多维性

关于福利依赖(welfare dependence或welfare dependency)的论述最早产生于欧美等西方福利国家。一般认为,福利依赖形容的是个人领取福利待遇的周期较长或者福利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较高的状态。当福利领取者只能依靠福利收入,而无法通过其他(私人)收入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时,福利依赖就会产生。在西方语境下,福利依赖具有明显的负面色彩,特别是从文化角度对福利依赖作出的解释近乎一致地认为,福利滋生了依赖与懒惰行为。具体来说,福利制度会改变人们的行为选择,诱导其调整行为方式以增加福利领取的可能性。尤其在美国,有一种由来已久的说法,即一旦获得福利救助,受助人就会停止寻找工作,因此福利经常被认为会削弱受惠者的道德意志。丰厚的福利给付逐渐成为工作逆向激励的主要诱因,由此建构出的福利依赖问题,不仅使福利领取者遭受污名,还带来了对福利国家的大肆批判。福利依赖不仅可能对受助者的偏好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可能创建一个所谓的“福利陷阱”。一旦潜在的福利领取对象从社会福利项目中受益,他们就不太可能成为非受助者。伊梅沃尔等人的研究指出,相较于没有福利领取经历者,有过福利领取经历的人们在未来更容易成为福利领取者,并且随着过往受益次数的提升,个体保有福利资格的意愿会越来越大,因此就业意愿以及求职行为变得越来越弱。

中国学界有关福利依赖的讨论,主要是伴随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制度”)的建立而展开。低保制度的一个关键运行逻辑是,以“补差”的方式提供福利待遇,即低保实际给付额等于低保标准扣除现有收入后的差额。按照补差式的政策设计,低保家庭任何数量的收入增加,均会引起低保金相应数量的减少。在这种设计下,低保给付是否同样会产生福利依赖,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并大体形成了三种观点:(1)持肯定观点的学者认为,低保享有时间长,退保意愿低,有劳动能力者占比高,劳动力市场参与率低,就业意愿低,积极求职行为少,存在依赖心理。(2)持否定观点的学者则强调,由于低保金过低,低保存在污名效应,低保申领程序较为严格,因此低保难以产生依赖。同时,劳动能力健全者求职意愿依旧明显,隐性就业与福利领取长期并存,低保的福利依赖并不显见。(3)部分学者倾向于折衷的观点,即肯定我国福利依赖的存在,但福利进入退出情况和工作逻辑却有别于西方国家高福利水平下的“福利病”,是一种相对低水平的“中国式”福利依赖。甚至有学者提醒,“福利依赖”背后实际蕴含着“福利国家是个坏东西”的价值判断,必须慎用。

福利依赖一词尽管是建立在西方话语体系上的“舶来品”,我国惯常使用的是与其相似的本土化概念——“养懒汉”,但在学界部分研究中,二者经常被视为一组同义互换的概念,其实,二者并不能完全等同互换。首先,二者缘起的思想背景不一样。“福利依赖”泛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自由主义背景下西方国家福利改革浪潮;“养懒汉”则体现出我国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理性反思。其次,二者蕴涵的伦理价值不一样。“福利依赖”在西方国家被视为一种贬义概念,是对福利国家及其制度安排的否定;“养懒汉”更多是一种结果状态,“懒汉”在中国语境下有明确的主体,即有条件不“懒”却甘愿“懒”的福利对象。可见,无论是我国社会救助的制度框架,还是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的社会语境,都与西方福利国家存在明显差异。总体上,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有待优化,对福利依赖的判断应该持审慎态度,既要避免救助制度出现泛福利化倾向、导致就业的负向激励,又要防止对于弱势群体的保障不足。本文认为,讨论中国“福利依赖”问题存在一定前提条件,需要以比较分析的研究逻辑,科学把握中西方语境下福利依赖的概念内涵及其测量指标的异同。

