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小区加梯3年后,业主后悔想补钱拿乘梯权,如果你是邻居的话你会同意吗?

  • 很抱歉。装可以三分之二。拆除不需要。因为这不是公共利益,而是一幢楼上各业主的私人利益的交合。
    大家都是合法的利益。不能因为你人多就必须让少数人吃亏。公共利益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但私人利益并不是。
    私人利益转换到公共利益,虽然我不知道质变的界限在那边。但显然十几户居民的共同利益并不能变成公共利益。如果我记错,上海好像有案例,一楼的起诉法院要求排除干扰。人家不反对你装,但你要解决干扰。
    另外什么叫于法无据?不相干就于法无据?整治老新村有据么?装电梯就无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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