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钱党」刑事化既是澳门所需更是配合中央部署

  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日继续审议《不法博彩罪》,列席会议的政府代表突然一改过去的立场,向议员表示将于该法例中加入新条文,将「换钱党」刑事化。新的条文名命为「经营为博彩的不法汇兑」,并列明:「未依法获批准经营贷币兑换业务,而供赌博之用者,处最高五年徒刑(而最低刑罚法例规定为一个月)」。该条文亦同样规定,只要在娱乐场或娱乐场的附属设施,包括酒店、综艺馆、其他商业设施等地方,即整个综合度假村内进行不法的货币兑换业务,均会被列为博彩用途。而由于该条文最高刑罚超过三年,故此当「换钱党」被捕后,法官有权对其进行羁押。此外,条文亦会有附加刑罚,换钱党将禁止进入娱乐场两年至十年。

  在第二常设委员会的会后,委员会主席陈泽武指出,「换钱党的问题越来越猖獗,亦发生了很多问题,包括扰攘其他赌客及赌场运作,很多议员都要求将换钱党刑事化」。在政府代表提出,及议员与政府代表磋商后,达成了共识,决定在《不法博彩罪》中加入新的条文,将「换钱党」刑事化。议员与政府磋商后,将会于《不法博彩罪》中加入新的条文,将「换钱党」刑事化。陈泽武解释说,这意味着,只要在娱乐场及其附属设施范围进行不法兑换货币,执法人员会视这个兑换行为为赌博而进行,即违反该法律。至于在娱乐场外进行不法兑换业务如何处置的问题,陈泽武指出,「现时有金融法例去规范」。陈泽武确认,《不法博彩罪》必定会在今年之内在立法会进行最后表决。

  「换钱党」刑事化,这是「一锤定音」了。而在过去,澳门特区政府内部及在社会上,对此是有两方面意见的。一方面,大多数市民和特区政府保安司,是坚决主张「换钱党入刑」的。尤其是保安司长黄少泽,曾经多次在年度、季度的保安工作记者会上表达了这个态度,并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证实了「换钱党」对澳门社会治安、博彩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国家外汇管理等方面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在目前澳门「换钱党」并未「刑事化」的情况下,黄少泽仍然是站在自己职责的立场上,誓言要「罚到佢血本无归」。

  另一方面,在特区政府内部尤其是行政法律范畴,却不主张「换钱党入刑」,认为由非法兑换引发的诈骗、抢劫和伤人等犯罪行为,与非法兑换幷没有必然联系,重点应关注非法兑换是否具条件由行政违法变为刑事化,并应区分普通市民和集团形式的货币兑换,以及兑换目的是否用于赌博等行为,需充分研究相关法律制度、原则和后果,因而认为非法兑换外币行为在现有的金融法律制度中属于行政违法,对此有相应处罚,而引发的其他罪行亦有刑法作出相关规定,若要针对非法兑换加重处罚或对其刑事化,需从检讨和修改金融法律制度方面入手,而不适宜将其纳入《打击非法赌博犯罪法》法案。

  因此,行政会去年十二月间完成讨论《打击非法赌博犯罪法》法律草案,并将之提请立法会审议时,是没有「换钱党入刑」的内容的。虽然在立法会审议该法案期间,有关「换钱党入刑」的呼声不绝,但政府代表仍然坚持对「换钱党」的惩罚,是要从修改金融法律制度入手。或许,法务部门是顾虑到,在实行「一国两制」方针下的澳门特区,必须维护基本法规定的外汇自由兑换制度,不能照搬内地的相关法律制度,而且也需注意避免伤及两地居民间的正常交往。

  当然,也有一些博彩业者担心,「换钱党入刑」将会影响赌场的生意。不过,就连「意识形态有异」的摩根大通,也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尽管存在不同的担忧,但澳门当局可能对该市赌场周围的非法货币兑换活动进行刑事定罪,对博彩总收入的影响微乎其微。分析师指出,「首先,我们相信任何提供或使用非法外汇服务的人都清楚此类活动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一切都归结为『实际打击的严厉程度』,无论其是犯罪还是违法。」「其次,我们认为赌场大厅内及其周围的这些非法外汇交易针对的一群非常特定的小众玩家(通常是迫切需要额外现金来延长博彩时间的低/中端玩家),因此影响应该相对有限——我们预测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GGR受此影响」。「第三,除非完全根除非法/灰色管道,否则需求还会转移到其他漏洞领域(使用刷卡套现的当铺、地下钱庄等)幷减轻影响。」

  有趣的是,就在政府代表向立法会表态,同意将「换钱党」刑事化的前两天,又发生了一宗由「换钱党」衍生的凶杀案。一名从事「换钱党」的香港男子于某赌场酒店客房内,被一名同样从事「换钱党」的内地男子杀害,并被劫走超过二百五十万港元。司警接报案件后随即展开调查,在三小时后成功拘捕一名内地男子及一名香港女子。

  因而有人谑笑道,可能是这宗凶杀案警醒了特区政府的「非刑事派」。其实,有关「换钱党」在澳门特区引发的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尤其是已经发生了多宗凶杀案,已非「今日」始。何况,特区政府法务部门决定在《不法博彩罪》法案中增加「经营为博彩的不法汇兑」的条文内容,并明定其量刑尺度,也不是一两天内就可以「搞掂」之事。

  其实,真正促使有关部门认真看待「换钱党」的问题,并转换态度赞同将其「刑事化」,关键是在于国家公安部七月五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换钱党」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部署会,部署各地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遏制「换钱党」等违法犯罪发展蔓延态势。会议特别指出,近年来,受暴利驱动,在澳门非法为个人或组织提供大额现金兑换以及高利贷服务的「换钱党」群体规模快速扩大,幷诱发斗殴、诈骗、盗窃、偷渡等违法犯罪,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多措幷举,加强与澳门警方的协作配合,对「换钱党」等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为此,公安部部署,要快侦快破现案,全力缉捕逃犯,全链条摧毁犯罪团伙,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诈骗犯罪,全力侦破「练功券」、假汇款等诈骗案件,坚决铲除为「换钱党」诈骗犯罪提供支撑服务的黑灰产业链条。要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及洗钱犯罪,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要严厉打击暴力催债、非法拘禁等衍生犯罪,全力做好调查取证、案件深挖、缉捕逃犯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强化人员线索核查、口岸检查管控和重点地区源头整治,坚决遏制相关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公安部还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持续深化专项打击工作,二是依法严厉打击「换钱党」衍生犯罪,三是加强重点地区源头整治,四是加强案件警示宣传。

  这就暴露了「阿仔唔急老窦急」的倒置状态了。在中央已经专门针对澳门「换钱党」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斗争,而且明确表述「换钱党」是刑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连「当事人」的澳门特区,还在对「换钱党」的猖獗状况「唔嗲唔吊」,那就枉为中央的「乖乖仔」了。尤其是在香港特区正在急起直追之际,这种与中央部署「脱钩」的状况,可能会让「风景这边独好」的赞誉,拱手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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