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家长还能保证在学校弱势学生的安全吗?

【本文来自《小学四年级学生脚踢同班同学,拳打上课老师。作为同班孩子的家长应如何处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事其实挺普遍的。

但是形成原因和解决办法却很深层。

在一般教育环境,孩子们自然成长,必然出现这种现象。主要两个原因,一种就是孩子多动症和天生暴力和反社会倾向是存在的,而且占有一定的比例,虽然不高但是影响严重。一个就是孩子生活是一种竞争环境,使用暴力是天然的本能,越是暴力的孩子在群体中越是占优势。

我们自古以来的教育是一种选择性的教育,并不需要对每一个孩子负责。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出优秀的下一代劳动者和下一代精英。所以我们以前是允许孩子们适当的使用暴力的,打骂,打架,互相欺负,互相团结,拉小团体,都是允许的。孩子们可以在一定程度内发杨个性,发挥本能和天赋。明显乱来的,和反社会人格的,或者屡教不改的,会被教育体系剔除。而有能力的比较恰当处理问题的孩子,天资聪明能力出众的可能会成为班干部,学生领袖和尖子。普通孩子也通过这种环境一步步成长,为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现代教育,专家们提出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孩子,教师打骂和体罚孩子是不允许的,对孩子们只能说服教育。这个要求虽然美好,实际上是违反人类成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

孩子们天赋各有不同,能力各有不同,确实有很多孩子是不适合读书的,或者不适合群体生活。比如说不愿意学习的,有严重暴力倾向和反社会倾向的,多动症和智力残疾,有伤害他人企图的。强迫这些人读书,很容易造成这些人伤害其它学生。

孩子们在学习阶段,尤其是小学阶段,不是懂很多道理,说服教育很多情况下是不行的。因为孩子们根本听不懂,也不相信,也分不清是非对错和轻重缓急。强制教师不允许打骂和体罚孩子,同时又没有开除,拘留,刑事处罚的选项,实际上是放弃了对个性很强或者陷入歧途孩子的管理教育。同时,因为不允许开除或者强制转学、强制进工读学校,导致这些问题孩子持续伤害同校的同学,甚至伤害教师。

这样的搞法,不仅影响孩子们成长,甚至保证不了安心学习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甚至连老师的安全都保证不了。

现在学生发育早,体力强,打老师、伤害老师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更不要说伤害弱势的学生。

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其实老师、家长是无法保证在学校弱势学生的安全的。除非家长以暴制暴,但是代价 是巨大的。

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改法律,改政策。法律应该首先考虑保护守法公民的安全和正当权利,保护守纪律的孩子的学习、生活、发展的权利和人身安全,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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