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潮︱占有性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原罪

编者按:

在《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一书中,作者麦克弗森通过勾勒霍布斯、平等派、哈林顿以及洛克的理论框架,指出这四者的政治思想尽管背景、立场、言说方式迥异,但是他们对普遍人性的辩护实质上都是为“资产者”的特殊辩护。麦克弗森指出,这些思想分享了同一个历史预设:在与民主相结合之前,自由主义已经以不民主的方式存续了约两百年。

这些思想可以说是早期资本主义的“意识”。正如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家时所指出的,他们将作为“历史的结果”的“个人”颠倒为“历史的起点”,从而塑造出一个鲁滨逊的神话。尽管麦克弗森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在对这些理论进行梳理之时,与其说是在揭发这些思想中的“隐微教诲”,倒不如说是通过历史经验、现实运动接触到早期资本主义的“无意识”一面。

本文转载自“上海书评”。感谢韩潮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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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英文版封面

占有性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原罪

韩潮

《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出版后不久,一位评论者曾经说,此书带有某种布道的使命,因而多少损害了其智识价值。麦克弗森或许被激怒了,他在回应的文章中称,他拒绝接受这一“诋毁”。麦克弗森承认,一部受惠于马克思的理智洞见和道德洞见的作品确实很可能会被马克思主义的布道热情毁掉,但是他并不认为他本人的这部著作带有这种布道的热情,此书的确受惠于作为学者的马克思和作为人道主义者的马克思,但并没有受惠于作为布道者的马克思。相反,评论者本人的“敌意”或许并不来自文本解释的分歧,而是源自某种根深蒂固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偏见。

1962年的知识氛围完全不同于当下,我相信,必定是某种智识力量的说服力,才使得以赛亚·伯林在同一时期的书评里坦诚,尽管他不同意麦克弗森的解释,但却感佩于麦克弗森的才智。麦克弗森的智识武器,党棍们用起来必定是那种既无效又让人没办法信任的蠢笨招法,而在麦克弗森这里,却充满着技巧、力量和惊人的理智效果。

但麦克弗森多大程度上是马克思主义者,其实是颇有争议的。“占有性个人主义”从没有出现在马克思乃至于马克思主义传统的语言里,这个词语毫无疑问是麦克弗森本人的发明。他后来承认,这个词实际上受到了托尼(R. H. Tawney)的《贪婪社会》(The Acquisitive Society)的启示。麦克弗森在伦敦政经学院读书期间在导师拉斯基的引介下认识了同在该学院任教的托尼,受其影响颇深。如果托尼不能算马克思主义者,那么麦克弗森同样也不能算马克思主义者。麦克弗森的道德关怀乃至于学术语言实际上都延续了拉斯基、托尼一系的社会民主主义的传统,他的学术训练基本上是英式的,他可能只读过马克思的《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从没有通读过《资本论》。他的著述中很少引用马克思,也几乎不使用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小心翼翼地避免使用“剥削”一词,只在提及掘地派领袖、基督教共产主义者温斯坦利(Gerrard Winstanley)时用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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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的《贪婪社会》(The Acquisitive Society)

但是,在最核心的一个问题上,麦克弗森却惊人地接过了马克思主义的衣钵——那就是近乎于历史决定论的解释方式。与麦克弗森私交甚笃的以赛亚·伯林一早就看出了麦克弗森受托尼影响的一面,但伯林同时指出,《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真正创新的一面却在于,在麦克弗森眼中,霍布斯、平等派、哈林顿乃至于洛克竟然都是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言人!

这个论断今天看来或许既熟悉又陌生,在伯林所厌恶的那种政治语言里,这个论断当然屡见不鲜,但是在今天的学术语言里,这个论断却几乎消失殆尽了。麦克弗森本人没有使用这样直白的表述,但伯林之所以用“新兴资产阶级代言人”这种近于揶揄的表述,还是多少表明伯林对麦克弗森学术取向本能地不适,或许在他看来,包裹在麦克弗森精致学术语言里面的东西,其实质却无非是这样一种老派的意识形态判断。

