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身价老板破产法院4元拍卖雪碧,这算是一种浪费资源的形式主义吗?

据扬子晚报相关报道,9月22日,江苏盐城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拍卖标的物为一瓶大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市场价6元,拍卖信息特点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不少人惊讶于法院拍卖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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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大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万人民币和172.5万美元,合计注册资本超千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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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上被执行人之一陈先生,他无奈地介绍到,目前企业已破产,自己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未来,陈先生仍希望能够努力改变。

另据报道所述,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也曾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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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吐槽拍卖信息上写这雪碧只能自提不能邮寄,那这要是外地的拍到了,还要千里迢迢跑过来自提一瓶大雪碧,感觉实在是有些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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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认为,法拍这样的低价物品根本就是形式主义,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毕竟人力费就不止一瓶大瓶雪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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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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