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小区加梯3年后,业主后悔想补钱拿乘梯权,如果你是邻居的话你会同意吗?

  • 朋友,你似乎也不是法官吧?
    这是一般意义的私有财产吗?是的话为什么管理部门会要求有一定比例的住户同意的规定呢?为什么政府还有一定的补贴呢?
    住户、物业交纳和收取车位费、物业费的前提是各自的资格!如果车库条件能满足全体住户户均一位,则物业就不能拒绝任何一户的交费用位的要求!而且,某户放弃用位,该车位是可以转给其他有意愿的住户增位的。但电梯不行,所以你这个比喻不恰当!
    该女士反悔的表现,只说明她有点自私和狭隘,和邻里关系不睦可能多些。但也只是推测,未必如此。至于费用变化,这跟争执有啥关系?
    至于立法管理,那得是此类问题经过充分磨合,形成社会广泛共识的基础,才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没有这个过程,这个法是立不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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