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人提议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呢?

每年两会都能看到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

然后我在隔壁平台看到一些讨论,有网友说,“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这样就可以缓解家里只有一个人上班的这种困境。如果能够再大方点,可以算上未成年子女,这样说不定还可以缓解生育率的困境。”

有网友跟着附和,初步设想小孩算0.25个成人,老人算0.5个成人,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的话,单身的人可能会吃亏,然后可能可以刺激人们组成家庭和生育孩子。

不过也有网友反对说,没有必要,现在的个税本来就不重,整太多措施反倒是增加行政成本了。

据说法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的,不知道他们那边施行的情况如何?

大家来讨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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