麦克弗森的论断毫无疑问是冒犯性的,他在学理上挑开了早期现代政治思想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如果说自由主义的自我认知总是倾向于认为,自由主义是一种与资本主义无涉的政治理论,那么麦克弗森无异于断言——恰恰相反,至少在历史上,资本主义曾经是自由主义的必要前提。自由主义自认为对普遍人性辩护在麦克弗森那里被还原为“资产者”的特殊辩护,并且,在他看来,正是这种对“资产者”的辩护支配了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之间的自由主义观念。十七世纪以降的自由、权利、义务乃至于正义观念,撇开以“资产者”为原型的占有性个人主义,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麦克弗森毫无疑问也是克制的,他并没有采用老派马克思主义的训诫口吻,他尽可能将批评的锋芒收敛在充分精细的文本解读中,或者说,他尽可能将对自由主义的批评摊开在自由主义本身的学理论证层面。但即便如此,从效果上来看,麦克弗森的分析方法无异于从字里行间的罅隙里迫使自由主义者改变他们的自我认知,或者说迫使自由主义者承认并且直面他们的历史原罪。因此,麦克弗森的研究终究还是激怒了不少自由主义学者,例如萨托利就完全不能接受麦克弗森的学说,在他看来,麦克弗森的理论近于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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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弗森

撇开意识形态争议不论,在我看来,真正在智识层面构成挑战的是,在麦克弗森笔下,霍布斯、平等派、哈林顿、洛克这四种背景、立场、言说方式迥异的政治思想竟然分享了同一个前提、同一种预设。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言,麦克弗森此书好比是一部侦探小说,四起谋杀案竟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在麦克弗森的理论出现之前,平等派的立场近于早早被压抑的激进民主派的声音;哈林顿是个几乎被遗忘了的共和派乌托邦主义者,数年之前,托尼和特雷弗-罗珀(Hugh Trevor-Roper)关于十七世纪士绅阶层的论争刚刚将他从遗忘中挽救出来;洛克是有些资产阶级气象,但此前几乎没有人认为,洛克只是为资产者的权利辩护;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霍布斯,在传统的解释里,霍布斯无论如何不会与局促的资产者搭上边。但麦克弗森毋宁是说,所有这些解释都只是摸到了皮相,透过各种蛛丝马迹,我们完全可以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令人惊叹的一致性。

麦克弗森的侦查手法有些看上去是纯粹历史性的。比如他发现,平等派并非像此前主流观念所认为的那样主张所有成年男子都具有选举权,他们事实上将雇工和乞丐的选举权排除在外。但麦克弗森的敏感不止于此,他注意到,学界之所以漠视平等派对选举权的限制,实是因为平等派尽管将近七十万英国公民排除在选举权之外,但却总是堂而皇之地主张“一切生而自由的人都有平等的选举权”。这一具有迷惑性的主张往往让人以为平等派是所有人平等的自然权利的主张者。麦克弗森并不只是想指出平等派的矛盾性,在他看来,恰恰相反,事实上平等派并不觉得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像“自由人”有什么矛盾,因为,在他们的自由观念中存在着一种潜台词——接受施舍、订立雇佣契约会造成对他人意志的依附,当乞丐和雇工丧失或让渡了支配自己能力的管辖权时,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就不再是积极行使权利的“自由人”了。麦克弗森据此断言,平等派从没有主张过所有人平等的自然权利,他们主张的毋宁是某种特定的“进取者共同体”(community of enterprisers)的自然权利。

这种对语词含混性的敏感还体现在麦克弗森对哈林顿的分析中。麦克弗森注意到,哈林顿的“士绅”归属极其模糊,当哈林顿谈论“哥特均势”解体时,士绅阶层属于人民,当他谈论同时代的政治状况时,士绅阶层又成了贵族。麦克弗森追随托尼的观点认为,哈林顿的含混性其实反映了他对资产阶级士绅阶层崛起的洞察,因此,不是哈林顿将士绅从“人民”移到了“贵族”之列,而是士绅阶层将自己移置到了“贵族”之列。在这一意义上,哈林顿毋宁是最早洞察到封建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过渡的政治思想家。

