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两地牌管理有新宽惠措施还应继续放宽

  在「澳车北上」、「横琴单牌车」和「港车北上」热潮不断升温,扩大「一小时生活圈」,大湾区消费行业大为受益之下,广东省最近又进一步放宽「粤港」和「粤澳」两地牌车的管理措施。广东交警于四月二十八日公布,为更好满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广东省公安厅在总结前期两地车管理情况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车辆管理政策,将于今年五月一日起推出取消关联核查纳税要求、延长指标有效期、优化非营运小汽车免检、放宽主驾驶人备案车辆数量四项便利措施。有「粤澳两地牌」车主认为,这四项新措施不但将让他们受惠,在每年办理延期手续时更为方便,而且也有利于遏止「粤澳两地牌」的炒卖活动。

  这四项新措施具体包括:一、取消申办不同类型两地牌指标的关联核查纳税要求。对已经以纳税条件申办投资类指标的,同一申请人再申办资格类、人才类、捐赠类等其他类型指标,及以投资高新企业条件申办指标时,不再核查相关投资类指标内承单位的纳税情况,凡符合对应条件的即予办理。

  二、统一调整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为长期有效。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后申办的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有效期限由五年调整为长期有效,办理《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延期时,无须再次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

  三、优化申办两地牌的港澳非营利小型汽车免检措施。在港、澳首次注册登记六年以内的九座(含)以下非营利小型汽车,申办两地牌时免于上线检验;已办理两地牌的九座(含)以下港澳非营利小型汽车(不包括面包车),自港澳地区注册登记之日起十年以内仅上线检验一次,即第二、四、八年免上线检验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第六年须上线检验;十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线检验一次;在内地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仍依原规定周期检验。

  四、放宽主驾驶人备案两地牌车辆的数量。凡符合资格的主驾驶人,可备案相应两地牌车辆,不受车辆数的限制。

  上述的资格类和人才类,前者是指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可申请一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后者是指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申请一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而在此前,拥有多重身份者,如同时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又担任家乡的地级市的政协委员者,或是同时具有上述人才类人员资格者,无论担任多少个职务,都只能是申请一个「粤澳」或「粤港」两地牌。而按照四项新措施中第四项的「放宽主驾驶人备案两地牌车辆的数量,凡符合资格的主驾驶人,可备案相应两地牌车辆,不受车辆数的限制」的规定,就不再受此限制,可以「韩信用兵,多多益善」。

  第二项的「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为长期有效」,尤其是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获得两地牌者,也从原来的五年有效调整为长期有效,其在办理延期手续时,无须再次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这就等于是一旦获得两地牌,就终身享用,即使是其人已经卸任相关的职务。

  广东省决定采取此放宽措施,当然是为了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建立粤港澳「一小时生活圈」,促进三地经济繁荣。当然,也处于许多具体的经验原因。比如,在实行「澳车北上」和「港车北上」后,并没有为广东省内的交通管理增添麻烦,因为以两地牌及「北上」车辆的数量,与广东省现时的车辆存量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虽然会有一些交通意外或其他违规情事,但总体上处于可控范围。相反,是促进了广东省尤其是珠海市的消费活动。

  因而估计,广东省在继续开放「澳车北上」和「港车北上」的同时,可能会有更多的两地牌及「横琴单牌车」放宽措施出台。其中最为急切的,是在横琴深合区完成「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设施,并经一段时间检验,取得经验后,或者将会放宽「横琴单牌车」走出横琴,在广东省全省内行驶。这样就可妥善地解决「横琴单牌车」与「澳车北上」的矛盾。

  而在两地牌车辆的进一步放宽方面,还有不少领域是应当继续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放宽的。比如,对于「死牌车」的「复活」问题,就适宜尽早解决。因为其中一些车辆已经颇为残旧,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重大隐患。而按照现行规定,如原使用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损毁或其他无法使用的原因,可凭商号登记文件办理变更车辆登记业务(换车);但商号如不存在(公司注销、房产变更、人员失踪和去世等),其所获得的两地牌指标也随之失效,成为「死牌车」,不能「换车」。另外,房产类指标的两地牌车辆,可能也因夫妻离异、法院判决、继承给子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产发生变更,也形成「死牌车」。商号名称与实际公司不一致或注销后重新登记的,同样也不能「换车」。既然在四项新措施中,有「两地牌指标为长期有效」的便利规定,也应当延伸至上述「死牌车」适用。

  此外,广东省也宜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一道,向国家公安部陈情,要求停止执行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关于港澳地区入出内地车辆启用「九二」式车辆号牌的批复》,有关港澳地区入出内地车辆行驶区域限制在广东省范围内的规定,

  扩大「粤澳」、「粤港」两地牌车行驶的范围,首先以福建和广西作为试点,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到泛珠三角区域至全国范围。

  实际上,近年来习近平主席号召港澳抓住共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深化与内地互利合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而中央也着力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的融合交流,出台新政落实港澳居民同等待遇。如能全面开放两地牌全国通行,无疑将给港澳居民北上生活就业提供更多便利。而且现时两地牌车辆跨省通行在技术上幷不存在操作困难,即便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也没有任何障碍。如若两地牌可通行全国,便能构成由飞机、高铁和公路所组成的立体式交通,那么港澳商人北上投资的交通便利程度更是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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