在中国的制度语境下,福利依赖并不直接等同于“懒惰”“不工作”等负面描述,而是一个涉及客观状态与主观认知的多维度综合性概念。客观状态是西方国家描述和界定福利依赖时普遍采用的维度,主要包括福利领取水平与领取时间等指标。比如,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认为,如果家庭一年的总收入中有超过50%来自各类基于家计调查的救助项目,即认定这个家庭存在福利依赖。同时,叠加享有多项救助待遇、领取救助的单次持续时长和累积时长等特征,也被纳入福利依赖的指标体系。也有研究从单次福利领取时长、福利领取的轮次(spells)、累计福利领取时长等时间指标来判断是否存在福利依赖。还有研究以家庭成员中的福利领取率作为测量福利依赖的主要指标。在国内的研究中,除了西方国家通用的指标外,不少学者还强调依据低保对象的就业状态与求职行为等判断福利依赖是否存在。主观方面,“福利”和“依赖”两个词的组合本身即体现出社会和心理的双重属性,“依赖”体现出与“福利”申请和领取有关的主观认知。在我国的研究中,有关福利依赖的主观认知往往与退保意愿、就业意愿、懒惰心理、福利污名感等指标紧密相关。比如,福利依赖被认为包含“状态”(享受低保并有劳动能力)、“行为”(没有积极寻找工作)和“意向”(不愿寻找工作)三个方面。

然而,这些探索性的研究仍停留在概念的抽象层面,大多遵循一种列举的逻辑,并没有从整合性层面来系统构建福利依赖的测量指标,也未能在测量指标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福利依赖问题作出准确判断。对此,本文将通过构建测量福利依赖的主客观指标,厘清我国以低保为代表的社会救助制度中是否存在福利依赖,并试图归纳分析我国可能存在的福利依赖的类型特征。

福利依赖的类型集群

本文主要使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中国城乡困难家庭社会政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2017年度城市调查数据,选取受访时正在领取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城市家庭,在对缺失值和奇异值处理后,共得到1362个家户的数据。通过描述分析和聚类分析等方法,本文尝试考察城市低保对象福利依赖在主客观维度上的综合表现和类型特征,以此回应两个理论和现实问题:其一,福利依赖是一种客观状态还是主观选择?其二,中国语境下的福利依赖主要表现为制度衍生还是个体内在?

既有研究多通过单一的客观维度指标判断福利依赖的存在情况,例如仅以低保领取者未就业作为识别标准。本文则尝试从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综合构建福利依赖的测量指标。客观维度的福利依赖体现在领取救助的特征方面,本文将低保金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50%(深度依赖)、领取低保的累计时间超过36个月(长期依赖)、退出低保次数为0(持续依赖)、家庭就业人数为0(无业依赖)的任一情况界定为“福利依赖”。客观指标分别体现福利依赖在制度层面和个体层面的内涵。在制度层面,低保对象长期依赖和持续依赖主要是福利资格筛选的结果,领取救助金额的多少也是由低保标准决定的,这都体现出制度层面的福利依赖特征。在个体层面,低保对象的就业行为虽然也受到一些政策规定的影响,但更多体现的是个人的就业意愿,像零就业指标就是福利依赖特征在个体维度的主要表现。本文将通过构建相关变量的加总得分,测量低保对象在政策参与过程中的主观认知,以及对于低保制度整体运行情况的主观评价。

福利依赖并不是单一和孤立的,同一低保对象可能同时在多个指标上呈现出福利依赖,这些主客观福利依赖指标为系统性探索福利依赖特征提供了丰富的测量方式。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聚类分析(即基于多方面的测量指标构造具有相似特征的群组,将性质相近的样本归为一类,从而在不存在既定分类的情况下对样本进行探索性的归类),进一步探究低保对象福利依赖的类型特征。由于既有研究和政策实践未曾涉及主观维度的福利依赖判定依据,难以直接划定主观维度福利依赖是否存在的判定标准,因此,本文选取客观维度的任一指标上存在福利依赖的群体作为聚类分析对象,先基于客观的福利依赖指标进行聚类,判定福利依赖是否存在,进而探索主观和客观综合维度相结合的福利依赖聚类特征。

