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小区加梯3年后,业主后悔想补钱拿乘梯权,如果你是邻居的话你会同意吗?

  • 当然不正常。
    装电梯是民事行为。当事人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作为独立的民事行为责任人,基于自己的利益判断不是很正常么。当时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完全合乎情理。
    总不能一有人提出,大家都必须同意吧。就好比班上一群人提出吃冷饮,有人吃得太饱不想吃就损害了吃冷饮的人吧。
    所以合法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不是当事人的责任。至于需要100%同意,是当时政府出具的行政规定。你不能装,如果有损失的话,也是政府的规定引发的。甚至更早一步,政府连装电梯都不允许,这个损失难道不该是政府来承担么?
    至于后面,因为不同的时间段,当事人利益调整了,需要装电梯,重新表达新的意见,不也合法?当初投资装电梯的,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这个完全是他们的决定。同样的,一旦不同意,当事人要维护自己的其他利益(噪音、光线等)也是合法的,只不过如果同意装了,就是自己承担这些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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