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微博上这种样子,还是说几句胖猫事件的细节供大家参考吧
第一点,胖猫的父母爱胖猫么?这是事件传播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没了这一环节,很多假设根本就不能成立了。离了婚父母就会对孩子差,这是一件非常诡异的逻辑。动不动就扯原生家庭,这是西方的叙事逻辑,并不是我们的。之前的墨茶事件就给了我们相当深刻的教训,事实上离了婚墨茶的父母对墨茶很好,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那么回到胖猫身上来,胖猫的父母爱胖猫么?至少出镜父亲姐妹是爱的,试想下,胖猫才21岁,学习不好还没工作。是谁帮胖猫买手机买电脑供他吃喝,让他从游戏小白成为高手的?这笔钱总得有人出吧?可见胖猫的父母虽然对胖猫疏于管教,但爱却是实打实的,不爱孩子还会给钱供他在家打游戏?换做不负责任的父母,胖猫要么出去打工,要么就游手好闲成为街边小混混了。
第二点,胖猫谭竹之间的转账次数过于频繁了,胖猫转了317次,恋爱期间几乎就是2天一次。在这期间谭竹还经常闹分手。你闹分手了,为啥还要钱啊?这像不像被人弄清收入,死咬着要钱?谭竹的转账记录其实毫无意义,因为她没有工作,羊毛出在羊身上。警方其实把差额说得很清楚。胖猫死之前,胖猫转谭竹79.9万,谭竹转了29万多,差额是50万多一点。这一点和胖猫姐姐说的大致吻合。
第三点,很多人奇怪警方为啥要列出这么多账目的干扰项来,其实这些干扰项都是该案件的细节,不便明说,但也不想被人看做工作能力差,才一一将其列出。这些看似干扰项内容的解读起来才最劲爆。胖猫死后,谭竹并没有主动还钱。而是在胖猫的父亲、姐姐的讨要下,警方居中进行调解,谭竹退还了胖猫父亲13万多,姐姐3万。为啥胖猫的父亲、姐姐会知道这笔钱?为啥这笔钱退还得有零有整?其实其中逻辑很简单,这笔钱是谭竹提出要开花店,胖猫向他父亲、姐姐借的。胖猫两年转账给谭竹317次,身上留有16万多的可能性有多高?所以这笔钱大概率是胖猫谭竹公开恋情后,以开花店为理由向胖猫的爸爸、姐姐借的。
第四点,胖猫的死其实和他的家庭关系并不大。一个没日没夜呆在一间房子里打游戏赚钱的游戏宅,精神上出现点问题实在太正常了。我通宵打游戏后还会有情绪波动,手脚不听使唤呢。更何况胖猫玩的还是竞技类游戏。玩游戏加上女友闹分手,走了极端也是有可能性的啊。至于说死之前转的那6.6万,说什么宁愿死也不留给家人。拜托,多想想好么?一个是当前闹分手的女友,两个是关心你的家人,你死之前会想起谁?人有时候总是...呵呵
最后,无论男女,请大家爱别人之前,先多关爱下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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