韦伯(Max Weber)曾经提出“理想类型”(ideal types)的概念,强调研究者对现实社会进行一定的抽象和主观建构,从而得出理想化的“界限概念”,这些“界限概念”有助于阐明社会现实中有意义的成分特征。本文借助“界限概念”,将客观上的福利依赖和非福利依赖特征概括为四组关系类型。(1)深度依赖—浅度受助:救助收入占比反映低保对象依赖救助金维持生活的程度,占比超过50%为深度依赖,占比小于50%为浅度受助。(2)长期依赖—短期受助:受助的累计时长反映受助者在一定时间内依赖救助的情况,时长大于36个月为长期依赖,反之则为短期受助。(3)持续依赖—间断受助:退保次数反映受助者进入和退出低保的动态特征,退保次数为0即为持续依赖,反之为间断受助。(4)无业依赖—就业受助:由于本文的样本均选取自有劳动力的家庭,因此家庭就业人数还反映低保对象在接受救助的同时是否仍积极寻求自力更生,就业人数为0即为无业依赖,反之,家庭有劳动力就业但仍然领取低保的为就业受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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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1所示,在福利依赖的理想类型中,以客观维度的福利依赖判定指标区分依赖、非依赖两类群体,可以用对角线划分表示。其中,阴影部分包括福利依赖者,包括深度依赖、长期依赖、持续依赖、无业依赖四类;空白部分为不存在福利依赖特征的受助者,包括浅度受助、短期受助、间断受助、就业受助。在依赖和非依赖的四组类型中,受助者可能同时符合其中的一类或多类特征。主观测量指标反映出受助者在主观上是否存在与福利依赖有关的心态和认知,主观维度的福利依赖特征嵌入在客观维度的多重依赖类型之中。概念类型图展示了福利依赖可能存在的多种子类型及其概念关系,即低保受助者可能存在客观依赖、客观非依赖、主观—客观依赖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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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维度指标聚类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依据3组低保受助者群组在四个客观指标中呈现的突出特征,可以将其分为三类福利依赖类型:(1)A1组为长期型福利依赖,共有664个家户样本,在样本中占比最高,为50.57%。该组的突出特征是受助时长均超过36个月,但救助收入占比均未超过50%,同时零退保和零就业的情况相对另外两组较少。其典型特征是,此类家庭在收入方面依赖救助的程度较浅,但长期享有低保待遇。(2)A2组为深度型福利依赖,共有335个家户样本,占比25.51%。与A1组相似,A2组累计受助时长均超过36个月,该组突出表现为救助收入占比均高于50%,同时零退保和零就业情况的发生比例也较高。其典型特征是,此类家庭符合客观维度上的多重福利依赖特征,即长时间依靠救助收入维持生计。(3)A3组为持续型福利依赖,共有314个家户样本,在样本中占比最低,为23.91%。此类家庭从未退保的比例在三组中最高。其典型特征是,此类家庭受助时长相对较短且依赖救助收入的程度较浅,进入低保后就几乎没有退保。

上述聚类划分显示出城市低保家庭的福利依赖特征,主要在受助程度的深浅和受助累计时长方面存在群体分化,其中,最突出的特点表现为长期受助。在退保和就业情况方面则较为一致,普遍表现为持续受助,同时有劳动能力人口的低保家庭一般较少出现零就业情况。综合来看,在客观维度的分析中,有近一半的低保家庭同时表现出低水平、长期、持续性地接受救助并参与就业的特征,福利依赖主要表现在制度衍生特征方面。

尽管西方福利依赖研究也重视制度取向的阐释,但更侧重将福利依赖视为一种福利过度状态,并基于此反思如何通过以削减福利为主的制度改革来防范福利依赖。而中国的福利依赖在制度上恰恰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缺失”而非“过度”,且这种缺失不单是待遇水平不足,还包括退出机制不够健全、现金给付方式单一、救助与就业制度的衔接有待完善等多重意蕴。因而,我们在讨论福利依赖概念时,除了认识到中西方的语境存在本质差异外,还应避免将制度衍生的福利依赖等同于福利水平的过剩或不足,而是从待遇水平、资格条件、给付过程等制度维度对其进行整体性的界定。

