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就是历史时期产物,在绝多数场合,身份证其实早就可以替代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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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作为现代信息管理工具之一,在绝多数场合,身份证其实早就可以替代其余

户口本来就是历史时期产物。

持有证件的双方,早就应该允许持证办理。另外也应支持对申请成员双方婚姻情况的出示(婚否及次数),避免隐婚史者。双方签署知情同意书。

证件统一化,对于信息管理、尊重公民权利、降低成本等都具备积极意义。

然而,婚恋价值观也应进一步引导,最近看有网友分享,有某者竟然问询“拟抛弃现有失业丈夫,并已找好下家,咨询怎么多分点现有家产”,再结合那个四生非亲案,竟然可以说出“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其实真正的弱势群体是谁,怕是要换位思量。拜金观和精致利己买卖论是近年一些频道极力乐营销的。恐怕该关注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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