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兑换活动刑事化立法条件基本成熟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昨日偕同其部属举行公布一月至九月「澳门博彩业现状对澳门治安形势的影响评估报告」新闻发布会。黄少泽司长在会上透露,司法警察局经深入研究后,已向法务部门提交「关于非法兑换活动刑事化可行性」的建议报告,藉以增加犯罪成本,提升执法效率。警方将持续关注与评估非法兑换活动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并与博监局和博企继续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打击「换钱党」及其衍生犯罪。黄少泽表示,俗称「换钱党」的非法兑换人士长期影响娱乐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状况,并衍生诈骗、抢劫,乃至杀人等犯罪。该人群的增减与通关政策及博彩业的经营情况存有紧密关系。二零二三年首三季涉及「换钱党」犯罪仍以非本澳居民居多,「在访澳旅客急增的情况下,『换钱党』活跃度亦相对提升。」据官方数据,今年首三季「换钱党」主要涉及的罪案类型为诈骗犯罪,多透过「练功券」及虚假汇款等方式实施诈骗。据司警局统计数字显示,涉及「换钱党」的诈骗案共一百三十七宗,已多于二零二二年全年的一百零八宗。今年三月,司警局与内地警方合作,共同瓦解一个由非法兑换人士组成的「练功券」跨境诈骗集团,抓获十二人,涉款逾七百三十万澳门元;九月,司警局再侦破一宗「练功券」诈骗案,抓获四名「换钱党」,涉案金额约五十五万元。他又称,为了净化娱乐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司警局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与博彩业的通报机制及相关驻场机制,增加巡逻队数量,引入智能巡更系统,并设立专门的打击「换钱党」联动小组。同时,司警局与治安局及博彩企业密切合作,于今年一月至九月共截获「换钱党」九千六百三十三人,较去年同期增加六千七百三十四人,上升百分之二百三十二点三,并向博彩监察协调局通报一千零十三名「换钱党」人士资料,以便该局采取禁入娱乐场措施。
黄少泽司长透露的司法警察局已经向法务部门提交「关于非法兑换活动刑事化可行性」建议报告的信息显示,特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的「换钱党刑事化」的可行性研究已经完成,并认为「换钱党刑事化」的立法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并有可能获得内地公安及司法机关的认同和支持,因而决定正式向特区政府法务部门提交「关于非法兑换活动刑事化可行性」的建议报告,藉以增加犯罪成本,提升执法效率,并积极回应及配合内地有关打击非法买卖兑换外币的斗争。不过,由于法务部门对此建议还需进行研究,而且即使是予以采纳也需要进行法案的拟制工作,因而已经赶不及被列入二零二四年的立法计划。实际上,行政长官贺一诚《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附录二《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所列的十一项立法计划中,就没有与「换钱党刑事化」相关的立法计划项目。当然,这是可以灵活变通的。实际上,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也没有被列入《二零二三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但后来还是「与时俱进」地成为二零二三年的立法项目。如果「换钱党刑事化」立法是以在《打击不法赌博犯罪制度》法案的基础上,增加相关条文的方式进行的话,那就完全可以赶得上在明年内完成立法。毕竟,《打击不法赌博犯罪制度》法案已经被列入《二零二三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现在可能正因为是要「等埋发叔」(「换钱党刑事化」条款)而尚未能提交立法会。一俟完成,便可将《打击不法赌博犯罪制度》法案提交立法会。
保安范畴为了实现「换钱党刑事化」,采取了既积极主动又谨慎稳重的态度。一方面,黄少泽司长曾经在今年内多次提出该议题,并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证实了「换钱党」对澳门社会治安、博彩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国家外汇管理等方面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另一方面又小心求证,在实行「一国两制」方针下的澳门特区,必须维护基本法规定的外汇自由兑换制度,不能照搬内地的相关法律制度,而且也需注意避免伤及两地居民间的正常交往。不过,由于黄少泽司长透露相关设想,较好地回应了澳门特区的立法会议员及社会各界团体的呼吁,而且也是积极配合内地加强打击跨境洗钱犯罪行为的斗争,再加上「换钱党」活动的参与者及倘有的受害者基本上是内地居民,因而相关构想获得本地社会舆论的热量响应,纷纷表态全力支持。因此,立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当然,仍然有博彩业界担心,此举可能会影响博彩业的收入。而就在此时,摩根大通的分析师DS Kim、Mufan Shi 和Selina Li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尽管存在不同的担忧,但澳门当局可能对该市赌场周围的非法货币兑换活动进行刑事定罪,对博彩总收入的影响微乎其微。分析师指出,「首先,我们相信任何提供或使用非法外汇服务的人都清楚此类活动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一切都归结为『实际打击的严厉程度』,无论其是犯罪还是违法。」「其次,我们认为赌场大厅内及其周围的这些非法外汇交易针对的一群非常特定的小众玩家(通常是迫切需要额外现金来延长博彩时间的低/中端玩家),因此影响应该相对有限——我们预测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GGR受此影响」。「第三,除非完全根除非法/灰色管道,否则需求还会转移到其他漏洞领域(使用刷卡套现的当铺、地下钱庄等)并减轻影响。」这个分析报告,让博彩业者吃下了「定心丸」,当然更是给予了保安当局极大的支持,为确定将「换钱党」刑事化「踢」上「临门一脚」。
其实,「换钱党」刑事化还将会对「负责任博彩」氛围及制度的建立及巩固,发挥重大的作用。实际上,「换钱党」在赌场内或其周边所主要针对的客户群体,是内地来澳旅游参赌的人士,尤其是其中的已经输到「洗清个袋」,急于寻求现金「最后晒冷博一铺」的赌客。「换钱党」以「高利贷」方式向他们提供资金,就明显地违背澳门特区政府一直宣传的「负责任赌博政策」。因此,以刑事化来杜绝「高利贷换钱党」,在一定角度上也是维护及巩固「负责任赌博政策」的成果。
被列入《二零二二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的《金融体系法律制度》,已经于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十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换钱党」刑事化条款来不及在《金融体系法律制度》中得到反映。因此,可以考虑收纳进《打击不法赌博犯罪制度》法案之中,禁止无持牌实体或个人在法律许可地方以外,或法律许可地方以内以欺诈性的任何方式经营、推广或协助博彩,以及无牌实体或个人向玩家提供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