除了客观解释外,福利依赖主观取向的解释可追溯至贫困文化的理论脉络。贫困文化理论认为贫困群体存在一种亚文化,表现为根植于生活方式中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和心理特征,贫困文化可能驱使贫困者在主观上依赖福利维持生计。目前对于福利依赖的主观解释主要见于理论探讨,缺乏主观维度判断福利依赖的确切标准。因此,在客观维度判断标准确切的前提下,可以基于客观维度的分析,考察主客观维度相结合的福利依赖分布特征,并据此反映福利依赖的主观状况。对此,本文进一步加入个人责任的认知、污名感、主观评价等能够体现主观维度福利依赖的指标,对样本进行聚类分析。在加入主观维度后,将聚类分析群组数定为6组,采取K中位数聚类方法(K=6)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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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为客观和主观两个维度相结合的聚类分析结果。由于主观维度不存在确切的福利依赖判定标准,本文将主观指标得分最高的群组界定为主观依赖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主客观相结合的类型特征。研究发现如下:(1)B1组为主观依赖型,共有291个家户样本,占比22.16%。尽管其救助收入占比均低于50%,从受助程度来看并不存在福利依赖,但主观福利依赖指标的得分均值在六组中最高,对低保的认知和评价呈现出较为消极的态度,在主观上有较高的福利依赖倾向。(2)B2组为长期依赖型,共有242个家户样本,占比18.43%。其突出特点是受助时长均超过36个月,其他各项客观福利依赖指标的表现情况与A1组较接近,但主观福利依赖指标的得分均值在六组中较低。(3)B3组为持续依赖型,共有226个家户样本,占比17.21%。虽然该组样本并未在某一指标上表现出完全福利依赖的情况,但在各项客观指标上均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福利依赖,尤其是零退保的比例较高,而其主观态度得分水平较低,突出体现在客观维度的多个指标上存在综合依赖的低保对象上。(4)B4组为典型依赖型,共有204个家户样本,占比15.54%。该组内全部低保家庭均未就业,且深度受助、长期受助和持续受助的比例均较高,符合典型的福利依赖特征,同时,该组的主观得分在六组中处于中等水平。(5)B5组为短期依赖型,共有182个家户样本,占比14.86%。该组最突出的特点是受助时长均未超过36个月,而在另外三项客观福利依赖指标上的特征与A3组相似,主观得分则处于相对较低水平。(6)B6组为深度依赖型,共有168个家户样本,占比12.80%。该组表现为救助收入占比均高于50%,主观态度得分在六组中水平相对较高,长期受助和零退保的比例也较高。需要注意的是,该组低保家庭均处于工作贫困状态。

整体来说,主观客观相结合的六个聚类群组的样本数量较为均衡,其中样本数最多的群组表现出主观依赖得分最高且客观上浅度、长期、连续受助的特征,而样本数相对最少的群组表现出主观依赖得分较高且客观上深度、长期、连续受助的特征。在其余各组中,主观依赖得分均处于较低水平。结合前述A1~A3组的客观维度聚类分析结果可以发现,目前福利依赖的综合特征仍集中表现在客观维度的低水平、长时间、持续性领取救助方面,主观与客观维度同时存在福利依赖的情况尚不突出;主观福利依赖倾向较高的低保家庭同时存在长期持续受助的特征,但未必存在深度受助的特征,这表明主观上的福利依赖可能更多是在受助过程中形成的制度路径依赖。

反观贫困文化这一长期存在争议的概念,本文的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驳斥了依赖文化的存在,即客观上的福利依赖者中仅有较少部分表现出主观上的消极特征,并未形成群体意义上普遍的主观依赖心态。而对于主观依赖得分较高的少部分群体,若结合其客观状态来看,可以发现与福利依赖有关的心理特征未必是由个体内生的,而是有可能为外在制度环境所形塑。综合来看,无论从客观还是主观角度界定福利依赖,其表现都主要集中在制度特征层面而非个体特征层面。因此,在中国语境下界定福利依赖并探讨应对策略时,应主要围绕制度衍生的福利依赖展开,从制度设计和整体运行来探讨福利依赖的衍生路径,避免将福利依赖归咎于个人懒惰或者将福利依赖等同于待遇水平不足而导致的长期贫困这两种单一取向。

