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9男女今日判刑

2014年占领行动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邵家臻等9人,被控以煽惑公众妨扰等共6罪,9被告去年接受审讯后,本月9日于西九龙法院分别就不同控罪被裁定罪成,法官陈仲衡今早(24日)在西九龙法院就9被告作出判刑。

就第一项控罪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法官判处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三人监禁16个月,其中朱获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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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今次为占中案判决实施轮筹特别安排,由于庭内公众席只有42个位,大批市民为求能入庭听审,晨早便到庭外排队等候入座,至清晨5时许料已「满座」,而排首位的市民更称早于昨晚(23日)7时已到场轮候。

9被告依次是戴耀廷(53岁)、陈健民(59岁)、朱耀明(74岁)、陈淑庄(46岁)、邵家臻(49岁)、张秀贤(24岁)、锺耀华(25岁)、黄浩铭(29岁)以及李永达(62岁)。9名被告现时面对的控罪,最高刑期为监禁7年。

其中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被裁定一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及锺耀华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及锺耀华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成。

余下2名被告,黄浩铭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罪成;而李永达则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

「占中三子」中的戴耀廷及陈健民求情时,曾要求法官不要判处年迈的朱耀明监禁;另外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黄浩铭及李永达,则曾透过律师分别要求判处社会服务令、缓刑或非监禁式刑罚,陈淑庄更指若被判囚1个月以上,其立法会议席或不保,惟法官最终只替案发时不足21岁的张秀贤,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法官早前裁决时明言,公民抗命并非抗辩理由,并指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3人就占领计划的想法天真、不切实际及错用衡量标准,而有关行动确对公众构成不合理且违法的阻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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