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监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来自《江西贵溪一小学发生持刀伤人案件:致2死10伤》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总结一下你的观点,一是校园预防和预警机制不到位,二是社会不公是校园血案的起因,没错吧?
先说一,全国中小学校数量约270万,而警察数量约200W,哪怕一人一校,你说的公安校园岗也根本不可能实现,在人力和财力上都不允许,只能依靠社会力量,即安保,而据我所知大部分学校都已配备有二人以上的安保力量,该有的出入制度、演练、器械也都是备齐了的。其次是预警机制,目前没有一例校园侵入伤害案嫌疑人有明确的预兆,社会维稳工作也都有做,但你要对所有高危人员实施监控,这就是天方夜谭。
再说二,什么样的社会不公会直接导致校园伤害案?没有任何数据和研究可以表明其中的关联,如果有,也麻烦你分享一下,真的没有,也麻烦你去研究一下,大家都会感谢你作出的贡献。
你有什么具体的好方案可以分享一下,注意早具体的,光敲键盘大把人比你水平高。
加个三,全国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其中严重刑事案件数量从1999年的25%降到23年的3%。校园暴力案件数量及伤亡人数总体也是呈下降趋势,你的错觉不过是日益增长的媒体聚焦度强加给你的而已。
如果你一点数据和论据都没有,那你也就是个键盘侠,遇到事情喊一嗓子,转头就忘记了,不值得再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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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有人在拿数据说话,结果一看我乐了,你的二手数据也能支撑起你的观点?
第一点,首先,截止去年,全国共有幼儿园 20 多万所,小学 10 多万所,初中 5 万多所,普通高中 1 万多所,中职 7000 多所,高等学校 3000 多所,特殊教育学校 2000 多所,也就是说,把大学甚至特殊学校都包括在内,全国的学校也不过才 40 多万所,哪有你说的几百万所?而近年来人口快速下降,已现幼儿园倒闭潮,去年就减少了约 1.5 万所,是前年的约 3 倍之多,中小学校的数量也在减少,这样发展下去,将来全国学校的数量有望降低到 30 多万所甚至更低。因此,别说中小学了,就算校园岗把全国所有的学校都覆盖到是问题吗?其次,警察的数量也不是往校园岗里分配的呀,没见过社区警务工作站的机制吗?它的职能和派出所是不同的,负责区域也要小很多,人员上完全能实现对所有校园的覆盖,有问题吗?最后,为什么我说目前学校现行的安保制度是不行的?因为它是独立的、没有联动的、职能不全的,而我所提的也不单是对校园安保的改革,我叫做校园监管体制改革,是为改善校园综合环境而量身定制的从预防到监管再到事后处置的一整套体系的建设,不是门口站俩保安这么简单
第二点,社会不公是个非常宽泛的话题,什么问题导致不了?校园霸凌得不到纠正和适当处置的、老师殴打/猥亵学生得不到应有惩处的、辅导员收受贿赂的等等,难道导致各类校园伤害案就很奇怪吗?就算是校外的问题,跑进学校里无差别攻击的不也大有人在吗?新闻实事了解的少就应该多听多看,如果基本的实事都不了解,你还敲什么键盘呢?媒体报道只是一方面,我们都生活在社会里,除了接触到的,还有个部门的文件和表态,最高检也表态要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抬头之势,难道有人在说假话?你的下降趋势又是哪来的呢?
第三点,这是最常被误用的数据之一,这个问题我驳了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去年最高检表态,对我国治安形式的评价叫做“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持续上升,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你只断章取义了第一句?首先,上个世纪那种社会情况正常吗?你没经历过吗?一个明显不正常的年代里取的数据也能一直拿来和现在做对比?那个时候特殊时期也有特殊政策,最严的时候一个普通的强奸案也能判死刑立即执行,现在能比吗?其次,这个“轻微犯罪持续上升”就是个大问题,因为“轻微”犯罪并不一定“轻微”,校园暴力不直接致人死亡的也算轻微犯罪,但最终致人自杀的结果与严重暴力犯罪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所谓严重暴力犯罪下降了,但自杀却上升了,此消彼长,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最后,“犯罪结构变化明显”,这要求我们不能用上个世纪的套路来解决本世纪的问题,电信诈骗猖不猖獗?它能卷走你所有钱财,性质上也不是严重暴力犯罪,却能致人家破人亡,与严重暴力犯罪的后果有什么不同吗?所以用这种断章取义的数据来以点盖面就能证明形势一片大好了?
你的数据和论据错误又混乱,水平连键盘侠都不如,但你若回我,我都会回你,错误总要有人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