需要指出的是,囿于研究数据与研究方法的限制,本文在对福利依赖进行判定和分类时,主要基于可得的最新数据和变量进行考察,未能呈现近年来研究对象因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而受到影响的情况。对此,本文也试图借助相关统计年鉴数据,从宏观层面刻画近年来城市低保制度设计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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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显示,自2017年至2022年,城市平均低保标准占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均在25%以下,相较于部分发达国家将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50%作为相对贫困的标准而言,我国的低保标准从制度设计来看仍处于偏低水平。此外,鉴于领取低保的家庭属于低收入组家庭,低保标准占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更加贴近低保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即本文界定的深度依赖指标。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2年这一比例在47.3%~53.2%之间,考虑到低保待遇计算规则为“补差制”,实际低保收入占比可能略低于此,但总体仍反映出近年来低保收入在低收入群组家庭收入中的占比依旧维持在较高水平,这也间接印证了上文聚类分析所显示的这类群体“主要依靠救助收入维持生计”的深度依赖情况。综合来看,尽管低保标准在制度设计中被定位在较低水平,但低保收入在低收入群组家庭的收入中仍占据较大比重,客观上这种深度依赖的情况或将持续存在。

应对制度衍生性福利依赖

福利依赖在西方主要是“新右派”用来批判福利国家的概念工具,所以当这一概念传入中国时,本身便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因此,如果未能在符合我国国情的话语中准确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仅强调城市低保制度的“养懒汉”问题,那么就容易衍生出反对国家干预的福利价值观,反而给福利制度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效果。本文通过构建福利依赖的多维指标,全面回应了福利依赖存在与否的共性争论,同时以聚类分析诠释了福利依赖的类型特征,跳出了现有研究“非A即B”的零和博弈框架。

如前所述,城市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存在明显的集群特征,主要存在三种类型的福利依赖:一是长期依赖型,表现为虽然受助程度较低但长期接受救助;二是深度依赖型,表现为主要依靠救助收入维持生计且长期接受救助;三是持续依赖型,表现为虽然受助时长较短但未退出过低保。

综合主客观指标的聚类分析,城市低保家庭的福利依赖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六类群组,包括主观依赖型、长期依赖型、持续依赖型、典型依赖型、短期依赖型、深度依赖型。目前福利依赖的综合特征主要集中于客观维度的低水平、长时间、持续性领取救助,多数城市低保家庭并未出现主观与客观同时产生福利依赖的情况。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主观依赖型群组兼具较高的长期受助和持续受助特征,应警惕长期持续受助造成心理上路径依赖的可能性。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主客观维度指标的综合分析显示,我国城市低保家庭的福利依赖表现特征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救助的待遇水平、项目设置、激励机制等制度设计要素密切相关,而非主要由受助者的主观意愿所驱动,属于一种制度衍生性的福利依赖。尽管既有一些研究指出,福利的叠加效应可能导致严重的福利依赖,例如享有救助项目越多的受助者越不愿意或难以退出低保,但鲜少有研究区分这种叠加效应是在制度层面还是个体层面发挥作用。而本文通过客观和主观两个维度的指标构建分析得出,福利依赖主要表现在制度层面,且主要由于诱导受助者享有资格的现金福利叠加、促使受助者退出低保的动态管理不足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所致,从而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衍生出了长期连续的福利依赖。而在个体层面,基于有劳动能力者的家庭样本,本文研究尚未发现低保家庭存在个体行为方面零就业依赖问题。

本文认为,要应对制度衍生性福利依赖,首先,在讨论福利依赖问题的过程中应该结合各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制度特征,避免陷入“先入为主”式的刻板印象。同时,福利依赖的研究也不应该捆绑太多的价值判断,因为对于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阶段性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而言,“福利依赖”是一种合理现象。只有那些有劳动能力且有条件进入劳动力市场,但是却不愿就业而选择依赖救助的对象才是学理意义上的“懒汉”。在这两种类型之外,实际上还存在着主观上并未产生依赖,但是由于家庭等客观原因造成即使有“劳动能力也无法就业”的救助对象,也不能将他们简单等同于“懒汉”。因此,本文将分析对象限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对中国社会救助福利依赖问题进行讨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思考如何防止因为一些制度因素反而催生出一批真正的“懒汉”,即在实现“应保尽保”托底目标的同时,促进更多的有劳动能力且能就业的贫困者通过就业实现自立,从而保证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与持续性。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内容。为此,需要建立与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相挂钩的社会救助待遇调整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质量和社会救助待遇水平,真正从体制机制上破除衍生福利依赖的制度因素。针对制度衍生性福利依赖问题,本文建议从四个方面整体优化现行的制度运行机制。