当然,麦克弗森最重要的武器还是对思想家论证结构的审查。在对哈林顿思想的分析中,麦克弗森发现,哈林顿的土地法观念和他的均势观念存在着矛盾。哈林顿一方面认为只有维持土地的均势,才能建立永久持续的平等共和国,但另一方面他却将英格兰的所有土地分配给其中的五千个公民,而将其余的五十万人排除在外。麦克弗森认为,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哈林顿的平等共和国实质上只是机会平等的共和国,土地法并没有排斥阶层的流动性:通过勤勉积累财富向上流动,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平等者”!因此,麦克弗森再一次发现了与平等派的“进取者共同体”相类似的预设,在他看来,这个哈林顿式的平等共和国毋宁是带有典型资产阶级平等观念、且将市场关系置于首位的“机会国家”(Opportunity States)。

这种对论证结构的体察同样体现在他对霍布斯和洛克的分析中。将霍布斯不可思议地与资本主义牵连在一起的是麦克弗森对于霍布斯自然状态的解释。麦克弗森认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并非是真正的“自然”状态,而是已经渗透了社会性的因素,甚至就是以十七世纪的占有性市场社会为其自然状态的模型。他发现,霍布斯自然状态推演环节存在着某种缺失,从霍布斯的唯物主义机械论的人性观点无论如何也无法推出自然人何以要胜过其他人,而弥补这个相关性缺失的则是霍布斯的荣誉观念和权力观念。麦克弗森当然了解,荣誉或虚荣是一种古老的人性,但在他看来,霍布斯的“荣誉”是一种特定的现代类型的表达,即无休止地追求得到他人认可的优越性。他注意到,霍布斯毫不避讳地使用一种市场化的模式描述这种个体关系——“人的价值和其他东西的价值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依赖于他人的需求和评价”……“对人来说,决定身价的是买者而不是卖者”——如此等等无不体现了霍布斯对于资产阶级虚荣的洞察。麦克弗森据此指出,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中描述的人性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其实质就是十七世纪初兴的占有性市场社会中的资产阶级人性。而没有这个市场化的预设,单从机械论的原子化个人根本无法推演出自然状态中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麦克弗森充分肯定霍布斯的意义,他在其后的一篇论文《霍布斯的资产者》里曾经说:“即便是那些根本不同意霍布斯的理论的人,也会对他表现出特别的尊重。其实我们都对霍布斯充满了畏惧,因为他对我们了解得太多。”换言之,霍布斯洞察了我们这些现代人的隐秘,他是所有这些将资产者人性转化为普遍人性的学说的起点,并将这一洞察传递给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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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

对麦克弗森而言,洛克并不是这个后来者序列的终点,他在后续的研究中一直将“占有性个人主义”推进到休谟、柏克乃至于边沁那里,洛克只是这个序列的中继者。洛克固然是所有这些思想中似乎最靠近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人物,《政府论》下篇对财产权的辩护是洛克笔下最明白无误、最有影响力的论点之一,但麦克弗森并没有重复这些固有的论点,他试图证明,洛克不止是一般意义上财产权的辩护者,而且还是“无限财产权”的辩护者。

麦克弗森的洛克研究有一个著名的断言,他说,“洛克的惊人成就是将自然财产权利建立在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基础之上,之后又从财产权利中移除了一切自然法的限制”。麦克弗森发现,洛克最初依据自然法对自然状态中的财产占有施加了一些限定,如为他人保留生存的条件、禁止浪费、通过劳动确定财产归属,而在货币引入之后这些限定统统被取消了,占有取代了劳动的位置。于是,洛克的自然状态实际上分裂成了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劳动和占有没有分离;在第二个阶段,占有和劳动相分离,占有成了勤勉和理性的标志,占有的合理性支持了“无限积累的合理性”。麦克弗森认为,洛克的矛盾在于,他预设了两种不同的人性:前一个阶段,所有人都拥有平等的理性能力和平等的自然权利;而在后一个阶段,理性、勤勉且拥有财产的人其理性能力要高于那些不那么勤勉、不那么热衷于积累而只是为了生活下去的人。后一阶段呈现出来的理性能力差别,在麦克弗森看来其实质就是一种典型的、十七世纪刚刚兴起的资产阶级观念,通过这种观念,洛克事实上悄悄地取消了自然权利的平等性。

