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担责,协同教育,不能把所有问题都丢给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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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库兹涅佐夫上将
  • 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反过来想,如果你孩子在学校出了事,会考虑放弃对学校的赔偿请求吗?

我的观点是分开看,具体原因具体分析。

父母是孩子第一责任人,校方是其次。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更是责无旁贷。如果孩子在学校是因为校方原因,比如:午餐不卫生,楼梯有缺陷,组织不到位,教育有问题等,造成的损害,那么校方肯定是全责,家长找校方赔偿无可厚非,责任人也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可一些事完全是家庭教育的问题,或者孩子性格的原因,比如:有的孩子就是调皮,在楼梯不听教师劝阻,推搡其他孩子造成跌伤。那么肯定就是家长问题。学校有大树,围墙,孩子不听劝阻逃课时翻墙摔伤,那么校方肯定没责任。这种时候家长还去找学校赔偿,就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巨婴行为。

言而总之,教育孩子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担责,协同教育。不是单纯我人在你那儿,所有问题就都是你学校的。(二阳时期,我们这里就有家长不管不顾,瞒报二阳的孩子送幼儿园,导致全员中招。这种时候家长该怪幼儿园么?难道不是该怪那些把别人健康不当事的家长么?这时候找学校、幼儿园,那就是无理取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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