第一, 针对现金福利叠加衍生的长期性福利依赖,建议推动低保制度的减负松绑,完善专项救助的审批办法,厘清现金救助与服务救助的边界。当前的低保和专项救助都主要基于家计调查识别救助对象,且专项救助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与低保身份捆绑,福利的叠加对受助者退出救助形成了制度上的逆向激励。因此,可在对低保减负松绑的基础上,对专项救助采取更加精细化的识别方法,例如在收入标准基础上对贫困者进一步分类,可围绕就业类型、工作能力等特征细分人群,以厘清救助对象的边界,实行更具针对性的现金或服务救助。

第二, 针对动态管理不足衍生的连续性福利依赖,建立定期轮换制度,对低保对象进行有效动态管理,在单次给付周期上予以一定限制,比如以2年或3年为周期,到期后的资格要经过重新筛查。福利的轮次是西方国家评判福利依赖的主要指标,但在我国制度设计中由于缺乏给付周期的限制,领取者容易形成接受救助的路径依赖,而政策执行中对于这种长期受助的行为也难以进行有效规制和调控。而通过建立正式的轮换制度,可形成常态化的动态管理机制,为防范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陷入依赖状态提供制度依据。此外,还可借助数字化平台建立低保对象资格预警机制,对即将达到轮次条件的低保对象进行主动提醒和干预。

第三, 虽然主客观维度同时存在福利依赖的现象尚不突出,但仍有部分低保对象表现出主观依赖心态,建议采取积极的激励手段防范福利依赖的生成和扩大。例如,在制度设计中强化福利权利与就业义务间的激励机制,通过政策宣导促进低保对象形成积极的主观认识并作出合理的行为选择。尽管我国已在社会救助的制度设计中融入了就业救助,但实际产生的效果仍然有限。社会救助可转变以往较为消极的、缺乏有效性的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方式,在政策工具的设计中强化就业与福利间的正向挂钩激励手段,例如,适当延长低保“就业渐退”机制的渐进期限,为低保对象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过渡性奖励等。

第四,针对因面临大病、育儿等实际困难而不得不“依赖”福利的家庭,尽管其客观上并不属于福利依赖的概念范畴,但有一定可能将长期领取救助的行为逐渐内化为主观依赖心态。对此,建议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政策的配套机制,在承认其领取救助的合理性、落实“应保尽保”的托底目标的同时,完善长期护理、儿童托育、家庭教育等支持服务,使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有机会进入劳动力市场,避免因缺乏社会融入而衍生出主观依赖。

囿于研究数据与研究方法,本文的研究也存在一定不足,未来研究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首先,受到二手数据限制,本文在对福利依赖进行判定和分类时,主要基于可得的数据和变量进行考察,未来研究可进一步丰富福利依赖的测量指标,尤其是主观层面的福利依赖指标。比如,可通过收集一手数据、构建概念常模等方法进一步完善测量方式,并提出判断主观福利依赖是否存在的明确标准。其次,本文主要基于描述性的研究方法对福利依赖进行分析,对研究结果的解读勾连着现有样本的语境,因此,对于研究结论的普遍适用性仍需审慎对待。未来研究可通过更大样本的实证研究进一步丰富相关研究发现。再次,本文发现城市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层面而非个体层面,但是对于这一现象背后的内在成因,特别是不同福利依赖类型背后的形成机制还有待深入挖掘。最后,本文主要关注城市低保家庭,得出的研究发现是否适用于农村低保家庭也有待进一步探讨。未来研究可通过更大样本的实证研究,进一步丰富相关研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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