这一惊人的大胆断言尤其体现在麦克弗森对洛克式政治社会的分析之上。谁有进入政治社会的资格?麦克弗森说,对洛克而言,存在着两种答案:一种是所有人,另一种是拥有财产的人。这两个答案同时存在、同样正确,尽管相互矛盾。洛克没有意识到其中的矛盾,他对财产一词广义和狭义用法的含混使用让他没有使之明确化。对洛克而言,没有财产的人可以说既在政治社会之中,也在政治社会之外:政治社会需要资产者的明示同意,但对于无资产者来说,默示同意就足够了。当然洛克并没有刻意让平等的自然权利论证转化为阶级正当性的论证,但他的表述确实有可能让平等的自然权利合乎逻辑地演化为差别化的阶级权利,从而为此资产者的自然权利铺平了道路。

至此,当霍布斯的市场化虚荣人性、平等派的进取者共同体、哈林顿的机会国家以及洛克的差别化阶级权利四种智识形象慢慢重合起来,叠映为一幅一以贯之、且错落有致的图景时,《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的真正智识力量才真正呈现出来。

麦克弗森的思想史方法论可谓独树一帜。麦克弗森给出的并不是经验性的历史信息,而是作者没有说出的某种历史预设。麦克弗森对这四种政治思想的解释,几乎遵循了这样类似的解释模式——霍布斯没有意识到他的自然状态描述事实上沿用了市场社会的模型;平等派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自由人”并不是全体人民;哈林顿没有意识到他的均势理论之成立依赖于机会国家的建构;洛克没有意识到他的自然人叙述可能导向差别化阶级权利——所有这些预设都并非出自作者笔下,甚至,或许本出于作者的意图之外,作者只是在不自觉中沿用了这些历史预设。

毋庸多言,这一方法论极为大胆,也极为危险。为什么十七世纪的政治理论家没有说出他们的预设?为什么他们如此一致地保持了沉默?麦克弗森提出了三种可能:其一、作者可能认为没有必要说出其全部预设,尤其是在一个时代视为常识的某些观念;其二、作者可能没有明确意识到其理论的预设;其三、作者可能出于某种迫害的风险而隐藏了他们的观点。

麦克弗森的第三种论点以及他在脚注中对施特劳斯的援引近乎于以喜剧的方式提示我们,或许存在着某种“隐微马克思主义”!对此,我们当然只能一笑了之。但这并不能否认麦克弗森方法论总体的严肃性,撇开第三种解释不论,麦克弗森的整体思想史构思是超越作者本人意图的一种思想史探究方式。这种超越主观性的思想史研究模式,在今天的历史氛围下可能有些不合时宜,但绝非绝对不可容忍。麦克弗森的方法确实不同于剑桥学派的语境主义,也不同于施特劳斯学派的文本自足主义,如伯林所感知的那样,其方法大体合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但考虑到麦克弗森后来甚至一度用“西方的民主本体论”(Western Democratic Ontology)这一极其哲学化的表述来称呼“占有性个人主义”,其方法论也未必没有回归洛夫乔伊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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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廷·斯金纳

从剑桥学派的立场来看,麦克弗森的方法当然有巨大的问题:斯金纳认为麦克弗森的历史研究本质上是“非历史的”;邓恩说,麦克弗森笔下的这些作者几乎就是以二十世纪的“隐性墨水”写就的;拉斯莱特最为激烈,他认为,阅读麦克弗森的著作,仿佛让你感觉被蒙住了眼睛,带入了一条黑暗而狭窄的小巷,这是用既定模型研究思想史的后果,麦克弗森更应当被视为教条的经济社会学家,他的研究既不能算哲学,也不能算历史。值得注意的是,麦克弗森的这部著作诞生于剑桥学派初兴的六十年代初,塔利甚至认为,剑桥学派后起的一系列研究正是伴随着对麦克弗森式图景的怀疑。或许,语境主义的首要对手恰恰正是麦克弗森。

