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下万能的观友,物业太嚣张,业主可以如何制衡物业?

  • 摩卡无量 能劳智忧,不欲无求,饱食而游,不系之舟。
    物业想出租他得到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开发商的同意了吗?质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属于质权人,也就是银行,就算收了租金也是优先还给银行,物业这是想干啥?抢银行的钱吗?如果开发商同意银行将其打包卖给第三方了,那买卖不破租赁,业主还是可以继续租车位,这会不会损害潜在买家的收益导致无法成交?银行和开发商都是傻的吗?最后一点,你是合法业主,任何情况,包括你没有车位的情况,都不能拒绝你的车进入小区。甚至效力最高的业主大会都不可以制定这样的业主大会决议。也许可以形成需要交道路停车费,临时停车费之类的决议,但是这钱是交给全体业主的公帐——公共收益账户的。物业想干啥?还有我觉得“开发商的物业”这个概念有问题,就算它们关系很密切,相关的决策者在开发商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不会是一条心。所以你们可以问问开发商真正能决定事的人比如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物业既无所有权,又无质权,他想把车位租掉,开发商是怎么想的?准备怎么对银行交代?

回复1

  • 大熊猫 人身攻击自动拉黑
    首先质押给银行的资产,当然可以拿来出租收益。莫非你贷款买的房屋不能出租?还是说租金要给银行?只有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才不能出租。

    至于你说物业不是开发商,大部分这种”属于开发商的物业”,本身就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没有得到开发商的授权,可能性不大。

    其次你说你是合法业主就不能拒绝你的车辆进入小区?对于实行人车分流的小区当然可以拒绝。地面本来就禁止任何非紧急车辆进入,这完全是合法的。而地下车库的公共区域,产权属于全体地下车位的业主。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地下车位的业主,只是地面建筑的业主,业委会和受托的物业完全可以拒绝你进入地下车库,这也完全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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