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中,女性在婚姻中依然处于弱势

【本文来自《我对民法典婚姻编解释的反对意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于青
  • 袁先生,你能不能统计一下,现今的中国,是女性主动离婚的提出方,还是男性?

       女性主动提高离婚的多,是不是证明就是女性的错?!女性就是强势的?我所知道的大多数女性提出离婚的原因都是因为无法忍受婚姻生活逼不得已。我相信,绝大多数女性不到万不得忆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婚的。

       因为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那些个别靠离婚骗钱的除外),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中,不论别的,只要离婚,对女性就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只是坏的程度深浅罢了,所以绝大多数女性对离婚都非常慎重,轻易不会离婚,能提出离婚的,绝大多数那是逼不得已了。

     原因有很多:比如丈夫长期家暴,忍无可忍的;丈夫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使得生活无法维持的;非女方原因婆家全家长期对媳妇进行虐待的等等。在这些婚姻中,丈夫是得利和强势一方,你觉得丈夫会主动提出离婚吗?那自然是弱势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啊。

    甚至还有更奇葩的原因,男方婚内出轨,为了达到与原配离婚且让妻子少分财产及把离婚的黑锅扣在女方的身上的目的,故意在日常生活中以不给生活费,以不伤女方身体的方式对女方进行精神虐待,并在外面散拨女方出轨的假消息等方式迫使女方主动提出离婚。

      期间,男方不仅迫使女方提出离婚,以达成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还要占据舆论和道德高地,使女方不仅离婚和分不到多少财产,还被污名化,受到精神的伤害——而对丈夫及其家人的穷凶极恶、恶毒至极的手段,女方通常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算有少数有知识有文化有见识的女性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过程也是极其煎熬和漫长的——因为这些家庭内部发生的令人发指的虐待,外人通常都不知内情,而男方家庭成员就算知道,通常也会偏袒男方,不会给女方作证,所以女方很难拿到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辜;还有个别性格比较暴烈的女性采取更加激烈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鱼死网破的结果,男方固然不好受,但女方最终也是下场凄惨。

     总之,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中,女性在婚姻中依然处于弱势——尤其是那些文化水平和能力都不高的女性,更是处于绝对的弱势。——我们的社会和法律对这些处境的女性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我们的法律应该做的是保护这些在婚姻中所有处于弱势的女性的权益,而不论其在社会上是否强势。不能笼统的保护所有婚姻中貌似弱势的一方,说句男人们不爱听的话,在男权社会中,男人再弱在自己的婚姻中也是强势一方。

      这个判断,我相信直男癌们根本不承认。那我举个具体的例子,比如韩国三星集团的大小姐,那家庭背景、财富和个人能力都是顶天吧?她的身份够强势的吧?她找的丈夫是个普通人家出身的司机——她的丈夫在社会中算弱势吧?

     但是在婚姻中,她的丈夫经常对其家暴,她的娘家人对其的遭遇也无可奈何。在忍无可忍之下,她提出离婚,但是在她被家暴被迫离婚的前提下,这个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的普通家庭出身的司机丈夫不仅没受到什么惩罚,还能借机大敲女方家一笔,使自己离婚后瞬间从一个处于弱势的普通人,变成家财亿万的有钱人了。

      在这个案例中,婚姻中貌似强势一方的女方被家暴、被迫离婚,最后还得赔钱;而貌似弱势一方的男方家暴女方不受惩处不说,离婚后还能得到大笔的财产,是不是能充分说明女性在社会上无论强势与否在婚姻中都是弱势一方,离婚只有伤害没有好处;而男性无论在社会上强势与否,在婚姻中都是强势一方,离婚对男的只有好处没坏处,至少至少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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