然而,剑桥学派的解释在历史语境的还原上或许更为准确,但绝不意味着他们的历史解释是正确的。恰恰相反,在剑桥学派的解释模式中,存在着“语境自足主义”的巨大困难。比如,剑桥学派的美国建国史解释就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难题:这场所谓共和主义的革命何以在建国后立即被国父们放弃了?什么样的历史力量导致共和主义理想滑向或过渡为自由主义的理想?社会史学派、马克思主义乃至于传统的洛夫乔伊式观念史研究都要比剑桥学派更适合长时段的、涉及语境转换的历史解释。麦克弗森的方法论当然也属于这些与剑桥学派的方法论相抗衡的一种,在他的笔下,从霍布斯到边沁的两百年历史分享了同一种历史预设,这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超越语境的方法论。《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充分体现了这一方法穿透主观修辞和主观意图的智识力量。在今天极其窄化的思想史研究氛围中,相较于因语境的封闭性而陷入“语境自足主义”的思想史方法,或相较于因文本的封闭性而陷入神秘主义的思想史方法,麦克弗森的研究自有其不可取代的价值。

除了方法之外,麦克弗森对十七世纪四种政治思想的研究也同样在每一个领域引起了不小的反弹,可以说,在每一个领域,麦克弗森的反对者可能都要远远超过其支持者。霍布斯的虚荣观念究竟是传统贵族的荣誉取向还是资产阶级的市场取向?平等派限制选举权的主张是不是基于寻求与独立派联合而不得已做出的妥协?哈林顿是不是仍旧在马基雅维利式的共和主义公民意义上讨论财产问题?洛克是不是支持无限积累的财产权?塔利甚至说,除了边沁之外,麦克弗森一一拈出的、从霍布斯一直到埃德蒙·柏克的那些思想家都远远称不上“占有性个人主义者”。

但具体领域内的争议并没有妨碍麦克弗森的“占有性个人主义”成了一个具有足够经典性的“大概念”,其中的原因并不难解释。相较于剑桥学派提供的早期现代政治思想的解释,麦克弗森理论的历史解释力如果说与之不相伯仲的话,那么“占有性个人主义”对当代政治思想的启示则很明显要更胜一筹了。

麦克弗森理论的历史解释力之所以很大程度是有效的,在于他把握住了一个基本的历史经验:当代世界的自由主义民主在其形成过程中,是先有自由主义的成分,其后再逐渐掺杂了民主的成分。在自由主义与民主相结合之前,自由主义已经以不民主的方式存续了约两百年。在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取消之前,没有选举权的公民确实曾享有自由主义所赋予的言论自由等各种自由权利,这一历史事实尽管不符合我们当代的现实经验,却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历史经验。麦克弗森学说的历史效力也就在于此,在他看来,直到十九世纪当理论家确信“一人一票”不会影响财产权或一个阶级分化的社会的存续时,自由民主的观念才真正被接受——如果说自由主义有什么原罪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在这里。

麦克弗森曾经说,当代的自由主义民主包含着两种互相反对的可能性:一种是强者可以通过遵循自由市场的规则而压制弱者;一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平等有效的自由去发展自己的能力。两者都意味着自由,但两者相互反对。前者实际上就是指十七世纪以降的以“占有性个人主义”为特征的自由竞争观念;而后者是麦克弗森所推崇的、从密尔那里开始萌发出来的“非占有式的”、或发展式的自由观念。麦克弗森的历史关怀由此很明显指向了当下,对他而言,我们今天还仍旧吮吸着十七世纪的狼奶。并不是一人一票就解决了这个矛盾,十七世纪的毒素即便在今天也仍然存在,只要人还没有充分拥有发展自己能力的平等权利,这个矛盾就一直存在。麦克弗森后期倾向于用“能力转移”(Transfer of Powers)的概念批判十七世纪的“占有性个人主义”——试想,一个今天被“996”耗尽了的职员,他怎么可能是他自身能力的占有者?他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对自身能力的支配权转让给了资产者?而同样身处禁锢中的我们是不是仍旧处于十七世纪?

无论如何,麦克弗森所讲述的这个故事并没有结束。更何况,当多元主义介入其中,当平等和差异性被糅合在一个谱系里之后,社会民主主义的素朴性已经经过了重要的修正。我们完全可以从麦克弗森徘徊于密尔和马克思之间的身影中捕捉到蛛丝马迹。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象从微小的裂隙开始崩塌的分裂。施克莱(Judith Shklar)曾经说:即便自由主义与民主之间专一、永久且忠诚地结合在一起,但终究不过是一场“权宜的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但我怀疑,如果他们并不相爱,其实,我们也丝毫不能指望他们彼此之间的绝对忠诚。毕竟,自由主义还注定要背负着那个有欠于民主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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