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路虎女逆行殴打男子不一样的思考
日前,青岛一名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不成,殴打对向正常行驶司机,致其口鼻出血。当地警方通报,女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这种事立刻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话题流量。这里我要说公安这个处罚没啥大问题,因为受害者的伤情大概率构不成轻伤属于轻微伤。按《治安处罚法》公安对打人女处以10天拘留1000元罚款是正常处罚。网友说这种处罚是包庇打人女,纯粹想多了。
对于很多网友的一些极端观点我非常不以为然,甚至鄙视。很多网友的言论纯粹是无理智的感情发泄,他们有激情有兽性,就是缺乏理智和善良。例如一些网友要受害者狠狠打回去,甚至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建议对打人女进行无限度报复,打残打废打人女才心满意足出一口恶死。这是典型看戏不嫌事大的看客心里,这是兽性的大爆发,缺乏良知善良的典型。我劝这些人一句:做人很难,但是总比做兽好。
这里我的观点是此案受害者有能力还手却不还手是中国社会治理巨大的进步和成功,这是中国现代文明领先全世界最明显的例证。
这里我要问一个大多数人都经历的问题。在中国互殴法律不变的情况下,十几年以前遇到类似情况,受害者大概率会选择立刻打回去互殴;近几年受害者反而会选择不还手不互殴(本案视频里群众提醒受害者不要还手)。为啥整个社会的选择出现了如此重大的变化?大家可以好好想想,这是一个诺贝尔级别的世界性难题。
国家是什么?
国家是垄断暴力的暴力组织。国家禁止个人间的私刑报复行为,同时国家使用暴力替受害者对施暴者进行报复,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国家尽责任,社会才会稳定和谐,人民才会幸福快乐,否则会出现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乱世景象。《水浒传》中武松出差回家发现大哥武大郎死了。武松通过调查得知武大郎是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问大家一下,武松得知武大郎死亡真相后,武松立刻提刀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为兄报仇吗?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武松拿着证据去衙门报官了。没想到吧?武松要官府替他主持公道,替兄报仇。结果是官府得了西门庆的好处,不受理武松的官司,武松申冤无果。既然官府不管,那武松就自己来报仇,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
有了《水浒传》的例子做铺垫,现在告诉大家答案。现在的社会,施暴者是很难逃脱法律的惩罚,国家替受害者对施暴者进行报复,国家基本尽到了责任,所以受害者没有必要通过互殴,自己打回去,自己找公道。十几年前完全不一样,那时候社会上没有这么多摄影头,警力不足,类似的施暴者多数会逃脱法律的惩罚,受害者不还手就白挨打了,所以受害者最优选择是立刻打回来,自己找找公道。这十几年中国社会的变化不说改天换地,那也是人间奇迹。
国家尽到责任,法律有效惩罚施暴者,给受害者公道,中国社会越来越公平和正义无处不在才是社会上越来越多打不还手真正原因。这是中国社会治理伟大的进步和成功,也是中华文明领先世界的最明显的例证。很多网友反从这件案子得出中国法制环境变得恶劣不公不平横行的观点是无知者无畏的可笑言论。
当然我是观点可能与众不同,但是真理有时站少数人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