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到底有多难?

昨天和朋友聊天小聚,他说起了一个挺让他烦恼的事情。

暑假期间,朋友给他小孩办了游泳馆的月卡,每天都去游泳锻炼。小孩11岁,现在游泳技术还不错,此为前提。

前两天的下午,孩子奶奶带着孩子去游泳,那是个25米的泳池,一头浅,另一头逐渐变深。小孩往深水区游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一头扎在水里,他以为对方在练习憋气,就没在意。

等他游回来的时候,突然感到泳池边有好大的声音,浮出水面一听,原来是那个小孩溺水了,她妈妈在泳池边玩手机,一直没看到动静,才发现出事了。

妈妈让救生员去救人,搞笑的是救生员还穿着衣服,也不去脱,就拿着一根长杆子,杆子头上有一个套圈,就去用杆子去捞小孩。小孩都已经没有意识了,怎么可能有力气抓住杆子,套圈也没套准,救援毫无进展。

后来同事去问了救生员,他说自己就是退休后来找个差事干干,这里开业十几年也没发生过溺水事故,所以谁也没想到真的会出事,应对自然一团糟。500朋友的小孩见状,赶紧游了过去。他先是想抱着那个人的腿,把他托出水面的,可费了力气也没成功。后面,他就用胳膊夹着对方,让脑袋露出了水面,费力地划着水,把对方往泳池边拖拽。

毕竟没有受过救人的专门训练,小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溺水的孩子弄到岸边。旁边已经有几个人,有的帮助把水拍出来,有的给他做心肺复苏,几分钟之后,小孩才慢慢有了意识。

那个孩子的妈妈明显受了惊吓,地下没有信号,后来在别人提醒之下才想起走到一楼去打电话。送医及时没太严重的毛病,但也有些小毛病,保险公司还赔付了医药费。

朋友也是晚上回家后,听奶奶说起这个事,才知道孩子救了人。他表扬了孩子,鼓励他以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去帮助孩子。

由于孩子学校有专门的见义勇为方面的奖励,此前也有孩子因此获得了区级表彰。为了让孩子的行为得到肯定,朋友去了那家游泳馆,希望调取当时的现场录像,作为见义勇为的辅助材料。500然而,现场负责人却怎么说也不答应,说监控涉及别的未成年人,是有别人的隐私,坚决不能给。朋友说哪怕给个截图、把别的小朋友打码也成啊,至少是个证明。但好说歹说,也没给任何东西。

朋友说,既然这样,那你给个锦旗,或者写个表扬信也行啊,给孩子也是个肯定。结果负责人反问说:“见义勇为不应该发自内心的吗,哪有自己要表扬信的,这不是教孩子做任何事情都要功利主义、谋求利益吗?你们这么搞,都把事情搞变味了。”这么一来,反而让朋友成了无理取闹的人了。

憋了一口气回家,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收到家长哪怕口头的感谢。朋友说,也只能这样了,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劝自己格局高一点,“见义勇为不求名不图利,事了拂身去。”

那么,你们认为孩子见义勇为,家长应该主张对孩子进行表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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